編者按:上個世紀60年代初,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通過發動和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堅持矛盾不上交,實現了「捕人少,治安好」,「楓橋經驗」由此誕生。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也是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周年。
「楓橋經驗」歷經半個多世紀,經過時代洗禮,歷久彌新。多年來,長沙深刻把握「楓橋經驗」精髓,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體制機制,從源頭預防矛盾,在基層化解糾紛。近期,記者走進長沙的社區、農村和園區,感受「楓橋經驗」在長沙的實踐。
華聲在線記者 張鼎峰 報導
雷鋒路社區的調解室。
雷鋒路社區:人熟了矛盾就好解決
望城區雷鋒路社區是一個由老城區中心演化而來的老牌社區,老年人口較多。老人家之間,難免發生摩擦。今年9月,在一個小區宿舍的老年活動室,兩位老人就因為快遞的事情發生了爭執,差點動起手來。
陳奶奶認為,活動室是提供給大家休閒娛樂的地方,快遞不應該放在這裡,並且快遞會產生紙箱子等垃圾,破壞了衛生。而曾奶奶則覺得,快遞放在活動室可以讓大家更加方便地提取。
「樓棟長發現他們吵架之後,及時告訴了我們。」雷鋒路社區工作人員丁龍說,兩位老人都是70多歲的人了,對他們的勸解不同於其他人。為此,社區工作人員先後4次登門拜訪,並且想辦法解決快遞存放的問題——在活動室設立了垃圾桶,規劃了一個專門的區域放快遞。
兩位老人平時都很熟,看到問題解決之後又和好如初了。「老人們的糾紛都是很小的事情,他們矛盾來得快也去得快。」丁龍告訴記者,平時把大家的關係搞好,在遇到矛盾糾紛的時候就能更好地去解決。
據介紹,雷鋒路社區每個星期四都會組織老年課堂,把轄區內的老年人聚在一起,通過組織各種各樣的活動拉近彼此的距離。在此基礎上,雷鋒路社區還安排專門辦公室作為矛盾糾紛調解室,聘用專門調解員負責輕重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促使小矛盾現場解決,一般性矛盾糾紛化解在調解室。
陳玉祥家門口的路連汽車也可以通行了。
華山屋場:自治小組+「新鄉賢」模式
瀏陽坪頭村華山屋場,則是通過村民自治管理小組和「新鄉賢」,對矛盾進行有效調解。
在華山屋場,有兩戶人的住宅是挨在一起的,分別是陳奇和陳玉祥。陳玉祥的房子靠後,出入都要從陳奇家旁邊經過。由於雙方都是老一輩修蓋的房子,受限於當時的條件,靠後的陳玉祥家出入的路只有一米多寬。
去年,陳奇的住房重建,陳玉祥就提出新建的房子不能擋住出入的道路,應該讓出更多的通行空間。可陳奇家認為,這是自己家的宅基地,讓出來修路不合理,雙方因此產生了爭執。
得知情況後,屋場自治管理小組的組長陳海琴便出面進行調解。「首先就和他們講了清代『讓他三尺又何妨』的故事。」陳海琴告訴記者,雙方都是多年的老鄰居,以前的路確實讓陳玉祥的出入不便,陳奇被侵佔了的土地,可以協商從其他地方進行調整。
與此同時,屋場的「新鄉賢」彭順清等人也出面,反覆和雙方進行溝通談心,勸他們多為他人著想。「新鄉賢」都是屋場裡德高望重的老人,對雙方的家庭都很了解,說出來的話大家都服。
最終,陳奇修的新房子讓出了三米,留下了一條更寬敞的路,村裡從其他地方調整土地給他。現在,這條路不僅能通過摩託車,連汽車都可以開進去了。
這次調解過程中,自治管理隊伍和「新鄉賢」共同出面,很好地把矛盾化解在了屋場。他們不僅對屋場的情況了如指掌,也對很多矛盾的來龍去脈知根知底。當屋場出現鄰裡糾紛、贍養義務矛盾、宅基地矛盾時,他們一起出面調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了萌芽狀態。
矛盾糾紛調解之後籤訂的備忘錄。
金霞經開區:企業內部解決問題
在長沙金霞經開區,化解矛盾同樣有一套辦法。園區不同於其他地方,在這裡的大多是企業,流動人員也比較多,化解矛盾首先就得從企業開始。
小張是金霞經開區內新亞勝光電公司的一名職工,今年有一天上班時,他把錢放在了更衣室內的工作服中。下班後,小張忘記拿走工作服裡的錢。第二天再去看時,衣服仍在衣櫃裡,錢卻不見了。錢財丟失,讓小張情緒十分激動,無心工作。
公司得知這個情況後馬上進行調查,調取門崗監控後,查到那個時間範圍內出現的人可能是同部門的小劉。然而,沒有更衣室內的監控,也不能百分之百地確定。
為了避免事態惡化,公司出面找到小劉,向他說明情況並且進行談心。小劉承認了一時衝動拿走錢的事情,並且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為了穩定人心,公司矛盾調解小組出面找小張進行協商,小張同意接受退還的錢,對此事也不予公開和追究了。
「公司內部調解既解決了問題,也顧及了雙方的感受,給了小劉改過自新的機會。」新亞勝光電公司的職工矛盾調解中心,有著明確的調解工作紀律和程序。當出現了矛盾糾紛的時候,將會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耐心疏導,促使雙方和解。
在金霞經開區,很多企業內部都建立了調解機制,如果問題難以得到解決,園區再出面進行調解。金霞經開區建立健全預防、排查、調處機制,走訪對接園區企業和轄區街道綜治部門,通過社區的群眾工作站平臺坐班接訪,排查園區不穩定因素,今年以來無一起群體性上訪事件。
記者手記
矛盾糾紛,很多時候都是由一些小事引起的。當事人雙方也許是有利益衝突,有時候也是為了「爭一口氣」。這些小事看起來或許不起眼,可如果任由其發酵,極有可能從當事人雙方擴大到他們的家庭乃至更多的人群。
那麼在化解矛盾糾紛的過程中,熟悉情況尤為重要。因為無論是社區、農村還是園區,不同的地方都有自身獨特的情況。只有了解了事情來龍去脈,對雙方知根知底,調解工作才不是「和稀泥」,才能找到讓雙方都滿意的解決辦法。
「楓橋經驗」提出就地化解矛盾,堅持矛盾不上交,便是讓問題在最有益於解決的地方得到解決。在採訪過程中,記者看到很多基層幹部對轄區內都是了如指掌,很多矛盾糾紛都在萌芽初期被化解,這便是「楓橋經驗」在長沙的開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