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8 08: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1月6日,重慶市高法院發布重慶法院民營經濟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第六批),重慶市三中法院「重慶國興融資租賃公司訴成都友邦酒店管理公司、四川相如建設公司等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成功入選!
重慶國興融資租賃公司訴成都友邦酒店管理公司、四川相如建設公司等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1日,原告重慶國興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國興公司」)與被告成都友邦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友邦公司」)籤訂《售後回租賃合同》,約定成都友邦公司將一批設備出售給重慶國興公司,重慶國興公司再將該設備出租給成都友邦公司,租賃期為36個月,按月支付租金。被告四川相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友豪置業有限公司、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羅恆、雷素梅等為成都友邦公司前述債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被告南充友豪置業有限公司、重慶萬州友豪置業有限公司以87套商業用房為成都友邦公司提供抵押擔保。協議籤訂後,重慶國興公司向成都友邦公司支付4800萬元後取得前述設備的所有權,同時將該設備租給成都友邦公司。成都友邦公司自2019年11月起未按約支付租金,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成都友邦公司支付租金、違約金、律師費等共計43376090.54元,並要求各保證人承擔相應的保證責任。
裁判結果
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根據重慶國興公司的申請,依法查封凍結了成都友邦公司、成都友豪置業有限公司、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羅恆、雷素梅等名下的不動產及銀行帳號。在審理過程中,法院獲悉保證人企業系債務人成都友邦公司的關聯企業,並且債務人及保證人現正與其他企業積極商洽融資事宜。為依法平等保護川渝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不受損,雙方合作關係不破裂,在徵求各方意見後,法院積極組織各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分期還款的調解協議,協議達成後重慶國興公司當即申請解除對債務人企業、保證人及保證人企業銀行帳戶的凍結。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靈活保全、善用調解,促進川渝兩地民營企業協商共贏,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典型案例。本案涉及7家川渝民營企業及8個民營企業家,訴訟標的額近5000萬元,法院如果簡單裁判可能導致債務人企業及保證人企業正在洽談的商業融資項目擱置,進而影響債務人及保證人的經營發展。人民法院在充分尊重債權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精心調解促成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債權人在調解協議達成後申請解除對債務人及保證人銀行帳戶的凍結,既為債務人及保證人的融資成功創造有利條件,又為雙方下一步合作發展預留空間,實現各方共贏,有力助推民營企業深度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
原標題:《重慶市三中法院案例入選重慶法院民營經濟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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