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
食以安為先!
萬萬想不到,平時酥脆,蓬鬆的油條
有可能添加了過量的明礬。
油條因香脆可口成了不少老百姓早餐的「常客」,這也給不良商販可乘之機,一些商販為了提高油條的賣相和口感,獲得更多利益,在油條中添加過量的明礬。近日,安徽績溪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成功偵破兩起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12月2日,績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兩起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件移交至我局,我局治安管理大隊同日受案並展開偵查。經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胡某某在本縣經營早點生意,為提高油條的脆度、賣相,增加銷售量,在製作油條的過程中超量添加硫酸鋁銨(俗稱「明礬」),油條中抽檢的的鋁殘留量嚴重超出國家標準。到案後,周某某、胡某某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胡某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在進一步偵辦中。
科普時間:
明礬(硫酸鋁鉀或硫酸鋁銨)雖然明礬用作食品添加劑歷史悠久,但現代研究卻發現明礬對人們健康存在危害:會損害大腦及神經細胞,可能導致腦萎縮、痴呆、引發貧血、骨質疏鬆、影響兒童骨骼的生長,引起嬰幼兒的神經發育受損導致智力發育障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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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生產經營需有道,食品安全更為先。食品是人們常用的生活必須品,生產、銷售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不得有損公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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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來源:績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