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到《伯羅奔尼撒戰爭》這樣一本書名時,我以為這是一本和戰爭和歷史有關的書,當我繼續讀下去的時候,我發現這其實是和民主這個詞的解讀有關的書。
提及民主,我能夠想到新文化運動,陳獨秀高舉「民主與科學」大旗,號召青年覺醒;想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總之,提及民主與之相對應的關聯詞必定是,「進步的,科學的」;「歷史的選擇」;「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等等正面的詞語。簡而言之,民主,無論你如何去描述它,它所代表的總是一個正確方向的價值取向。
我對於民主最初的認識,是來自讓·雅克·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他倡導的是一種絕對民主的觀點,這種觀點在他的書中多次提及,比如「公共意志總是正確的,總是有利於公眾的利益。」我對此深信不疑,我甚至在大學課堂上和我的西方法律思想史老師爭辯過,多數人的意見總是對的,因為那很民主。現在想來這樣的想法是多麼的稚嫩。
在我讀《伯羅奔尼撒戰爭》之前,我一直非常崇尚讓·雅克·盧梭的絕對民主的觀點。從治理國家的理念出發,絕對民主是非常正確的,它的正確性在於為了謀求絕大多數人的福祉。近現代國家不採取這種絕對民主的方法是因為城邦的解體,人口的激增,絕對民主在實踐上由於地理、人口等客觀原因沒有實踐的可能,但是這並不妨礙,絕對民主是一種在理論上存在的最優的一種制度。
然而《伯羅奔尼撒戰爭》給我帶來了關於民主這個詞在最初的真實樣子,姑且借用羅振宇的話把它稱之為民主「小時候」,在民主的「小時候」,民主這個詞本身並不是一個正確的價值取向,絕對民主絕非不是正確的政治選擇。歷史上最著名的蘇格拉底之死就是死在絕對的民主制度之下;除此之外,民主「小時候」犯的錯還讓璀璨一時的雅典在伯羅奔尼塞戰爭中慘敗於斯巴達。
為何一直存在於全世界人民共同認同的一個正向價值裡的民主,在「小時候」竟然比暴君的專治統治聽上去還要殘暴?民主一詞難道一直都被大部分人誤讀?
由於僭主制的難以維繫,雅典需要一種全新的政治制度來維繫城邦的運轉。在這個時候,民主應運而生。從地理條件來說,雅典是海島地形,易於形成相對隔絕的城邦政治;從經濟層面來看,由於雅典特殊的地理環境,基於海洋而發展成了較為發達的商業;從思想上來看,基於較為發達的海上經濟雅典人形成了平等的民主精神。
在公元前594年,梭倫改革為民主政治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梭倫改革按財產多寡劃分社會等級,打擊了原有的氏族制度殘餘。公元前6世紀末,克裡斯提尼改革在雅典確立起了民主政治,克裡斯提尼改革主要表現在,用地域部落取代血緣部落,五百人會議,十將軍委員會,陶片放逐法等。公元前5世紀伯利克裡當政,雅典民主政治在伯利克裡執政期間發展到頂峰,伯利克裡執政期間被稱為雅典民主的「黃金時代」。
民主政治的確立,好處自是不必多說的。首先,公民大會承認了主權在民的精神,民眾可以參與到國家決策中來;其次,由於五百人會議和十將軍委員會制度的存在,在絕對民主的背景下,精英也可以發揮作用;陶片放逐法制度可以約束精英積累黨羽,防止獨立專制的出現。
但是,民主「小時候」的諸多弊端在伯羅奔尼塞戰爭中暴露無疑,連帶領雅典民主政治走上「黃金時代」的伯利克裡也是民主政治的受害者。
從伯羅奔尼塞戰爭的準備階段來看。伯利克裡為雅典備戰與斯巴達籤訂30年和平條約;財產存放於提洛島,用於備戰;建造雅典衛城,固若金湯。如果雅典和斯巴達一樣是寡頭政治,那麼雅典在這場戰爭中的勝利是毫無疑問的。以當時雅典的經濟實力以及防守,加之雅典較強的海軍不斷騷擾斯巴達,伯利克裡似乎勝券在握。然而,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愚民統治的絕對民主政治之下,除了這個精明的計劃以外,連伯利克裡自己竟然也被一步步逼上了死亡之路。
有民主就有不同的政治之爭。在斯巴達人駐紮在城外日久之後,衛城外的財產受到斯巴達人損毀,城內的傳染病大肆擴散,愚昧的民眾在伯利克裡政治宿敵的煽動下,把這一切損失都算到伯利克裡身上。由於民主「小時候」只注重絕對的民主,毫無程序正義可言,故而,伯利克裡甚至被判下莫須有的罪名。從此,伯利克裡失去政治威信,抑鬱交加死在了暴民的統治之中。雅典失去了精英的統治,用來防止專制統治的民主的實質只剩下「大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暴政」或者說是「平民對精英的暴政」,毫無疑問,雅典與斯巴達的戰役就這樣輸在了自己的制度之上。
伯利克裡的政治宿敵克裡昂執政後,無能執政,鼓動公民大會,屠殺可能被判雅典的盟友。克裡昂後來被逼戰死,雅典吃了大虧。在此之後的不斷戰爭中,雅典一敗再敗,直至被斯巴達人逼迫拆除了衛城。
羅振宇在談及《伯羅奔尼撒戰爭》這本書的時候指出,民主的幼弱時期之所以連君主專制統治都不如,是因為沒有人對這個國家真正負責。君主制有萬般不好,但是國家是君主的私有財產,君主保護自己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但是民主制度的政客,都是為了自己上臺,就能夠做出各種不切實際的許諾,喊出不切實際的口號——而最後他又被這個邏輯綁架。即使有些政客的初衷是好的,但是,由於帶入絕對的民主這種模式裡來,就要用一些伎倆來讓自己上臺。所以往往選出來的政客往往要對自己當初不切實際的許諾付諸實踐,這些明明在政客眼中卻是是錯誤的實踐就變成了「政治作秀」這似乎是民主「小時候」的必然結果。民主政體在其幼弱時期終究變成了暴民政治、鬧劇。
現代意義上的民主,看上去似乎和民主「小時候」並沒差別,也有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之分,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可是為什麼現代意義上的民主和當初有著天壤之別?
首先,現代意義上的民主政治是精英政治,這與民主「小時候」的大多數人的暴政是完全不同的;其次,現代意義上的民主政治除了民意以外,以法律為基石注重程序正義,這與只注重民意的五六千人的審判方式是完全不同的;最重要的一點是,現代民主政治把自由與平等為前提,真正民主能決定的事情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這與民主「小時候」暴民們的意志決定一切事情是完全不同的。可以說現代民主在制度的構建上已經把民主「小時候」的暴民民主,變成了精英領導下的民主。故而在今天,民主政治才是一個被全世界廣泛認同的正向的價值取向。民主固然是好的,但是借鑑民主「小時候」的經驗來看,絕對的民主是絕對不可取的。
民主一詞在不同的歷史時代背景下有著不同的解讀,在閱讀不同歷史時期的法學著作不可把同一概念混為一談。民主的概念是非常廣闊的,把民主「小時候」的絕對民主和現代意義上的民主,混為一談,把二者都作為正向的價值取向,現在看來這樣的觀點是多麼的荒謬。
原標題:《誤讀的民主——《伯羅奔尼撒戰爭》讀書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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