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杜中亞
鄭州一家旅行社經理趙某和職員代某二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為遊客購買火車票,導致真旅客王先生本人出門買不到火車票。幸虧,鄭州柳州兩地鐵路公安聯手幫旅客揭開了謎底,成功查處了該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案件,也讓王先生重新「找回了自己」。
4月21日下午,鄭州鐵路公安處接到柳州鐵路公安處移交的一起警情。有旅客報稱,4月20日,河南中國國際旅行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的19人到桂林的旅行團,所購車票鄭州至長沙、長沙至桂林北,票面信息與本人信息不符。
報案人王先生4月20日在廣州購買車票時遭拒絕,按照鐵路部門規定,在同一天同一個方向,本人只能購買一張車票。而王先生的身份證信息已經顯示在鄭州購買過火車票。接到報案後,鄭州鐵路公安處指派治安支隊組織警力迅速調查。
經查,王先生的身份證購買了長沙至桂林北K1627次車票。該列車於4月21日凌晨4時左右在長沙站停車時,柳州公安處派民警上車查驗,找到冒用王先生身份證購票的旅客董某,董某持鄭州至長沙車票為其本人信息,長沙至桂林北K1627次車票為王先生信息。
據反映,這個旅行團19人的車票都是河南中國國際旅行有限責任公司一位姓馮的導遊代為購買的。
辦案民警找到馮某,通過調查核實,線索鎖定到位於管城區的鄭州市弘文旅行社,民警隨即前往弘文旅行社調查走訪、搜集證據,查獲弘文旅行社經理趙某、職員代某兩人。經訊問,兩人對冒用王先生身份信息為遊客購買火車票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現二人已被鄭州公安處依法作出治安拘留處理。
統籌:曹傑 編輯: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