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解結案後當事人能否申請保全

2020-12-26 法制現場

【案情】

2012年12月15日,張某以陳某欠其借款人民幣15萬元為由訴至法院。2013年2月6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張某與陳某達成了如下調解:1、陳某自願於2013年6月起每月從其工資中扣除人民幣2000元給張某直至全部欠款還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費人民幣3300元由張某負擔。法院因此製作了調解書並送達了當事人雙方。

2013年2月9日,張某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請,請求法院對陳某的工資人民幣15萬元予以凍結。

【分歧】

一種意見認為,張某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應依法製作裁定書,對陳某的工資人民幣15萬元予以凍結。

另一種意見認為,張某的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評析】

一、 從立法原意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至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的保全僅包含訴訟保全及訴前保全,而沒有規定「訴後保全」。因此,第一種意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的規定作為依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立法原意。

二、 從體系的角度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是訴中財產保全及訴中行為保全,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的則是訴前保全。這些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中心點——訴——密不可分。即使是訴前保全,儘管其與訴的結合不像訴中保全那麼密切,但它畢竟預示著訴的開始的可能性。而當訴結束後,當事人再行提起保全申請,此時的申請將會成為無本之源。需要說明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了收取訴訟費用的制度。那麼,依據第一種意見,在裁定對陳某的工資予以凍結的同時,依據收取訴訟費用的規定,應當同時裁定保全申請費的負擔問題。可是保全申請費的負擔問題不可能在這個申請所啟動的程序中得到解決。顯然,從體系解釋的角度可以得出第一種意見不正確的結論。

三、 從實體法的角度來看,張某與陳某達成的調解協議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因此,陳某依據上述調解協議享有履行期限利益。也就是說,在履行期限來到之前,陳某對張某提前償付的要求可以履行期限利益為由提出合法抗辯。基於此,無視陳某享有的履行期限利益的第一種意見依法應當得不到支持。

綜上,對本案的正確做法是,裁定不予受理張某的申請。

【來源:天平陽光—案件】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財產保全有否時效?調解後財產保全是否有效
    在民事訴訟程序中,『財產保全』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制度,債權人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保全。保全分為訴前保全,訴中保全,訴後保全。還有就是民事訴訟還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進行調解解決。那麼案件通過調解後財產保全還有沒有效力?
  • 訴訟中土地舊貌換新顏,「保全+執行」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協議籤訂後,原告依約將土地交給被告使用,但被告未依約支付使用費。2018年原告向五華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過程中,原告發現被告已籤訂《項目改造及房屋拆遷協議》,且承租土地已被拆遷,根據拆遷協議,被告可享有拆遷補償款1000萬餘元。#保全經過原告得知被告享有拆遷補償款後,為確保將來債權得以實現,原告於同年10月向五華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
  • 訴訟後保全相關法律問題探析
    二、關於訴訟後保全的法律定義問題  訴訟後保全,可稱為「訴後保全」,其最佳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從宣判或調解文書送達時起至當事人申請執行立案之前,對於可能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將來生效法律文書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情況,根據另一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作出裁定,對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或者訴訟標的物採取強制措施,限制其處分的一種法律行為和法律制度。
  • 望都縣法院推行「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新模式,用時三天就結案
    近日,望都法院白嶽法庭對一起民事糾紛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獲得了雙方當事人的認可。簡要案情 2020年1月楊某為黃某蓋房,因房屋屋頂防水效果未達到黃某要求,雙方協商了補救事宜。由黃某自行修理,楊某負責結清修理費。修復好後,黃某支付了維修費1400元,因楊某當時經濟緊張便給黃某出具了欠條。
  • 律師未及時為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被索賠千萬,是否失職成焦點
    上遊新聞記者從庭審現場了解到,原告郭永柱及代理人、被告玉壺律師事務所、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代理人依然圍繞玉壺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孝彬是否為其當事人郭永柱申請了保全、代理律師是否存在失職和郭永柱是否遭受損失等焦點展開法庭辯論。高縣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 高新區法院:五項措施助推疫期訴前保全「加速度」
    接到裁定後,保全實施組立即採取保全措施,並將結果快速反饋給承辦法官。接到訴前保全申請,立即進入「快車道」,四人齊心協力加速訴前財產保全進程。強化法律措施 確保保全穩準快保全作出後,保全實施組立即開展網絡查控,確有必要的,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實施現場查封、凍結,確保涉案財產得到快速控制。
  • 一篇秒懂財產保全,謹防對方轉移財產、逃避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財產保全有什麼好處?
  • 調解結案一舉多得 民事審判助力全院「執行一盤棋」工作
    調解結案一舉多得 民事審判助力全院「執行一盤棋」工作 2020-12-08 16:5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電話調解微信確認,十年貨款二日結案
    電話調解微信確認,十年貨款二日結案 2020-06-17 03:3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多元解紛 | 一場糾紛涉三案,法官與陪審員合力調解促結案
    這場歷時兩年的糾紛涉及三個案件,涉案金額40餘萬元,至此終於以調解方式結案。,銀行卡帳戶餘額不足,僅有5912.94元扣劃後,發放給了申請執行人;後又進行了多次網絡查控,均未查找到被執行人程某可供執行財產,河間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程某限制高消費、並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 調解快審 一小時結案——陽泉中院調解快審組召開年度總結會議
    調解快審 一小時結案——陽泉中院調解快審組召開年度總結會議 2020-12-11 17:0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高新法院五項措施全力推進訴前財產保全工作
    01組建高效保全團隊針對保全人員不足的情況,高新區法院抽調精兵強將,專門成立訴前保全工作組,由經驗豐富的法官快速審核材料,並安排專人負責保全接待、傳遞材料;設立訴前財產保全專門窗口,並設有舉報監督電話;配備專用警車,對財產保全申請一律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作出後立即移送至院執行局保全實施組,當即執行,讓財產保全駛入
  • @當事人 有份《訴前保全申請操作指引》請查收!
    @當事人 有份《訴前保全申請操作指引》請查收!2訴前保全信息登記依次點擊左側菜單【網上保全】→【我要申請保全】後,在該界面按照下面步驟申請立案:選擇受理法院和案件類型→閱讀財產保全告知書→信息登記及材料上傳→信息瀏覽確認→送達確認提交→完成申請。
  • 財產保全問題與對策研究
    二、財產保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財產保全的功能認識錯誤  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財產保全的首要功能,也是當事人申請或者法院依職權啟動財產保全的初衷。因進行財產保全後在客觀上有利判決的執行,所以便利執行成為財產保全的附加功能。
  • 四川律師因未辦財產保全被當事人索賠千萬:法院再次開庭,律師是否...
    上遊新聞記者(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從庭審現場了解到,原告郭永柱及代理人、被告玉壺律師事務所、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代理人依然圍繞玉壺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孝彬是否為其當事人郭永柱申請了保全、代理律師是否存在失職和郭永柱是否遭受損失等焦點展開法庭辯論。高縣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 債務沒有到期,能否進行訴前財產保全?
    被債務困擾著生活,債務沒有到期財產能不能保全?這個問題困擾著當事人。當我們在處理債務糾紛的時候,當事人可以採取財產保全的方式,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那麼債務沒有到期能否進行訴前財產保全,犬神君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來為大家解答。
  • 財產保全如何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一方面,對於申請人的申請,法院要按照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後再啟動保全程序;另一方面,法院要依法履行釋明、送達職責,既要將保全結果及時告知雙方當事人,也要在變更、解除保全措施時及時進行解釋說明,避免因變更、解除保全為當事人所不理解,從而激化矛盾。  利益兼顧。財產保全工作應堅持債權人與債務人利益兼顧、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原則,避免因財產保全措施使用不當而增加企業負擔。
  • 青島一公司即將上市卻成被告 法官分析利弊得失順利調解結案
    半島記者 王洪智 通訊員 何文婕 呂佼  2015年,原告香港某物流公司與被告青島某進出口公司建立合作關係,由原告代理出口產品,後被告青島某進出口公司欠付原告有關款項。後原告多次催收,二被告均未還款。  該起案件中被告某環保能源股份公司是一家環保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計劃於新三板市場掛牌上市。因涉及訴訟將影響被告某環保能源股份公司在新三板市場掛牌上市進程,為減少訴訟對該企業發展的影響,辦案法官多次與其進行溝通,分析利弊得失。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三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分期償還所欠款項,案件得以調解結案。
  • 昌邑法院開展人民法院網上保全系統操作演練
    關注我們為提升幹警訴訟保全業務能力,方便人民群眾更加高效地辦理訴訟保全事務,近日,昌邑法院開展人民法院網上保全系統操作演練,為依託信息化系統實現保全事務集約辦理做好能力準備工作。12月8日上午,該院來自立案一庭與審判管理室的相關訴訟保全工作人員準備就緒,操作人員在人民法院保全系統中模擬當事人身份註冊登陸後,進入創建保全申請頁面,填寫申請保全的基本信息,包括:選擇法院、申請保全金額、保全類型、擔保情況、提交人身份等。繼續添加保全基本信息和擔保信息,並上傳材料後便可提交保全申請。
  • 當事人記錯時間未能續保 保全組隔天飛上海緊急保全
    接到申請後,保全組立即查詢保全信息,對申請涉及的保全財產進行核查,卻發現網絡系統已不支持繼續保全。 原來,上次保全登記已經超時兩天,網絡系統自動停止了保全,且不能再通過系統操作續保,保全組將這一情況反饋給了申請人。申請人知曉後當即發難,質疑法院系統錯誤,經工作人員耐心詢問核實,申請人終於發覺是自己記錯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