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越來越近,又到該吃餃子的時候了。
我們家吃餃子的時候,通常都是把蒜搗成蒜泥,加點水、香油、醋,調成味碟,蘸著吃。有時候什麼也不蘸,從鍋裡撈出來直接吃;有時候也調一碗酸湯,吃上一頓酸湯餃子;有時候也會喝上一口小酒,俗話不是說,餃子就酒,越喝越有嘛。
不過,昨天中午,正在家裡吃著餃子看著手機,突然就被一條微博給雷倒了,眼睛差點被辣瞎,驚得我端著餃子的碗都差點掉地上。
一個有著292萬粉絲的微博大V,在2019年12月29日發了一條長圖微博,說的是「吃餃子沒蘸醬油進監獄了」。看完內容,嚇得我趕緊倒掉蒜泥味碟,換了一碟82年的古法精釀醬油,蘸著醬油壓壓驚,戰戰兢兢地把餃子吃完。
吃完餃子,我獨自一人癱坐在沙發上,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到底是誰洩(炮)漏(制)了(了)這(這)個(條)秘(謠)密(言)?
「吃餃子到底該不該蘸醬油?」,這是一個嚴肅的問題!
原博長圖很長,內容很多,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將主要內容為大家梳理、縮寫一下。
微博內容講的是,上個世紀90年代(時間不詳),北方某地(地點不詳,開頭說不搞地域歧視,末尾又說整個盟,低調的把內蒙古給賣了,典型的又什麼什麼又什麼什麼),一個南方過來的人,和七八個獄警在一家小飯館因吃餃子發生的故事(人物不詳)。南方人在獨自吃餃子,獄警在給剛剛升遷的領導慶功,因為這個南方人吃餃子沒有蘸醬油,和獄警領導發生了口角,惹了領導不高興,然後這個南方人就被直接關到監獄裡去了。一年後發現弄錯了,給放了出來,並且獲得國家賠償100多萬。於是當地就出了一個傳說:吃餃子不沾醬油是要進監獄的。
「吃餃子不蘸醬油是要進監獄的!」驚不驚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嚇不嚇人?恐不恐慌?
時間不詳、地點不詳、人物模糊、情節荒誕、有悖常理,玄幻小說都沒有這麼魔幻,但凡有一點正常思維的人,這種事情,用腳指頭想想就知道是不可能的事。
但就是這樣如此不靠譜的帖子,一個近300萬粉的加V認證帳號,居然堂而皇之的發布出來,並且置評論中的批評和質疑於不顧,存於網上,你這樣做是智商欠費了還是「梁靜茹給你勇氣了」?
一個近300萬粉的加V 帳號博主,應該有自己的獨立思考和理性判斷,應該能輕易的辨別出信息的真偽,但是你卻做出了這樣貽笑大方,讓人笑掉大牙甚至是令人不齒的事情,不禁想問,你到底安的什麼心?這難道僅僅是造謠傳謠嗎?
能否出來走兩步?
其實,這個「吃餃子不蘸醬油是要進監獄的」謠言由來已久,大概可以追溯到兩年前,也算是萬年老謠言了,而且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被人拿出來翻炒,時間大都集中在年末歲尾,春節前後。
檢索了一下,以往轉發這條謠言的帳號也不少,這裡只列出了少數幾個,綜合大部分文章看,閱讀量都不高,只是不知道,到了2020年,這個300萬粉的微博大V突然發布這樣一條老掉牙的謠言,打死我都不信,你是為了博眼球、蹭流量。
這絕不僅僅是造謠傳謠,調侃、諷刺、挖苦一下監獄那麼簡單了?事出反常必有妖!這背後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目的,幕後到底有沒有什麼力量在指使,不得而知,細思起來,還真的是極恐!
在微博、知乎上,有不少網友一邊倒的認為雖然故事有些荒誕,但仍然相信這事兒是真的。
謠言被多次重複就會製造出「真相幻覺」,即使人們能夠意識到謠言的荒誕離奇,事實虛構,但是在多次聽到後還是會接受「真相」,這或許就是「三人成虎」的效應吧。
在眾多的評論中,還有人信誓旦旦的說這就是真實發生的,原版本並不是監獄警察,而是派出所民警,後來被人演繹成監獄的事了。說的有鼻子有眼,末了,還神秘兮兮地加上一句話,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的這麼多,以此來增加所謂的「可信度」,顯示自己的「超能力」。說的我差點就信了,殊不知,這同樣是無人物、無地點、無時間的謠言!
謠言古已有之,但網絡改變了謠言的傳播方法。在這個事兒中,從以訛傳訛到有人站出來以謠言來「闢謠」,把謠言演繹的有根有據,增加了謠言裂變、聚變,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更大。
除了時間模糊、地點不詳、人物不清,情節荒誕、違背常理之外,在這裡,小警想給這位300萬粉的微博大V霹靂炮(新鮮事作者 資訊視頻自媒體)科普一下幾個知識點,別以為當了大V,就可以隨心所欲,V所欲V,把網民往溝裡帶。
監獄警察僅限於在監獄依法對罪犯執行刑罰,對罪犯實施改造,以及調查獄內案件,配合公安追逃。在監獄之外不具執法權,所以,說監獄警察把人抓了,直接關到監獄,純屬無稽之談。
1983年,監獄、勞教工作由公安部劃歸司法部管理,公安和監獄正式分家。小警從90年代開始在基層派出所工作,到現在在監獄工作,從來沒聽說過派出所那個時候沒有監押室(聽說過留置室、羈押室,這個監押室是個什麼鬼?),也從來沒有聽說過監獄設有監押室,聞所未聞。還有,這個預定、會員卡又是什麼鬼?
1994年頒布的《監獄法》第十六條規定: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也就是說,公安機關收到法院判決書、執行通知書後,才能將罪犯交付監獄執行刑罰,同時必須具有上述「三書一表」。監獄警察隨便在大街上擼一個人,就能關到監獄,你以為是小孩子過家家嗎?
且不說整個盟(相當於市)政法系統的直接領導全部降級處分,如此轟動的集體被處理的事件,居然找不到隻言片語的新聞報導,單單那個「降級處分」就已經讓整個事件的可信度降為了負數。「降級處分」這種提法,也是在2005年4月《公務員法》頒布後才被列為六種處分方式之一,居然被你穿越到了上個世紀九十年代。
再來說一下國家賠償。上世紀90年代,在監獄裡被無辜關押一年,能獲得100多萬國家賠償?你知道100多萬在那個年代是什麼概念嗎?2019年最新的國家賠償標準是315.94/天,即使按照現在的標準,按100萬計算,也得在監獄裡關上3100多天,也就是將近9年時間裡。上個世紀90年代,在監獄裡關1年,能得到100多萬的國家賠償?你的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嗎?
吃餃子到底該不該蘸醬油,我覺得這不在於南方北方,而在於個人喜好,有人喜歡蘸陳醋,有人喜歡蘸蒜汁,有人喜歡就著酒,當然,也可能有人真的喜歡蘸醬油,這都不是事兒。
但是,「吃餃子沒蘸醬油進了監獄」這個事兒,虛構事實,造謠傳謠,嚴重誤導網民,擾亂網絡秩序,肆意抹黑監獄工作,詆毀中國法治,就是一件很嚴肅的事了!
來源:大牆小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