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王靜遠 闞純裕):8月31日,文化和旅遊部印發《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針對大數據殺熟、非法刪評論等現象,《暫行規定》明確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等。
央視網記者根據微博熱門話題評論數據統計發現,網友們遇到的大數據殺熟事件不僅發生在旅遊產品的購買過程中,在點外賣、電商購物時,同樣有不少人有類似的體驗。
所謂大數據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具體來說,網際網路消費平臺通過用戶的行為數據,為用戶制定精準的用戶畫像,進而判斷用戶的消費偏好、消費水平和消費意願強烈程度,並向不同用戶推送不同的商品價格。
根據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19年大數據殺熟調查結果,大數據殺熟具有隱蔽性,維權難以舉證。儘管過半數被調查者有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但由於經營者通常以商品型號或配置不同以及享受套餐優惠不同、時間點不同等理由進行自辯,同時不對外公布具體算法、規則和數據,所以消費者遇到類似問題後,維權舉證往往非常困難。
大數據殺熟已不是第一次被法律法規提及。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的實施讓該問題有法可依。通過對比《電商法》和《暫行規定》發現,前者對大數據殺熟的懲戒力度更大。
央視網記者通過在裁判文書網檢索發現,與大數據殺熟相關的判決僅有一例。原告稱自己與同事在同一平臺向同一商家訂購了同一份套餐,且送貨地址相同,但自己的配送費卻比同事貴1元。原告認為該平臺利用大數據殺熟手段實行區別定價,侵犯自身合法權益。最終,法院認為兩份訂單下單時間不一致,平臺可根據交易量對配送費進行動態調整,駁回原告的所有訴訟請求。
雖然法律法規對大數據殺熟現象明令禁止,但不少網友認為,目前關於大數據殺熟還沒有明確的定義,判定是否「殺熟」的界限比較模糊。換言之,這一概念具有主觀性和模糊性,這可能導致相關企業與消費者理解不一致。
從這點出發,便不難理解為何企業被指存在大數據殺熟問題時,一般都會以新人紅包、新人專享或系統出錯等理由予以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