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藥集團新諾威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公司章程》及《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等制度的相關規定,並參照《關
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
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
文件的規定,我們作為石藥集團新諾威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
董事,本著勤勉、盡責的態度,基於獨立的立場及判斷,已於會前獲悉本次會議
審議的相關事項並進行了事前審議,現發表關於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相關事
項的事前書面意見如下:
一、關於與河北宏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籤訂《2021 年度工業用蒸汽供應合
同》暨關聯交易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本次公司與關聯方河北宏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的關聯交易系公司日常經營
所需,交易事項符合市場經營規則,交易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
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
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八
次會議審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石藥集團新諾威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五屆董事
會第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之籤署頁)
徐一民
籤署日期:2020年12月14日
(本頁無正文,為《石藥集團新諾威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五屆董事
會第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之籤署頁)
耿立校
籤署日期:2020年12月14日
(本頁無正文,為《石藥集團新諾威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五屆董事
會第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之籤署頁)
郭順星
籤署日期: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