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29日電 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日前,銀保監會福建銀保監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因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授信調查未盡職,工行兩支行被罰。
閩銀保監罰決字〔2020〕42號罰單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授信調查未盡職,依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信用卡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06〕84號)第一條、《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銀監會令2007年第6號)第九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給予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張傳生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罰款,對趙榕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2020年12月22日。
閩銀保監罰決字〔2020〕40號罰單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閩都支行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授信調查未盡職,依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信用卡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06〕84號)第一條、《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銀監會令2007年第6號)第九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閩都支行給予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康建平、宋劉明、程娟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2020年12月22日。(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