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寧區人民政關於從嚴出租房管理的緊急通告
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全體居民:
為進一步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加大流動人口管控力度,維護集寧區和諧穩定,實現小區物業智慧化管理,特別是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2020年第1號)精神,我區將加強對出租房的管控。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出租房是指:住房、商業房、車庫(包括地下車庫)、儲物間(包括地下儲物間)、閣樓、車間、平房、大院等凡是用於居住、儲物、生產、生活的相關房地產建築;
二、對於現已存在租賃關係的,房主要嚴格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出租人、承租人要於2月16日前向所屬社區申報,社區登記匯總後報區房管局、轄區派出所備案,由房管局通知物業管理公司登記。如未及時報告而導致疫情傳播和其他問題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已註冊「城市人人管」微信公眾號的集寧區居民,要在註冊信息中如實填寫現住址為「自有產權或租賃使用」,對於租賃使用的要補充填寫「租賃價格、租賃期限」等信息。未註冊的居民請儘快註冊,下一步我區將全面啟動小區掃碼出入,未註冊的居民將無法出入小區;
四、今後在出租房達成租賃協議後,出租人需及時向社區申請登記,待完成登記備案後,承租人全部家庭成員要及時註冊「城市人人管」微信公眾號,社區根據房屋租賃合同授予出入小區權限二維碼;
五、區房管局、鄉鎮、各街道辦事處、社區、轄區派出所、物業公司要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對於不按此規定直接向他人出租房屋(包括其他類別)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六、區房管局為房屋租賃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房屋租賃制度實施細則及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管理制度,負責對全區房屋租賃統計、匯總和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