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追訪
南都訊 記者陸欣 昨日,著名作家、知名編劇李碧華的版權代理公司通過律師發聲,稱內地知名編劇蘆葦計劃出版《霸王別姬》電影劇本的行為涉嫌侵權。本月12日,電影《霸王別姬》的出品方湯臣(香港)電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湯臣電影公司」)也發表聲明函,強調該片劇本著作權歸其所有,未有將該電影劇本出版之計劃。昨日下午,南方都市報記者電話連線蘆葦,他對此事做出回應。
A
版權糾紛?
湯臣及李碧華方:該劇本版權只屬湯臣
蘆葦:只是計劃,肯定要徵得他們的同意
事件:最近,蘆葦在媒體採訪中提到計劃出版電影《霸王別姬》的劇本。針對這一消息,該片出品方湯臣電影公司與李碧華版權代理公司前後發表聲明,強調電影《霸王別姬》劇本版權歸屬湯臣。湯臣電影公司在聲明中指出「我司至今未有將該電影劇本出版之計劃,任何未經我司書面許可出版、發行、修改,以及任何形式使用該電影劇本之行為系侵犯我司之合法權利,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蘆葦回應:「我是有這樣一個想法,把《霸王別姬》的小說和劇本放在一起出版,呈現出小說改編成電影劇本這個創作過程,滿足影迷和有志於做編劇的人的需要。這只是一個想法、計劃,還沒有進入操作實施階段。如果要操作的話,我肯定會聯繫李碧華、湯臣公司,徵得他們的同意,根據法律程序來進行。目前我跟他們沒有聯繫過,李碧華我一直沒聯繫上,因為沒有她的電話。今天我聽說他們發了聲明,那我知道他們的態度了,我也會再嘗試和他們溝通,如果他們不讓這樣做,那我只好表示遺憾。」
B
編劇糾紛?
李碧華方:蘆葦自欺欺人誇大貪功
蘆葦:若有不當言辭是我的不對
事件:李碧華的版權代理公司在聲明中,除了強調電影劇本版權歸屬之外,還態度鮮明地指出:「影片《霸王別姬》因臺前幕後團隊精誠合作才能共創佳績,不容許一人誇大貪功為己有。蘆葦不擁有榨取團隊合作成果謀取私利的任何權利,關於其個人在電影《霸王別姬》中重要性的片面妄想純屬蘆葦自欺欺人。」電影《霸王別姬》的編劇署名是李碧華和蘆葦。近來,蘆葦在其新書以及接受媒體採訪宣傳時,類似如下「其實《霸王別姬》準確來說,李碧華是劇本原著,她賣改編權的時候說她必須得當編劇,因為小說有一份錢,編劇還有一份錢。但等改完之後,劇本實際上和李碧華沒有什麼關係了。」一些言論引起李碧華方面的不滿。
蘆葦回應:「電影當然是團隊合作的成果,大家的成功,如果我的一些不當言辭誇大了我的作用,對讀者觀眾形成誤導,那是我的不對,希望能得到她的諒解。我覺得《霸王別姬》最大的成功是陳凱歌和張國榮。凱歌在坎城拿下金棕櫚,這是華語電影這二十年來唯一的一次。國榮在這部電影裡面展現了他演員的實力。編劇做的只是份內的事,我們各自完成了自己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