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述
1. 本寫作協會於2008年新課改之際成立,是凱裡一中首批成立並留存至今的社團,並且從成立之後,每年都為「十佳社團」之一。
2. 第二條 本寫作協會作為寫作性質社團,為寫作愛好者提供交流平臺,組成一個寫作組織。本社以提高社員寫作表達、寫作欣賞、寫作創作能力,豐富高中生課餘生活為最終目的。
3. 第三條 本寫作協會的正式註冊名為「寫作協會」,英文名為「Writing Association」,可稱為「WA協會」。
4. 第四條 本社的宗旨是「多讀、多寫、多練,王道」,本社發展方向為「一中寫作第一社團」。
第二章 社員管理
5. 第五條 社員管理
1、社員務必遵守理事會安排及決定,須接受並完成社團分配的各項任務。
2、社員作品不得包含抄襲或套作,否則後果自負,並自行退社。
3、社員可推薦或引薦他人入社,需擔任起負責幫助該新人的職責。
4、社員有維持促進社團和諧發展、共同進步及維護社團榮譽、尊嚴的職責義務。
第三章 組織部門、負責人及義務權限
6. 第六條 本社設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名,高管若干;實行複合部門制,創辦常設部門:編輯部、寫作部、培訓部、外聯部。
7. 第七條 本社負責人義務權限
社長:代表寫作協會,主持寫作協會全面工作,與社員相互監督。
副社長:協助社長的各項工作,負責相關部門工作管理運營。
高管:協助社長、副社長工作,負責管理下屬部門工作,充當監督員工作,監督各項工作進程及社內全體成員日常行為工作。
部長:主持所屬負責管轄部門工作管理,與其他部門協調工作,並可選一到兩名副手。
8. 第八條 分屬部門義務權限
編輯部——負責社員入社考核、作品評論。負責寫作協會宣傳資料、書刊封面的製作。
培訓部——負責招募新人、人才任用、培訓實習生、日常獎懲。
寫作部——負責策劃活動、寫作協會日常新聞管理、基本資料。
外聯部——負責本社與他社或其他寫作組織的交流溝通、商議合作。
9. 第九條 負責人產生程序
1、負責人通過公開民主推選產生。
2、具體方式為:由原負責人推薦候選人,召開全體社員會議,在理事會監督下進行記名選舉,得票最高者當選。
第四章 權利責權
10. 第十條 社員權利
一、社員具有發言權、表決權及投票權。
二、社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推選權。
三、社員有與社內其他成員互相監督的權利和責任。
四、社員有提出合理建議、提出問題的權利
五、社員對本社的作品享有評價權及被評價權。
11. 第十一條 理事會權利
1、有執行、修改本規章制度的權利。
2、有對社員違紀現象進行處理處罰並做外聯部登記的權利。
3、有權利決定社員的去留
4、開展重大活動,且有對本社工作監督的權利。
5、理事會成員均由高管組成,享有高管權利。
6、理事會有權罷免社長和任命新任社長,但必須徵得半數社員和高管的支持。
12. 第十二條 社員義務
1、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及各項原則,服從理事會決議。
2、積極參加社內各項活動,繳納社費。
3、維護寫作協會形象及榮譽,提高自身素質。
13. 第十三條 理事會義務
1、定期公布社費使用情況,對社員提出的質疑進行詳細回答。
2、虛心接受社員對理事會或理事會成員的合理性建議、批評,並積極採納實行。
附則
14. 第十四條 本社社員必須嚴格遵守本章程內所有條款制度。
15. 第十五條 本章程制度由寫作協會理事會制定,保留修改權及解釋權。
第十六條 本章規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