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民政局對州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第0223號建議的答覆

2020-12-07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紅河州民政局對州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第0223號建議的答覆

文章來源:紅河州民政局

發布日期:2020/12/0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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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良等代表:

 

  你們在紅河州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提出的《關於彌勒市雨補水庫庫區順流左岸面山土地確權劃界的建議》的第0223號建議,已轉交我局研究辦理,現將辦理情況答覆如下:

 

  你們提出的彌勒市雨補水庫庫區順流左岸面山土地確權劃界的建議,根據國勘辦〔1996〕1號、雲政發〔1996〕188號文件精神,1998年瀘西、石林、彌勒三方一致確認三縣交匯點實地位於牛角洞溝中心線與白馬河(普拉河)主流,中心線交匯點為瀘、石、彌三縣交會點(X=18349150m,Y=2713850m)。1.彌、瀘線:由交會點起向南以白馬河為界,西為彌勒,東為瀘西。2.瀘、石線:由交會點起向北偏東上至山腳灌溉溝,沿山腳灌溉溝至進水口處交普拉河,東為瀘西、西為石林。3.石、彌線:由交會點起向西以牛角洞溝為界,北為石林,南為彌勒。4.部分插花土地權屬不變。

 

  2005年8月26日雨補水庫竣工後,石—彌—瀘三縣三交點界樁(分別位於石林縣境內的012625262527IA號、彌勒市境內的012625262527IB號、瀘西縣境內的012625262527IC號)被水庫水淹沒。經瀘西、石林、彌勒民政部門共同協商同意,三面界樁不再重新埋設,對其界線、界樁的具體位置,以雲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三縣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協議書附圖為準。

 

  感謝你們對我州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請在今後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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