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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老人院拿雞蛋被阻攔猝死案》正式宣判,法院駁回老人院提出的38萬元索賠請求,對此老人院表示不滿,並提出上訴。超市方面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尊重法庭的裁決。
一名67歲的男子在超市購物時,在褲袋裡直接放了兩隻雞蛋。允許工作人員看到老人行竊,工作人員便上前制止老人,但老人在被工作人員制止後不幸猝死。事故發生後,老人的家人直接向法院起訴超市,要求超市按50%的比例賠償38萬元。
超市一方委託代理人則指出,隨意偷取衣服藏在衣服裡面,應該堅決制止任何人的行為。超市還在行使其合法權利,制止其偷竊行為。超市工作人員不得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去制止違法行為。
而且超級市場的員工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和基本救助的義務,因此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對於這樣的判決,老人的家屬不願意接受,在家屬看來,監控視頻是被截獲的,目前視頻中缺少老人被超級市場的員工拖著原地旋轉的證據,所以提起了上訴。
據悉,事故發生後,老人的兒子就向有關部門反映被告超市有問題。該局稱,超市對變質的禽蛋產品和變質的黴果採取低價銷售的方式,直接暴露在空氣中,管理部門表示正在調查,另外,老人的兒子反映,超市出售的84種消毒劑密封不良,出現漏水現象,管理部門回應稱,沒有發現任何超市出售的各種消毒劑存在瓶蓋不緊、瓶身破損等問題。
事發當天,谷文斌來到超市,從購物袋中取出雞蛋,並將其中的雞蛋放在自己的褲子口袋中,該行為被被告處黃衣工作人員注意到,隨後結帳時被攔截,另一段監控視頻顯示,老人在冷櫃附近突然倒地,黑衣工作人員撥打110、120。這一過程中,兩名過路顧客向谷文斌進行胸部按壓。老人後來被送往醫院搶救,但最後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超市如發現有人偷蛋不結帳,超市有權進行檢查,屬於法律上的私力救濟,即在報警來不及的情況下,先留置嫌疑人,再去報案。但是,查抄顧客,也可能傷害無辜的顧客,侵犯了他人的權利,因此,必須有初步的證據,以證明有偷竊行為發生,例如在監視下發現將雞蛋放入褲袋,或在結帳時發現褲袋裡有雞蛋,這些都是證據。假使沒有初步證據,只看見褲袋鼓鼓囊囊的,就去檢查,憑直覺懷疑,那是違法的。
儘管老頭子已經上訴了,但是法院工作人員認為老頭子的行為本身就是錯誤的,對於這種處理方式,老頭子當然不會後悔,但是事情還是發生了。而超市的僱員們也只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老人的家人最後沒有提出要求,但是老人的兒子說超市不應該阻止他們的父親,他們自己會繼續上訴。大家對此事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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