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車在路上跑,哪能不違規」,開車上路,偶爾在路邊因為違停買包煙的時間,就被交警罰200塊扣3分的事再正常不過。當然,這也無可厚非,畢竟違法停車是事實嘛。
但停車停在正規非公務車停車位裡,也被罰款200元或者扣了3分,這是什麼情況?開國際玩笑也不應該是這樣開的吧!不過,你還別不信,這是如假包換的事實,甚至有的車主已經被罰過款扣過分了。
至於事情的起因,那還得從車市新崛起的銷量力量新能源車說起。眾所周知,因為新能源車需要充電的原因,所以現在很多城市都規劃了新能源車專用停車位。但很多時候,這些車位並非新能源車在用,而是被燃油車攻佔,不少新能源車主因為沒地方停車充電而叫苦連天。
深圳地區的某地下停車庫,有些新能源車主實在忍不住,還向交警「舉報」,要求交警對新能源車位被佔用現象進行處理,深圳交警對此則回應稱:會給予查處。其實,關於新能源車專屬停車位問題,不少地區都已推行專用車位制度,某些地區,傳統燃油車若是停在新能源車車位上還要受到一定的處罰。
針對新能源車位常被傳統燃油車佔用問題,全國部分城市地區都已啟動新能源車車位專用制度,並且對燃油車車輛佔用新能源車車位亂停的現象進行了整治和處罰,最高可罰款200元扣3分。
其中,在新能源車推廣最紅火的海南地區,已經計劃著在2030年前「消滅」燃油車。凡是發現燃油車亂停新能源車位,抓拍到的,一律按違章停車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處罰力度和黃實線禁停路段停車齊平。
而這還不是最嚴厲,據忻州廣播電視臺、忻州身邊事報導,忻州交警對違法佔用新能源車位的車輛,不僅處以200元扣3分的處罰,還會將車拖走,車主要到交警處去拿回車輛,說其是「最狠忻州」也並不為過。
當然,也有處罰得比較輕微的,比如廣西柳州、北京,罰款為150元、200元不等,雖然還是罰錢了,但起碼沒有扣分,處罰算是比較輕了。再者說,被罰款也是因為自己亂停車了才被罰,這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截止到目前為止,已實施新能源車車位專用制的地區有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武漢、南京、柳州、南寧等城市,其中深圳別出心裁的推出了新能源車免費停車的激勵制度,而其它城市則針對燃油車亂停新能源車車位的行為推出了扣分罰款的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凡是在新能源車專屬停車位停車停錯、超時的車輛都會被給予處罰,尤其是道路兩旁的停車位,由交管部分直接管理,是交警的巡邏重點,違法者都會給予一定的處罰。
而關於新能源車專屬停車位,一般都會設立標誌、路牌等提示,而且辨識度都會比較高。傳統燃油車車主在停車時儘量看清標識,確認車位的屬性,以此避免發生因佔用新能源車車位而產生的違法行為。
可以很肯定的說,根據相關的規定,路邊的新能源車位傳統燃油車肯定是沒法停了,那麼在停車場中呢?是否也會存在違停的行為呢?根據各城市《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在新建商場、辦公樓、小區停車場,會有專屬的新能源車位。尤其是上海,北京、廣州、河南等城市是「強制」要求,與普通停車位的比例從10-25%不等。
不過,對此也有燃油車主表示:有時候電動車少,燃油車沒地方停,況且大家都是付費來停的車,為什麼新能源車位就有特權呢?那燃油車用的停車位是不是新能源也不能停呢?而大多數新能源車主又覺得,沒充電樁沒法充電,燃油車不應該佔新能源車位。
有鑑於此,部分城市還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政策,譬如北京,根據北京市《關於加強停車場內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在非充電車位有空餘的情況下,應引導燃油車避免佔用充電車位。非充電車位無空餘的情況下,可引導燃油車主佔用部分充電車位,但「不得佔用劃定的電動汽車專用泊位」。
燃油車主佔用充電車位時,應留下聯繫信息,當非充電車位有空餘時,通過廣播、簡訊等方式,提示燃油車主將車輛駛離充電車位。如果「發現燃油車輛佔用電動汽車專用泊位的情況,應及時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執法」。
但據「北京交通廣播」等新媒體機構提供的信息顯示,北京交管部門目前僅對道路兩旁「道路內新能源車位」的燃油車進行200元處罰,至於對「停車場」內佔據新能源車位的行為還沒做出什麼處罰,執法還是比較人性化。
不過,對於不同地區、停車場,停車佔位處罰方式的不統一,不少消費者也是頗有微詞,但事實上,雖然交管部門等執法機構對道路上違停車輛具有處罰權,但對商場、小區等區域的停車場不一定具有處罰權。
原因其實很簡單,一是這些區域的停車場一般歸屬私方,比如相關擁有資質的政企相關企業、小區物業以及商場企業等等,它們對自家區域範圍內的停車場具有歸屬權和使用權,受物產權保護。
另一廂,市面上的部分帶充電樁車位也不歸交管部門管,它們隸屬車企或廠商,比如特斯拉、特來電等,它們旗下的停車位也不是隨意可停。譬如特斯拉的,不僅燃油車不允許停,充滿電的特斯拉停在車位上也會有額外佔位費。
其實吧,停車位緊缺,是近幾年最亟待解決的問題。車越來越多,車位越來越緊張,雖然現在新能源車位有專屬權,但很多時候,新能源車位都是虛位以待,也的確是一種資源浪費,不少網友對此也給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不乏有些看起來比較靠譜的意見。
方案一:不同首小時規則制,刺激燃油車駛離
通過對燃油車和新能源車,設置不同首小時收費時間,比如燃油車在普通車位享受1小時免費,而在新能源車位只有30分鐘免費;反之,新能源車在普通車位只有30分鐘免費,而在新能源車位有1小時免費。
推行這樣的機制,既可以解決燃油車在沒地方停車時,能否停在新能源車位上的問題,又能刺激車主加快辦事速率,為後續車輛騰出停放車位,畢竟沒有誰的錢是大風颳來的,能省一分錢是一分錢。
方案二:取消佔位費,新能源車只能停新能源車位
現在很多城市新能源車不充電也不允許停在充電車位中,導致他們去佔用了普通車位,而燃油車又無處可停。那不如這樣,燃油車只能停普通車位,新能源只能停充電車位。
而且規定,兩種車停靠在不相符的車位中都受罰,那這樣就意味著當停車位停不下時的條件也是對等的,大家都只能到更遠的地方去停車,對誰也都公平,誰都沒有便宜賺。
總的來說,車位緊缺是國家當前亟待解決的一項問題,造成新能源車位經常被佔位,一方主要原因還是因為車越來越多,車位越來越緊張;而造成必須獨立設置新能源車停車位,根本原因還是新能源車充電速度慢,和燃油車的加油速度沒法相提並論。假若,新能源車充電速度能跟加油一樣,那單獨設立停車位這件事也就不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