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海的王女士一想到襪子就頭疼。由於閒置房的廚房間下水管莫名冒水,放在房子裡的1萬多雙襪子洗了個「髒水澡」。可她萬萬沒想到,這一大筆損失,房開商和物業都無須賠償,損失由她自己承擔。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襪子遭殃
王女士經營著一家襪子店,囤貨不少。她姐姐有一處閒置的住宅,在臨海市古城街道某小區,是一樓的毛坯房,不租也不賣,於是王女士向姐姐借來,把囤貨都存放在這間房子裡。
那天,王女士過去拿襪子,一打開房門,只見滿地是水,堆在地上的襪子也遭了殃。她走進去一看,發現廚房間下水管在不停地往外冒水,髒水流淌出來,覆蓋了房內三分之一左右的地面。
王女士將損失進行了公證,最終確定襪子受潮近8000雙,受損的近3700雙。其中受潮的能二次處理,低價出售,但受損的就完全報廢了。
事發當日,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來到現場,初查後認為這是房屋沉降引起的,再加上樓上住戶下水管道排水不暢,導致汙水返流。
當日下午,物業派人對房內下水管道與牆外的主下水管道進行疏通,發現貼在外牆面的大下水管道的拐彎處已經開口斷裂,汙水直接排洩在地上,並且房屋入口處的臺階多處上升了一級。小區物業當場告訴王女士,這些現象顯然是房屋沉降所致。
對簿公堂
「房地產開發商和小區物業都存在過錯。」王女士認為,下水管冒髒水是房地產開發商的房屋質量及施工不當所致,小區物業也沒及時履行物業管理職責、排除公共設施隱患。於是,她去臨海法院起訴,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及物業公司賠償各項損失共計7萬餘元。
不過,房地產開發商和小區物業都不認帳。
房地產開發商認為,其應承擔的住宅報修期限已過,且王女士陳述的房屋沉降是單元樓門口的階梯沉降,並非地基沉降,因此房屋質量沒有問題,他們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小區物業則認為,下水管冒水是突發性事件,因為天氣較冷,廚房下水管內因油汙、雜渣結塊,造成地下約2米長的管子堵塞,致使樓上排放的廚房汙水在一樓的廚房地漏口處冒水。
「我們在事發後立即對管子進行了疏通,使積水及時排出,已經盡到了管理職責,而且平時也履行了對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巡查及日常維修的義務。」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王女士將住宅當作倉庫使用,明知廚房及衛生間有各種下水管道和地漏口,可能有因受外界影響出現管子破裂或地漏口突然冒水的風險,卻沒有告知物業管理部門,「將大量襪子搬進房屋內存放,危及住宅消防安全,也沒有按照倉儲要求利用貨架規範存放襪子。」
法院判決
臨海法院審理認為,王女士將無人居住的住宅當作存放襪子的倉庫使用,致使損失發生,其自身存在過錯。房地產開發商方面,王女士缺乏其不按圖紙違規施工、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的相關證據;小區物業方面,有證據證明其履行了物業管理義務,另外在沒有業主反映的情況下,下水管內油汙堵塞在平時日常檢查中未發現,並非物業公司之責任。據此,法院最終駁回了王女士的訴訟請求,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商和小區物業都無須賠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