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女研究生蹦床館內摔成完全性截癱」事件登上熱搜,網紅蹦床又一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近年來,室內蹦床館安全事故高發,但由於監管缺失,司法訴訟時間長、成本高,消費者一旦受傷,想要成功維權並不容易。
國務院安委辦曾於2019年9月下發《關於加強遊樂場所和遊樂設施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要結合當前遊樂場所的安全形勢和特點,組織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抓好安全監管。
一年過去了,安全事故沒有消滅,「蹦床館究竟由誰來管」仍然無解。原因在於目前國家關於室內蹦床館的監管尚未出臺相應規定,既無主管部門,也無責任劃分。雖然2019年底,國家體育總局牽頭組織編制的《開展大眾蹦床運動的基本標準和要求》面世,但這份試行文件也只是對蹦床練習或比賽場地設立了肯定標準和要求,而關於有些問題,比如標準和要求該由哪個部門具體負責監督落實,一旦發生事故相關責任和補償該由誰來承擔等等,試行文件並未涉及。
管,是需要的,問題是由誰來管。
自2000年起,蹦床已被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已不是簡單的遊樂活動,而是一項包含較高技術要求的專業運動。關於組織和開展這一運動的場館單位,不僅要有統一的標準和要求,更應有嚴格的監督和管理。然而事實上,從被爆出的安全事故不難看出,當前很多室內蹦床館都存在運營不規範問題,有些是硬體設施不達標,有些是缺乏專業的技術指導,還有些乾脆是既無達標硬體又無配套軟體的「野場子」。這些場館之所以能存在和運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沒人管」——看似涉及方方面面多個部門,實際上卻處於「誰也不負責」的監管盲區。
不僅室內蹦床館,此前被媒體爆出引發安全事故的充氣城堡、「蜘蛛塔」等新型運動娛樂項目,也都存在同樣的問題。這些項目引入時間雖短,但頗受大眾消費者尤其是兒童和青少年的喜愛。然而,消費者參與這些項目時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後續進行責任認定和維權賠償時,往往因為缺乏統一規範和標準、監管主體缺位而面臨困境。
一名從事蹦床館設計安裝的人員透露,開設室內蹦床館,只需要營業執照和上崗人員的健康證明即可,不需要其他審批流程。
至於設備安全性的檢查,也只是由公司內部人員完成。
沒有什麼比生命安全更重要。
針對日益盛行的新型運動娛樂項目,制定出臺統一的規範和標準,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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