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3月03日訊(通訊員 鹿軒 記者 王益敏)溫州鹿城區仰義街道有一家"宏達火鍋店」,湯料異常鮮美。不少顧客吃了一次想吃第二次,吃了第二次還想吃……
不料,去年12月,警方在這家火鍋店內查獲"頭痛粉」和罌粟殼。沒多久,火鍋店現場帶走的湯料的檢測報告也出來了,確實有"頭痛粉」和罌粟殼的成分。
昨天,鹿城法院庭審此案,確認莫某犯了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決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
火鍋湯底加"特殊香料」
老闆開業不到兩個月被判刑
莫某,男,31歲,雲南人。
去年10月,他在溫州城郊開起了一家"宏達火鍋店」。
莫某聽"行家」說,在火鍋湯底加一些"頭痛粉」,可以起到調味的作用。於是,他去藥店買了一種學名叫"阿咖酚散」的頭疼藥,放在火鍋裡面,"一般一鍋放兩包,也就一兩塊錢的成本」。
沒多久,又有朋友告訴莫某,在火鍋湯裡放點罌粟殼,可以使湯味道鮮美,"這種東西,市場上不好買,不過有熟人介紹能買到,價格不貴,一般一斤也就兩三百塊錢,一次放幾片就夠了」。
於是,莫某就把頭痛粉和罌粟殼都放進湯裡。
他發現,加了這些東西後,火鍋店的好評不斷,回頭客也很多,生意越來越好了。
然而,去年12月1日晚上11點多,經群眾舉報,民警到莫某火鍋店檢查,現場發現"頭痛粉」、罌粟籽及罌粟殼等非食品原料。而且,檢測確認,廚房裡正熬著的湯料和客人正吃的火鍋湯底裡,都有頭痛粉和罌粟殼的成分。
昨天的庭審中,莫某顯得很後悔。他說,自己壓根不知道這麼做犯法了。
檢察官指出,在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莫某的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必須嚴厲懲治。
監管部門呼籲:
發現此類情況請打12315
事實上,罌粟殼、"頭痛粉」加在調料中的事,在全國其他地方也發現過。
昨天,錢江晚報記者諮詢了溫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這位負責人表示,餐飲安全問題,有執法人員定期檢查,"我們主要實行突擊檢查的方式,一般來說,罌粟殼、『頭痛粉』等這些非食品原料,可以在涉嫌違法餐館的廚房被發現。」
錢江晚報記者了解到,除通過例行檢查發現這些違法行為外,群眾舉報及相關餐飲店員工的檢舉,也是查處這些違法事件的主要信息來源。
"執法人員還會不定期走訪一些中藥、藥材市場,查處這些非食品原料的流通渠道。」溫州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說,以前,在蒼南等地的中藥市場上,就發現過一些倒賣罌粟殼的不法攤販,並對這些物品進行了沒收等處罰。
溫州市監管部門表示,對於這些不法商家,需要大家一起監管,"一旦發現,在全國範圍內撥打12315都可以舉報。」
這些"調料」危害人體健康
哺乳期媽媽吃了,還會影響孩子
以"頭痛粉」、罌粟殼作為調料,有什麼害處?會使人上癮嗎?
溫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一位藥劑師告訴錢江晚報記者,罌粟殼中含有生物鹼,雖然含量較少,但對於普通人來說,長期食用是容易成癮的。
"『頭痛粉」是一種中樞興奮藥,通過收縮腦血管,起到鎮痛的作用。」這位藥劑師表示,加入這樣的藥材,目的也是使人興奮,"但它會對人體神經系統造成損害,並可能造成慢性中毒。特別是哺乳期的媽媽,吃了它,還會通過乳汁傳給孩子,對孩子的成長造成更大的影響」。
浙江時代律師事務所陳一來表示,買賣罌粟殼是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可以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還能對商家罰款。
鹿城法院承辦此案的法官表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嚴重者可以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別嚴重,被判處的刑罰還會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