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9月2日訊(記者 餘茜 謝龍彪)「貸款15萬元,按等額本息36期還款,一共需還23萬元,其中1萬餘元為利息,7萬元為保費……」近日,《湘問·投訴直通車》欄目收到多名借款人的投訴,通過大地保險辦理個人貸款時,他們均被要求購買了一份保險,購買後,借款人除每月歸還貸款本息外,還需按月繳納幾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保費。
(成女士提供的保險單)
投訴:貸款前需加購高價保險
2019年12月中旬,從事餐飲行業的長沙市民成女士,因生意周轉需要,通過微信聯繫上了一名大地保險工作人員,「對方說可辦理個人貸款,且不需要任何抵押,提供汽車保單即可,年利息僅一分多」,考慮到自己急需一筆流動資金,一番諮詢後,成女士決定貸款。
12月20日,成女士和丈夫如約前往大地保險長沙湘江支公司,工作人員審核了成女士夫婦的車險保單、身份證明等資料後,將成女士帶到另一間辦公室辦理貸款面籤。
「在貸款前,工作人員提出需購買一份保險,保費為每月1950元,並讓我籤署了一份大地保險的紙質合同」,成女士表示,這份紙質合同並不是一式兩份,僅一份原件,被大地保險員工以資料審核為由收走。
籤完合同後,該保險工作人員指導成女士按照流程要求,順利完成了合作方徽商銀行的貸款面籤。當天她就收到了銀行的15萬元貸款。依據貸款合同約定,該筆貸款期限為36期,每月還款金額為6600元。
「當時未察覺到保費高問題,直到今年5月,找大地保險索要保險單,才發現該筆貸款的保費佔每期還款金額的29%,還完36期需要交納保費7萬元。而且還款完成後,7萬元保費不予以退還,這意味著貸款15萬元我需要支付8萬元,堪比高息。」此時才算清經濟帳的成女士後悔不已,準備向湖南銀保監局投訴。
與成女士有著類似經歷的,還有江蘇的陳女士。2019年9月,陳女士以平安保險保單為資質,向徽商銀行借款13萬元。與成女士一樣,她也被要求購買了一份大地保險個人貸款保證保險,保費7.5萬元。
事後陳女士向當地銀保監局投訴,但因未涉嫌捆綁銷售等違規行為,陳女士的申訴主張被駁回。
回應:不存在捆綁銷售行為
記者了解到,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是指有貸款意向但無法直接從銀行貸款的個人客戶,通過投保個人貸款保證保險,無需抵押擔保便可從銀行貸款,當投保人有償還風險時,則由保險人承擔償還責任的一種保險業務。
7月31日,記者針對貸款問題,電話諮詢徽商銀行客服,工號「6039」客服回應稱,「徽商銀行目前有與大地保險開展信用貸款合作,借款人需先購買個人貸款保險,提交資料後由徽商銀行審批放款,貸款人每月按期償還貸款及保費,保費由保險公司收取,銀行幫其代扣。」
8月4日,記者就成女士反映的問題,發函至大地保險長沙湘江支公司,8月14日,該公司復函稱,大地保險不存在捆綁銷售行為,所銷售的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條款和費率是經中國保監會審核批覆的,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工作人員介紹該筆業務和承保時,已明確告知客戶產品信息,籤約也有錄音、錄像可回溯。承保後還會告知投保人保單查詢路徑,也會發送簡訊告知投保人保單號、保險費、期數等信息。
8月21日,記者又撥打了中國銀保監會的維權服務專線12378,第18288號客服表示,若對保費問題存在質疑,可將書面材料寄送至當地銀保監會投訴。
律師:辦理貸款前要看清合同
湖南聯合天成律師事務所楊佳瑩律師表示,投保人有權知曉合同內容以及持有籤字的合同文本,若保險公司拒不提供,則涉嫌違規。至於貸款時加購保單的行為是否涉嫌違規,主要還是看投保人事先是否知情,是否違背了投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以及利息是否超出了年利率24%。
楊律師表示,鑑於往年辦理過類似案件,她建議出臺相關文件規範保險公司和銀行的此類行為。
8月4日,上海銀保監局發布投保個人貸款保證保險的消費提示,提醒借款人在辦理貸款手續時,如確需投保個人貸款保證保險,還應仔細閱讀個人貸款保證保險的投保材料,尤其關注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繳費方式、繳費金額與繳費期間等關鍵內容。
此外,若通過網際網路申請貸款並投保,請務必留意貸款操作頁面各個流程環節,清楚自身權利義務,切勿盲目勾選「已知曉」等按鈕直接跳過重要信息。
本欄目也在此提醒金融消費者,辦理貸款產品時務必先詳細了解合同條款,認真核實貸款產品利率、手續費、保費等相關問題,以免後續產生不必要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