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
有的人稱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人還會犯罪)。有的人則反對,覺得耶穌已經用寶血塗抹了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已經不是罪人了,二者哪個對呢?
平安!
這個就是恩典福音的說法,既是:耶穌已經用寶血塗抹了我們的一切的罪,我們不再是罪人了。
因為這些東西好像是文字遊戲一樣,你不能說這樣的說法是錯了,而是在於它的真理是不是全備的真理,這點很重要。
我們要講的是全備的真理,你不可缺少一面,不可只講真理的一面,而不講真理的另一面。
我們是蒙恩的罪人,沒有錯,因為我們都是罪人,是因著蒙了恩才被稱為義的,都是因信稱義的。
因著蒙恩、因著耶穌的揀選、耶穌的救贖、因著聖靈的工作,我們因信稱義了。但這不表示我們不會軟弱、不會犯罪,我們還是有可能會犯罪,還是有可能會軟弱。但我們的位分不一樣了,我們是神的兒女,裡面有聖靈的內住。
所以,我們即使犯罪、軟弱,聖靈裡面的光照、神的話語的能力會讓我們不斷地從軟弱中再次地站立起來。
我們不要陷入那種罪的裡面,總是覺得「我是罪人、我是罪人」、「我不配」中不能自拔的狀態中。
一方面不可有這樣的思想,另一方面也絕對不可以。因著神是有恩典的神,耶穌基督的寶血能洗淨我們的罪,我們就去任意犯罪,切不要輕乎神的恩典。
每一個經歷神的恩典的人,他會堅決抑制罪、抑制誘惑而遠離罪。
耶穌愛你!
問題2
我們有一個弟兄信主二十多年生命一點沒有改變 ,什麼事情都做,人家怕他都不來聚會了。沒有一句神的話語。這樣的人怎麼辦呢?
你好!
這樣的人生命沒有改變是因為他沒有基督的生命,若是有,不管大的改變或是小的改變,總會有改變的。
關於如何對待那些罪人,聖經有非常明確的教導:
一、要付出愛心的代禱,不要論斷,改變人的是神,而義人的禱告的大有功效的。彼前4:7-8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二、猶大書1:23這樣教導我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 ;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
所以,教會的牧者和弟兄姐妹要去勸勉、警誡他,把聖經的真理告訴他,免得他因自己的罪滅亡。
三、要是他還是不聽勸,大家就可以不和他交往,讓他感覺羞愧。但是還要存憐憫的心,有機會還是要規勸。
帖後3:14-15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
四、如果事態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由於他使得教會混亂,弟兄姐妹軟弱,那麼就要實行教會的權柄,把他趕出去。
林前5:11-13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幹?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以馬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