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政治的明白人」,是習近平同志不久前對縣委書記提出的「第一要求」,沒有這第一條,就談不上做發展的開路人、群眾的貼心人和班子的帶頭人這其餘幾條。這不僅是對縣委書記們而言,也是對所有領導幹部的「第一要求」,不僅是我們黨多年來的一貫要求,而且有著強烈的現實針對性。
「做政治的明白人」,首先是「頭腦要清醒」。我們早已不是在鐵板一塊的態勢下執政,多元化、多樣化、多變化和多選擇性已經成為常態,在紛紜複雜的思想文化形勢面前,領導幹部必須做「明白人」,決不能當鼻塞耳聾的「糊塗官」、隨波逐流的「跟風者」。政治上要「明白」,一要有鑑別力,要看得清理論的正邪、輿情的明暗、「民意」的真偽,要看得懂那些「醉翁之意」和「項莊劍指」的實質,對於精華與糟粕、表象與本質、動態與走向,尤其是被一個傾向掩蓋的另一個傾向,要有基本的辨別力。二要有敏銳性,月暈而風,礎潤而雨,要能夠睿智地預見起於青萍之末的各種風向,要能夠有遠見地判斷「多米諾骨牌」的最終指向。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還是要講政治,決不能成為政治上的庸人與外行,看一個領導幹部是否合格,第一條還是要看他政治上明白不明白。
「做政治的明白人」,當前一個重要問題,就是「規矩要嚴明」。黨是工人階級先鋒隊,不是鬆散的同人派對,更不是什麼「江湖」。政治規矩,是黨內生活的準則和鐵律,也是政治生態的突出核心。領導幹部對於一地一單位政治規矩的現狀和走向,要有火眼金睛,要有治理鐵腕。如果一個地方宗派橫行、山頭林立,團團夥夥潛伏公行,而領導幹部渾然不覺,聽之任之,還在那裡高唱「團結歌」,那就是最大的糊塗官;如果一個單位跑官賣官已經漸成歪風,而一把手卻視而不見,或聽而不聞,那怎麼叫「明白人」?至於政商關係扭曲,官員同「老闆」勾肩搭背、「互通有無」,已經形成風氣,而做領導的仍然閉眼塞聽,認為「很正常、很健康、很有利於發展」啊,這就更是昏官一個啦。總之,政治上「明白」,不是空話一句,也不是「高射炮」、「遠程炮」,領導幹部要在政治規矩上做看得清、管得住的「明白人」,是一個普遍而現實的命題。
「做政治的明白人」,還要求領導幹部的眼光要銳利,尤其要有一雙識人的慧眼。領導幹部既要有人情味更要講原則性,既要善於團結各種人又要學會分辯鑑別。執政者手中有權力,因此「圍」著你的人會不少,既有真誠為了工作的人,也有「圍獵」者,以討好而行「捧殺」。因此身居權位,觀世尤其要透,識人尤其要準,要分得清直臣與小人,要聽得懂各種「進言」,要看得破世事的紛紜與複雜,才能做一個心知肚明的「明白人」,做一個明辨真假的「明君」。領導幹部的「明白」,也不是天生的,甚至不是靠一己的智慧就能不糊塗的,因此領導幹部一方面交友要慎,一方面要多交「淨友」,那些敢於直言真實情況的人,敢於「直議庭爭」、當面提出不同意見甚至發表批評的同志,恐怕才是真正的朋友,真正能使領導幹部因為「兼聽」而變得「明白」的「君子」。
領導幹部「要做政治的明白人」,不是因為他特別聰明、特別靈敏,前提是他有比較堅定的理想信念。領導幹部要忠於黨的信仰,忠於黨的宗旨和黨的最高綱領與最低綱領,這才是政治上的大「明白」,是做一個「明白人」尤其是「明白官」的基礎。比如說如果沒有理想信念的堅定,一點「自信」也沒有,那麼不要說面對林林總總的奇談怪論會毫無警覺,就是看懂了,也會因為過於愛惜他自己的羽毛,而爭當「太平紳士」,不說話、不發聲,更何論「亮劍」呢?又比如說如果對黨的宗旨沒有忠誠度,就會把「人民公僕」混同於一個牟利的「職業」,就不可能把當官與發財不可兼得的規則看透徹、想明白,就會在金錢和誘惑面前犯「糊塗」、貪小利、越雷池,不但管不好自己,往往還會與那些違反政治規矩的團夥、那些「利益輸送」的小人「打成一片」,以至於「進去」了,才追悔自己「真是好糊塗」——他的「糊塗」、不明白,說到底,就是在總書記論「明白人」時說的世界觀這個「總開關」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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