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有遊客爆料,在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景區內,幾名工作人員手持彈弓射擊園內野生獼猴。景區回應稱,此舉是為了防止遊客受到傷害。工作人員表示「這是對猴子的驅趕,是為了保護遊客。景區猴子對遊客的傷害,這類事件幾乎每天都有。(彈珠)都是塑料的,是對猴子的一種恐嚇,真正傷害到猴子的幾乎沒有。」景區的做法既粗糙又錯誤。(10月7日浙江電視臺錢江頻道)
「景區用彈弓驅趕猴子」引發部分網友批評,浙江電視臺錢江頻道《九點半》欄目更是痛批此舉「既粗糙又錯誤」。對此,我不敢苟同。我以為,為了保護遊客免遭猴子傷害,用彈弓驅趕猴子既柔和又正確。
上述電視評論欄目稱:「首先不管是誰,都不能對國家保護動物進行傷害。」這當然是有道理的。可是,工作人員表示,「(彈珠)都是塑料的,是對猴子的一種恐嚇,真正傷害到猴子的幾乎沒有。」也就是說,用彈弓驅趕獼猴,並沒有傷害到它們,所謂「誰都不能對國家保護動物進行傷害」就成了無中生有的指責。
上述欄目又稱「其次,對於驅趕獼猴,是不是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一定要用彈弓嗎?我們想連小朋友都知道,就算用彈弓射塑料的子彈,也會造成傷害的。」工作人員用彈弓並沒有特定的目標,「主要是嚇唬獼猴,而不是真正把它們打到。」既然沒有瞄準、射擊猴子,又怎麼會傷害它們?
即便是誤傷,也是極小概率的情況,而且,由於是塑料子彈,距離又遠,能造成多大傷害?如果還有比用彈弓驅趕獼猴更好的辦法,工作人員不會用嗎?這難道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嗎?
上述欄目還稱「這幾年景區裡的矛盾,本質上是人類沒有尊重野生動物習性造成的。不少遊客喜歡投餵、挑逗猴子,把野生動物當成了家養寵物。要想避免猴子傷害遊客,還需要人與猴之間保持距離。」
據工作人員稱,景區內幾乎每天都會發生遊客被野生獼猴傷到的情況,今年以來,被獼猴傷到的遊客接近4000人。獼猴會攻擊人,在遊客多,尤其是小孩多的時候安全隱患更大,且被抓傷後需要打疫苗。「人被獼猴抓傷,與被野狗抓傷類似,需要打相應的疫苗。疫苗成本在3000到4000元之間。」
既然獼猴傷害遊客的事情經常發生,且人被獼猴抓傷後要打三四千元的疫苗,那麼,景區豈能坐視不管,「尊重野生動物習性」,任由他們傷害遊客?難道,為了保護獼猴,就可以犧牲人們的安全?為了避免獼猴被塑料子彈誤傷,就可以眼睜睜地看著每天都有遊客被獼猴準確無誤地傷害?
還有,猴子傷害遊客,都是由於遊客投餵、挑逗猴子在先嗎?工作人員表示,獼猴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當地人和遊客不能餵食。「但這個季節山裡野生動物較多,食物不夠吃,獼猴會下山找東西吃,看到遊客提著水果餅乾之類的食物時,可能發起攻擊。」也就是說,猴子也會主動攻擊遊客,又怎麼能不分青紅皂白地替它們辯護,責怪遊客挑逗猴子呢?
景區「用彈弓驅趕猴子」雖然看起來比較粗暴,但並沒有在事實上對猴子造成傷害,而且,這樣做可以有效減少猴子傷人事件的發生,毫無疑問是正確的,值得肯定和鼓勵。有關「愛心人士」就別以愛動物的名義,不愛惜人的安全了。等到他們到了經常有猴子傷害遊客的景區旅遊,或許站著說話不腰疼、愛動物甚於愛人的毛病就能痊癒了。(李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