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領域劇變即將到來」,「最後20天,把握最佳時機」,「魚與熊掌兼得,現在購買重疾最划算」……2月1日起,《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下稱「重疾新規」)將正式實施,不少保險機構也火熱地開展著重疾新規落地前的最後一波營銷工作。
事實上,自去年11月重疾險新規發布後,消費者對重疾險產品的關注度也呈持續上升趨勢。伴隨著中國人壽、平安人壽、泰康人壽等多家保險公司都推出了「重疾險擇優理賠」方案,不少消費者也想在舊規範下的重疾險產品全部下架前「上車」,為自己配置一份性價比高的重疾保障。
賠付比例調整
新規完善優化疾病定義
此次重疾新規有哪些修訂?和原有重疾規範相比又有怎樣的區別?
首先,新規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建立重大疾病分級體系,以後的重疾賠付將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其次,此次重疾新規將原有的25種重疾完善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最新醫學進展擴展保障範圍,進一步完善優化了疾病定義。
「我們一般用『四降、一嚴、兩不保』來解讀新舊規範之間的區別。」中國人保壽險的業務人員通俗易懂地解釋了重疾新規帶來的變化,「新規實行後,輕度甲狀腺癌、早期神經內分泌腫瘤、部分心肌梗塞等一些程度較輕的病症賠付比例從原來的100%變為保額上限的30%。同時,原位癌、交界性腫瘤將被剔除出輕度惡性腫瘤的名單,不再提供保障。」該業務人員表示,甲狀腺癌是較高發的病症,但其實治療費用並不高,「甲狀腺癌是女性高發疾病,有需求的女性可以考慮購買舊產品。」
不過,新規將原有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新增了嚴重慢性呼吸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重度疾病和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要求保險公司對以上6種疾病必保,進一步擴大了重疾的保障範圍。
此外,新規更符合如今醫療技術已取得明顯發展進步的現狀。針對需要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的疾病,新規將之前要求「開胸」變為微創的「切開心包」。而針對急性心肌梗死,新規也一改以前「急性胸痛」這種模糊概念,增加了臨床數據,為日後消費者理賠提供了明確的標準。
「對於消費者來說,新舊規範都各有長處。」上述業務人員對記者說,「沒有十全十美的產品,最主要的還是看自己的需求是什麼。」但他也表示,重疾險是為了轉嫁突然患病帶來的巨大經濟負擔,如果身體健康且沒有相應重疾險配置,還是應及早配置相應保險。
新舊規範過渡期
險企推出「擇優理賠」服務
根據監管要求,1月31日所有舊定義重疾險都將停售。過渡期內,保險公司紛紛推出重疾險理賠擇優方案。
「擇優理賠是為了做好新老規範及相關保險合同服務的有序銜接。」中國太保北分高級產品經理徐偉哲介紹,為了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中國太保壽險針對採用2007版重疾定義開發的長期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制定了重大疾病定義擇優理賠方案。消費者享受擇優理賠服務需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使用「2007版重疾定義」的90款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二是重大疾病首次確診日期在2020年11月5日及以後的25種重大疾病理賠。
平安人壽、太平人壽也聲明,客戶就2007版重疾定義中的某種疾病申請理賠時,可在2007版標準定義與2020版標準定義中擇優選擇該疾病所對應的疾病定義之一作為賠付依據,除該疾病定義擇優選擇外,原保險合同疾病種類、保險責任及其他約定等內容均保持不變。
「友邦人壽在處理全佑保單理賠時,會先行就該次理賠申請是否在新定義下的賠付額度較舊定義更優進行判斷,對於該次理賠新定義賠付額度大於舊定義賠付額度的情況,理賠環節會主動向客戶發出照會,詢問其是否確認按照新定義進行賠付,若客戶確認接受,則該次理賠按照新定義執行,若客戶不同意按照新定義賠付或在限定的照會回復時間內未反饋,則該次理賠仍基於原合同的舊定義執行。」友邦人壽保險北京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考慮到部分疾病嚴重程度和影響高於輕症,但還未達到重大疾病的標準,我們特別設計了中症責任,提高保障程度。」北京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加強高發疾病的保障力度,該公司將原位癌責任納入輕症疾病,希望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全面、更多層次、更多樣的保障選擇。
針對重疾險過渡期,無論是保險公司還是消費者,都需理性看待。銀保監會明確,要求各公司重疾新規過渡期內加強銷售管理,嚴禁借新老規範切換進行銷售誤導,嚴禁炒作停售。消費者還是應該從自身需求出發,冷靜看待重疾險。
重疾險配置要點 請查收這份配置錦囊
「這兩天快被朋友圈裡做保險行業的朋友刷屏了。」家住豐臺區的林女士對記者說,「知道重疾險的重要性,可每次一細聽內容就覺得頭大。」和林女士一樣,許多人並非沒有保險意識,只是覺得「太麻煩」或是「產品太多不知道該怎麼選」。針對重疾險中的一些要點問題,記者諮詢了多位保險經理人,為有近期購買重疾險打算的消費者提供參考。
·投保額度·
保多少合適?友邦人壽保險經理人王女士建議投保人根據年支出額來判斷自身投保額度。「一般我們會建議投保人通過個人年開銷來計算投保額,年基本開銷的10倍是一個比較理想的額度。」王女士表示,重疾險主要是為了緩解因生病帶來的家庭經濟負擔,這筆錢不僅可以用於治療費用,也可以用於補貼家用、大病後的康復等方面。不過,雖說保額越高對保護家庭經濟越有利,但也要考慮到自身收入情況,不要讓保費成為生活的負擔。
·定期終極VS終身重疾·
重疾險分為定期保障和終身保障兩種類型,大部分重疾險都為終身保障型。目前市面上的定期重疾險保障年限根據各公司產品設置劃分不同的幾檔,一般保障至60/75或者80周歲等。定期重疾險優點是價格便宜,是很好的過渡產品,缺點是保障周期短。如果比較注重老年保障,那麼建議購買終身重疾險。但如果預算緊張的話,可以考慮先選擇一份定期重疾險作為過渡。
重疾險越早配置費率越低,能撬動的槓桿越高,且保險配置並不是一步到位的,因此越早獲得保障對個人來說越有利。
·保障疾病種類·
保障疾病種類越多越好?事實並非如此。「對於保險產品中的重疾定義國家是有嚴格規定的。目前95%以上的賠付概率被核心的25種重疾覆蓋了。」泰康人壽保險經理人郭女士表示,每個保險公司都有精算師,有些保險條款中包含的疾病看著數量多,但有些存在高度重疊、有些其實發病率極低,80種重疾和120種重疾的獲賠概率可能差不多,只是「看上去很美」。
這一情況將在重疾新規實施後得到改善。新規規定,保險公司在增加規範疾病範圍以外的疾病時,同一重疾險不得含有保障範圍高度重疊的疾病,新增疾病發病率極低的,需在疾病名稱中增加標註向消費者予以提示。
·保費繳納年限·
是十幾年繳完還是20、30年繳完?這需要根據自己的年齡、選擇的產品來決定。以友邦人壽的《全佑惠享榮耀珍藏版重大疾病保險》為例,在保障時間、保障內容相同的情況下,選擇17年繳費會比選擇23年繳費稍貴,但可以享受前10年保額增加50%的增值服務。如果是20歲左右的年輕人,儘早繳完保費並獲得保額翻倍服務更合算。但如果年齡較大,若中途出險,那麼後續的保費也就獲得了減免,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選擇20-30年這種長期繳的比較划算。
·等待期·
在投保時,問清楚等待期也是很有必要的。一般情況下,重大疾病保險的等待期為90-180天。也就是說,在這段時間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受益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設置保險等待期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將發生保險事故而馬上投保以獲得的行為,一般是從合同生效日或復效日算起,只適用於第一個保險年度,對於可續保單來說,續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健康增值服務·
如今,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於就醫體驗也越來越重視。為了做好服務、吸引客戶,不少保險公司除了基本的保險保障外,會推出一些「增值服務」,就醫指引、幫助掛號、安排專家門診、安排住院/手術……保險公司的健康增值服務可以滿足客戶在醫療資源協調、重疾快速理賠等方面的需求。消費者在購買重疾險時,詢問清楚產品的健康增值服務也有助於挑選出更滿意的產品。
·體檢周期·
一般情況下,購買的重疾險保額沒有超過保險公司核保標準,是不需要體檢的。但在投保前要填寫健康告知書。健康告知實行有問必答、不問不答的原則,如果在投保時身體健康,醫院沒有任何健康問題的記錄,那麼就是標準健康體,保險公司會正常承保。
當然,有幾種情況保險公司會要求體檢。一是保額超過了保險公司最高免檢保額,二是年齡過大患病機率較高的,第三種是有不確定項保險公司進行抽檢的情況。由於每家公司的規定不同,投保前需要了解清楚,並詢問清楚體檢費用是否自付及拿到體檢報告所需要的時間。
終身保障的重疾險具有儲蓄性質,保險合同中會附帶地有現金價值表,上面顯示每年的收益。了解現金價值可以知道我們在退保時能拿到多少錢,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保險的核心功能還是生命財產保障,不要把保險當作投資。
·賠付問題·公司的賠付是快還是慢?出險之後多久能拿到理賠款?需要提前準備什麼材料?提前搞清楚這些問題,理賠的時候便能多些方便,少些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