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領導越不能強求下屬喝酒
一位工程師就這樣喝死了
家屬提出51萬元索賠
記 者 殷志豔
通訊員 申屠清兒 雷子君
本報訊 魏某和同事聚餐時,因飲酒過多摔倒,死亡。
魏某家屬將同桌喝酒的4位同事和飯店老闆告上法院,索賠51萬多元。昨天,餘杭區法院受理了這起人身損害糾紛案。事情發生在去年1月25日。魏某43歲,是餘杭一家公司的工程師。農曆新年在即,公司領導透露,年後,嘉興分公司更換負責人,公司想提拔魏某去當領導。
幾天後,公司4位領導——一位總經理、兩位副總和一位辦公室主任,請客戶吃飯,叫上魏某作陪。
原告訴狀稱,那天中午11點半,魏某等一行7人走進飯店。席間,領導向魏某勸酒。魏某說,他不會喝酒,而且有高血壓。但眾人不答應,你勸我勸,一直勸他喝下了半斤多黃酒。
半小時後,魏某起身小便,眾人繼續喝酒。十多分鐘後,服務員發現魏某仰面倒在廁所裡,不省人事。
領導聞訊趕來,呼喊魏某的名字,不見反應,以為他喝醉睡著了,就將他抬到廁所旁邊的雜物間休息。
下午1點半,眾人酒足飯飽,醉醺醺離開了飯店,誰也沒想起魏某「醉倒」的事。直到下午4點半,一位副總給魏某打電話,想約他吃晚飯,手機通了卻沒人接,這才想起魏某可能還躺在飯店裡沒「睡醒」。
副總趕緊開車到飯店,一看,魏某果然還躺在雜物間裡,但臉色發紫,脈搏微弱。
急送魏某到醫院。次日中午,魏某搶救無效死亡。
法醫鑑定,魏某是因顱骨骨折延誤了搶救時間,導致腦疝晚期死亡。
魏某親屬認為,作為魏某的領導,明知魏某不會喝酒和患有高血壓,仍勸他喝酒,間接導致了魏某醉酒摔倒。
而魏某摔倒後,幾個領導在對他呼之不應的嚴重情況下,沒有及時採取救助措施,而是繼續喝酒吃飯。吃完飯,既沒查看魏某的情況,也沒有通知家屬,而是不負責任地離開了現場,間接導致了魏某的死亡。
而宋某作為飯店老闆,沒有為顧客提供安全的如廁場所(小便池臺階過高),導致了魏某酒後摔倒。而且,在魏某摔倒昏迷後,也沒有及時採取救助措施或通知家屬,延誤了搶救時間,對魏某的死亡也有過錯。
魏某親屬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將與魏某同桌的4位同事和飯店老闆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喪葬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51萬多元。
餘杭區法院將於近日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