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讀者梅梅和我聊了很久的微信。梅梅說:「我再也不想回娘家了。」我問她:「沒有娘家的女人,就像一片浮萍,找不到根,你就願意這樣漂泊著嗎?」她說:「我寧願一個人漂泊一輩子,也不會和娘家人有什麼瓜葛了。」
梅梅的父母非常重男輕女,在梅梅還小的時候,父母就不願意送她去讀書。父母說:「養個女兒,不管多麼心疼她,也會嫁出去,都是別人家的人。」一方面是家裡窮,孩子讀書的學費都難以籌齊,一方面是父母把所有的錢都願意給兒子,不願意給女兒。梅梅讀完初中就去南方打工了。
梅梅打工的這些年,父母常常打電話要她匯款回家。在東莞打工五六年,梅梅每個月都是留下兩三百元零花錢,其它的錢都如數寄回家。她供弟弟上大學,還拿錢給父母建新房子。有一年,梅梅過年回家,忽然發現自己不知道應該住那間房子。母親說:「新房子是給你弟弟住的,老房子是我們老兩口住的。你以後嫁人了,也不需要這些房子了……」梅梅心想,自己掏出錢來建新房子,但是卻連擺放一個床鋪的權利都沒有,這個家,以後還回來,有什麼意思?
梅梅結婚的時候,也沒有告訴父母,她嫁到了廣西,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後來在丈夫的家鄉買了一套新房子。這些年,梅梅的父母也好幾次向她要錢,但是梅梅都沒有給。梅梅的弟弟結婚,父母要梅梅拿五萬塊錢彩禮錢,梅梅在電話裡對母親說:「我以後沒有父母,也沒有弟弟。我欠你們的,這輩子已經還清了。」
聽了梅梅的傾訴,我忽然覺得梅梅的做法也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有的父母,只懂得向女兒索取,不懂得關心女兒,一直把女兒當成外人。如果遇到這樣的父母,女人結婚後,不再回娘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我想,為什麼有的女人結婚後,再也不回娘家?原因往往令人揪心。當我們責怪女人不回娘家,對娘家人不夠好的時候,應該看到事情的另一面,去理解她們。
我的同學劉舒,高中畢業後去了福州打工,後來嫁給了一個潮州人。結婚的時候,劉舒和丈夫王舉回娘家認親戚。那時候,劉舒還以為自己嫁了一個好丈夫,很有面子。可是結婚之後,才知道王舉負債六十多萬,家裡的房子早就抵押給債主了。得知王舉負債的事實,劉舒想到了離婚,但是她已經有了兩個孩子,如果離婚,孩子就沒有人管了。她想,只要夫妻同心,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為了儘快還清債務,劉舒和王舉在福州開了一家米粉店,兩個人一起創業。每逢過年,劉舒都有回娘家的想法,可是她想一想,回一次娘家,路費就要兩三千,加上其它的費用,就要七八千了。對於一個負債的家庭來說,每一分錢都需要存起來,需要計劃著花。
劉舒選擇了遠嫁,並且夫家負債纍纍,導致她十多年都沒有回娘家。父母也常常責怪劉舒嫁錯了人,但是父母還是疼愛劉舒的,常常寄錢給劉舒。
上個月的一個周末,劉舒發微信給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夠還清債務,才能回娘家。」當然,劉舒也不怪別人,只怪自己當初沒有長眼睛,嫁錯了人。可是劉舒也覺得自己很幸福,丈夫對她百依百順,從來沒有二心。並且丈夫工作也很努力,每天早上五點多起床做早餐,夜裡十點還在店裡忙碌。想起丈夫這些年的辛苦,劉舒又覺得自己沒有看錯人。
遠嫁的女人,如果夫家很窮,連路費都沒有,她好幾年不回娘家,也是常事。貧賤夫妻百事哀,回一次娘家,都要「花很大的代價」。
還有一些女人,結婚後,再也不回娘家,是因為結婚的時候,父母的態度,讓她寒心了。
我的表妹張娟,嫁給了一個廣東人。雖然丈夫小孟很有錢,但是張娟也不願意回娘家,更不願意拿錢給娘家人用。究其原因,是張娟的父母反對張娟嫁給小孟,而是逼著她嫁給村裡的王九。王九家裡有錢有勢,存款有千萬。但是王九是一個殘疾人,走路一瘸一拐,並且吸毒、賭博、坑蒙拐騙,無惡不作。張娟的父母和王九的父母達成了協議,如果王九和張娟結婚,就給一百萬彩禮錢。
張娟的父母,把張娟當成「搖錢樹」,不顧她的未來,要她和王九結婚。這件事,讓張娟寒心了。她沒有想到,自己的父母,也會被金錢蒙蔽心靈,把女兒賣掉的事情,他們也會去做。
張娟結婚的時候,父母都沒有到場,結婚之後,父母從來沒有打電話過問,從此張娟和娘家人就斷絕了關係。張娟說:「我也想回娘家,但是我回娘家做什麼呢?難道和父母去吵架?」
俗話說:「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但是有的女兒,因為種種原因,和父母反目成仇,就再也不是「小棉襖」了,結婚後,也不會回娘家了。
有的女人結婚後,再也不回娘家了,原因也許是這幾種——遠嫁給窮丈夫的女人、被重男輕女思想迫害的女人、和父母反目成仇的女人。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樣的思想,已經落伍了。女兒和父母之間,應該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關係,當父母老了,女兒隔三差五來看望;父母生病了,女兒在身邊照顧,這樣的家庭才更幸福。
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女人出嫁後,不再回娘家,父母和女兒都要認真反思自己,珍惜親情。手心手背都是肉,傷害到任何一方,都令人痛心。
作者:布衣粗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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