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今後,在道路、居民區和其他公共區域焚燒紙錢祭品等迷信用品和喪葬用品的行為將面臨2000元罰款處罰。
暗訪:路口燒祭品嗆人又堵路
連日來,記者走訪發現,路口焚燒紙錢祭品的行為仍時有發生。4月2日晚7時30分,和平區新興路四平西道交口,兩撥人各自圍攏,在靠近天新裡小區一側的便道上,焚燒紙錢祭奠先人,嗆人的氣味令過往行人紛紛躲避。4月3日晚8時30分左右,河東區新環路華龍道交口,一隊「送路人」在路口焚燒了花圈、花籃等喪葬用品後離開,嗆人的煙火味久久瀰漫在空氣中,沒燃盡的喪葬用品佔據了一條機動車道,車輛通行路口時,紛紛變道避讓。當晚,新開路華龍道口,靠近建設銀行的一側,六七堆焚燒後的紙錢灰燼排列在便道上,經過的路人稍不留神就會踩上一腳。附近負責環衛工作的大姐指著被燒黑的柏油路面說,那裡的灰燼她剛剛打掃過。
勸說:有人聽有人不聽
每年「燒紙」的日子,各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也隨之忙碌起來。記者了解到,為了避免居民隨處亂燒,汙染環境,影響交通,他們都提前備好特定的焚燒桶,放在不影響交通的地方,並派專門的工作人員和志願者進行引導。
「多數人都會聽從引導,到指定的焚燒桶內焚燒,但也有個別的居民不願配合,他們的理由五花八門,最多的就是怕先人收不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這種情況下,他們也很無奈,只能確保其不對交通造成影響,不會出現安全隱患。居民焚燒完離開後,工作人員和志願者會拿出隨身攜帶的掃帚和簸箕,將焚燒後的灰燼清掃後,倒入焚燒桶內,統一處理。
期待:《條例》實施後將有法可依
日前,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依據《條例》規定,殯葬、祭掃活動應當摒棄陳規陋習,抵制封建迷信。在殯葬、祭掃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處兩千元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一)在公共區域擺放紙牛、紙馬等迷信用品,搭設靈棚、吹打念經,「送路」的;
(二)在道路、居民區和其他公共區域焚燒紙牛、紙馬、冥幣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籃等喪葬用品的。
採訪中,對於《條例》的這些規定,多數受訪者表示歡迎, 「畢竟,革除祭掃陋習,崇尚文明祭掃,才應該是清明節正確的『打開方式』。」他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