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隱性成本支出多卻無法取得相應成本票,導致企業利潤虛高稅負壓力重,問財務財務也無可奈何,因此老闆除了幹上火以外,沒有其他辦法,只能硬上稅。
還有一些老闆為了少上稅,去買發票或者讓朋友公司幫忙開票,對此,小編只能說好自為之,特別是買發票,千萬不能幹,有些人可能會說,我買的是真票就沒問題,那你怎麼知道賣你票的公司,對外開出了多少發票,只要一家被查出,其他買票的企業都會收到波及,而這時候賣票公司早已逃之夭夭,賣票的公司99.99%又都是空殼公司,開完票就跑,根本找不到人。到時候稅務找上門來,你也只能啞巴吃黃連,認罰了。
那老闆也覺得很冤枉啊,明明有支出但是不能扣除,交稅沒問題,因為這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但是明明不用交的稅現在要多交,想起來確實心裡不平衡,這也是人之常情。那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儘量規避這個問題呢?
對於一些有相應支出卻無相應成本的企業,多半是現代服務業,這類企業成本中人工成本佔比較多,但人工成本只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一定的比例。除非是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在研發費用中加計扣除相應的成本,但是大部分企業都無法達到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還有就是會面臨進項少,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雙重壓力。
小編認為,企業可以把缺乏成本的相應業務分離出來進行稅收籌劃,例如設備銷售可以分為技術、安裝、銷售三個部分,安裝服務和技術服務的增值稅稅率低於設備銷售的增值稅稅率,分開籤訂合同或是把這部分服務拿出來單獨成立一家企業,再對外接業務或是主體公司把業務外包給這家企業都是可以的。
為了使稅率降到更低,可以在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地方成立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比如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核定徵收政策,核定徵收後不再根據成本計算所得稅,直接核定一個應稅所得率,再用收入乘以應稅所得率,再根據五級超額累進位稅率表計算個人經營所得稅。
例如企業年收入為400萬,直接用400*10%=40萬,如果是含稅需要除以1.01,再套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計算為:400/1.01*10%*30%-4.05=7.83(萬元),因此400萬需要繳納的個人經營所得稅為7.83萬,如果這部分業務放在原來的公司,並且沒有相關成本票扣除,那麼將按照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上稅,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400*25%=100萬。
個人獨資企業需要繳納的稅有:
1、增值稅1%(小規模納稅人)
2、個人經營所得稅0.5%-2.19%
3、附加稅0.06%
綜合稅率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