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安徽省安慶市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位17歲的高中女生自殺,警察卻目視其溺亡,官方已經正式發出通告,涉事者已停職。
通過現場公布的視頻和照片,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女孩兒一開始並不是在深水區,而是站立在淺水區的,當時有幾位民警就在岸邊。
很多網友說,當時這個距離民警完全可以把女子給拉回來,但是民警並沒有這樣做,根本就不願意下水。
經過一段時間的談判,女孩兒仿佛是失去了耐心,轉身就朝深水區撲去,這個時候民警仍然沒有任何動作,只是在岸邊大聲叫喊,女孩兒在幾分鐘內逐漸失去了意識。
最後女孩兒漸漸的沒了聲音,現場的民警和輔警目視了女孩兒溺亡,整個過程時間不長,但是岸邊的群眾卻非常的擔心。
這個時候,河邊有很多的群眾大喊快下去救人,民警才手牽手著準備下河去救人,最後將女孩兒的屍體打撈上來。
此事件發生之後,很多的網友紛紛譴責涉事的民警和輔警,救人實在是太敷衍了,本來是完全可以將這個孩子給救下來的,只是這種施救方式實在不像以往民警的做法。
還有網友表示,女孩兒的命是命,警察的命就不是命了嗎?如果當時這幾位民警同志不會遊泳,也要下去救人嗎?
我理解群眾對現場警察的譴責,因為已經在現場了,並且在可以挽回的時候現場的警察好像真的沒有做好相應的工作比如談判、在談判失敗後女孩開始走向深水區時候的施救,可也正像有些網友說的如果這幾位民警不會遊泳也要下去救人嗎?
不會遊泳下去救人可能自己生命不保,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可是我們卻忽視了一個問題那就是責任。
責任是什麼?下面是一位人民警察文章中的話。
責任是什麼?是人與生俱來的一種約束與使命。責任也是分內應做的事情,是崗位職責範圍內應承擔的任務,是「在其位」應當完成的使命。它伴隨著每一個生命的始終,它是重於泰山的承諾,它推動著一代又一代人民警察勤勤懇懇的在各自崗位上奉獻著。
人民警察是平凡的,但又是不平凡的。平凡是因為他們和許許多多普通人一樣,想擁有平凡安寧的生活,之所以不平凡,是因為我們有著強烈的責任心,有著一顆為人民服務的心。也許這一生,我都做不出驚天動地的大事,但此時一種強烈的責任感在心底湧動,要無愧於警徽下熠熠生輝的「警察」二字,就是要扎紮實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努力做好每件事,認真對待每一天,在崗位上用實際行動去詮釋:有一種責任,叫人民警察。
我非常尊敬人民警察,想起他們就會想起安全和保障,心裡會有一種無條件的信任感,好像很多的地方都有「人民警察為人民」類似這樣的標語,對警察而言,「剷除犯罪,保護人民」就是最重要的責任。
事情還在調查之中,具體當時是出於何種原因我們需要等調查結果才能夠明白。可是一個花季少女已經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眼睜睜開著一個生命的離去,我相信每個人都會心生觸動。假如當時談判時有一句話可以讓她心生溫暖對這個世界還留存些許留戀;假如當時有人可以拉住她,從而不滑向深淵;假如現場的警察或者群眾有人會遊泳,可以把她從深水區救上來,那麼這就不是一個讓人悲傷的新聞而是一則《少女準備投河自殺被警察和群眾聯手救出》這樣的暖新聞了;假如,可是現在只能假如。因為生命沒有假如,一個生命溺水而去了,便永遠地去了,不會回來!
警察是值得尊敬的,更值得尊敬的是救人於水火,捨我其誰的那份責任和擔當。
向人民警察致敬,同時也希望每位警察都具備能夠拯救人民於水火的能力,不然,拿什麼除暴安良,保家衛國,保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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