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早報訊 (記者蘇瑋傑 通訊員蘇君陽)近日,泉州南安市公安局美林派出所破獲了一起詐騙案,嫌疑人蘇某謊稱能從看守所「撈人」,詐騙他人錢財1.8萬元。
今年9月份,南安美林的蔡某麗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傳喚,但一直四處躲避。後來,蔡某麗和朋友蘇某聊天時透露自己被警方傳喚的事情,蘇某稱認識司法機關的朋友,只要4萬元就能幫忙疏通關係,免於被追究法律責任。蔡某麗對此深信不疑,讓父親湊了1.4萬元,並找朋友傅某借了4000元,將這1.8萬元交給蘇某「疏通關係」。
9月3日,在警方的強大壓力下,蔡某麗投案自首,後被刑事拘留。十幾天後,蘇某又到蔡某麗家中討要剩下的2萬元,稱只要把錢給了,蔡某麗就能馬上被放出來。蔡某麗的父親稱手頭沒錢,再緩緩,蘇某就走了。
10月10日,蔡某麗被取保候審,並通過朋友傅某聯繫蘇某,然而蘇某並不知道蔡某麗的情況。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蔡某麗要求蘇某將1.8萬元退回。蘇某雖然答應,但一直沒有退錢。12月10日,蔡某麗報了案,蘇某就被警方抓獲。
經審訊,蘇某(南安康美人)稱近期自己的加工廠因經營不善工資發不出來,日常花銷又大,聽說蔡某麗被警方調查的事情後,他便聲稱自己有認識司法機關的朋友,可以幫忙「擺平」,騙了蔡某麗1.8萬元。
目前,蘇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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