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美國正拋售其在香港持有了72年的6幢洋房!
而這些房子,正是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的宿舍!
正在標售的美國政府所持物業,位於半山壽山村道傳統豪宅地段,由六幢建築物組成,以目前的市值估算將近百億港元。
這6幢超級洋房組成了一個院落,位於香港南區壽山村道37號。
1948年,二戰結束之後,美國政府以31.5萬港元購入該地皮,興建了這組建築。
72年前31.5萬買入,現在估值100億賣出,這筆交易讓美國獲利近3萬倍,哪怕算上通脹,美國也是狠賺一大筆。
這筆投資,無論放在什麼年代,都是堪稱奇蹟。
6座美領館員工宿舍,附近豪宅以密度低、私隱佳著稱。
建築群更獨霸一處山丘,享有全海景,須經一條人跡罕至、無標識的斜坡小路才可達正門,向南的後方是無人居住的山頭,翻過山頭即達深水灣海面,相當隱蔽。
據2018年美領館致美國國務院的物業維修採購報告,估計壽山村道每座美領館員工宿舍至少3層、每層至少1個單位,睡房數2至4個不等。
美國在港物業全部經過改建,高度設防,裝修物料皆由美國運來香港,裝修人員亦不讓香港人插手。
02
20世紀40年代末起,美國政府就開始在香港港購地置業。
美方現時在港持有土地物業的總市值,至少高達約250億元,而且買賣時一概免稅。
美武官涉貪入獄,在港住宅充公
越戰中任職美國駐南越大使館武官辦公室的西蒙斯,戰後被指控從香港等地為南越軍採購石油期間,貪汙巨款。
西蒙斯罪成入獄後,他名下在香港的寶馬山雲景道43-49號恆景園19B的住宅單位,被美國政府充公。
美國政府1976年起持有該物業至今,建築面積約200平米,如今估值約4000萬元,較西蒙斯1974年花48.5萬元買入,升值約80倍,但用途不明。
1949年2月及1950年4、7、8月,美國政府共花約121萬元,相繼購入鄉郊建屋地段第423號(即金馬麟山道15號)、鄉郊建屋地段第323號(即山頂道1號,1985年一度由金庸買入)、鄉郊建屋地段第543號(即香島道2號)、鄉郊建屋地段第405號(即淺水灣道32號)。
直到1979年5月即中英談判尚未開始時,美國政府仍在港置業,花170萬元買入半山馬己仙峽道1至3號嘉慧園G座1樓全層住宅單位,建築面積約300平米,連1個車位,並持有至今,估計升值約100倍。
大舉賣樓大賺約48倍
在1981年12月至1983年5月,即中英香港問題談判的第一階段,美國陸續賣出持有物業,總收入達5860萬元,較買入時大賺約48倍。
該時期內,美國政府亦賣出1886年獲港英政府批出的鄉郊建屋地段第524號(即山頂甘道11號),獲利4600萬元。
當時中英談判僵持,香港前景未明朗,股市、樓市、港元齊跌,美國政府出售在港物業,精準把握住獲利套現時機。
其中花園道美領館用地更在港英時期,獲全港罕有的買斷特權,令美方大賺幾十億元。
03
回歸前夕:美國巨資購買香港住宅
掌握80年代中英香港問題談判情報的美國政府,在香港前景不明朗時期大舉賣樓、獲利脫身。
但回歸前夕又突然掃購大量住宅作員工宿舍,目前美國在香港的文官武職人數超過千人。
1992年7月1日及8月3日,美國國務院共斥資約1.06億元,打包式掃購半山麥當勞道12-14號豪輝閣的5-8層、10-12層、14-16層、18層、24層、25層共13個全層住宅單位連天台,以及14個車位。
美方持有該處豪宅物業至今,據悉同樣用作美領館員工宿舍。
僅計13個豪輝閣全層住宅單位,今日市值已達約6.78億元,較買入時大賺近7倍。
此舉動,就不是投資房產那麼簡單,而是美國替代英國,主導西方在香港的利益。
04
據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網站資料,美領館設立於1843年、即英國強佔香港島次年。
最初規模有限,僅一名總領事居家辦公,20世紀初則借用雪廠街9號及滙豐總行大廈運作。
1950年4月及1956年4月,美國政府獲港英政府先後批出花園道26號土地、白加道3號土地,分別供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及總領事官邸使用至今。
美駐港總領事館的工作範疇自此大增,風頭頗勁,連同時期設於臺北的「大使館」也沒那麼風光。
館內設有中情局分站
親國民黨的《華僑日報》1954年10月22日引述美國官方人士提及,按人員編制規模,當時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是美駐各地最大領館,其功能除了商貿、籤證,更是冷戰時期獲悉中國大陸情勢發展之耳目。該館規模亦冠絕各國駐港領館至今。
2013年美國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證實,美領館內設有中情局分站,在港秘密行事。
05
美國差點在香港割佔「飛地」
美國政府在港買入土地物業的地理位置分佈,亦引人遐想。
不同於大多外國駐港領館連館址只能以高昂市價租用寫字樓的小部分單位,美國政府在港不僅擁有大面積的獨立領館建築,而且享有一項全港歷來罕有的特權。
按1950年港英政府批出的花園道美領館地契,美國政府在150年地契期限內,有權買斷該土地的永久業權。
現時香港僅中環聖約翰座堂具永久土地業權,該特例源於19世紀英王贈與聖公會。
1997年1月香港回歸前夕,美國政府曾啟動美領館地契中的買斷特權條款。
若當時成事,加上外交豁免權,相當於「九七」後在港的一塊中國領土遭變相割佔。
該交易協商回歸前未完成,後來特區政府與美方談妥修改地契,刪除特權條款,條件是把可買斷地契改為只在港英早期常見的999年期限,即美方仍享用香港現存年期最長的土地。
美方為此只支付4400萬港元,而近年該土地市值估計高達約80億港元,修契後美國政府有權出售兼免稅。
06
美國此時出售百億物業,一是因人員收縮空置物業已無用處,早賣可趁早獲高價格;二是要為「由臺面轉臺下」、以另一種方式運作而進行掩飾。
美國圍堵中國的戰略並沒有改變,香港仍然是特區仍有重要地位,美國不會也不可能完全撤出,未來會以另一種方式、另一種面目繼續活動。
但畢竟形勢已變,隨著港區國安法出臺,美國經營了七十年的遠東情報中心,時日無多。
對於香港來說,這是一件大好事,意味著少了美國人的幹擾,可以獲得從未有過的安寧與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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