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社會資本建立體停車庫 每個車位最高補2萬元
深圳晚報訊 (記者 劉雲惠裡 通訊員 趙麗娜)為緩解「停車難」問題,近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出臺了《光明區社會資本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投資補助實施細則(試行)》,擬對在轄區自主投資建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的單位給予每個車位最高2萬元資金補貼。
據統計,光明區機動車保有量約14萬輛,現狀泊位缺口約5.6萬個。該實施細則以5章30條具體內容明確了投資補助條件及審核程序等。所謂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指在道路紅線以外、利用空地或既有停車場地增設的停車場(庫),包括半自動和全自動兩類。滿足此前提,主要為對社會開放,滿足社會公眾基本停車需求,由社會資本全額投資(不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方可申請補助。申請主體須為在深圳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所申請項目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的產權人的單位。
有意申請的單位須同時滿足三項條件: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的建設及運營手續齊全,且審批完成於《深圳市加強停車設施建設工作實施意見》公布實施之後;按要求配置可充電泊位;設置智能停車管理系統,實現與全市智慧停車雲平臺聯網。
取得補助資格後,單位須分兩次向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申請補助資金。資料審核通過後,可申請補助規模的60%;項目運營滿一年後,遞交《社會資本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投資補助申請表》,可申請補助規模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