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14日訊 張先生是泰成玲瓏郡二期的業主。2017年6月20日,小區開發商泰成河西房地產曾給業主發了一份交房通知書,稱將於2017年7月3日至7月10日上午向業主交付房屋,而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將於交房半年後支付。「據我所知,交房通知書下發的時候,開發商還沒達到合同中約定的單體驗收交房條件。直到8月9日,開發商才取得單體驗收。也就是說開發商通知業主交房屬於違規。」
張先生告訴信網,本來二期原定於2016年12月交房,但是因工期問題開發商卻一再延期。6月份他在收到交房通知書後,因為沒有看到相關驗收文件,所以沒有收房,「還是有部分業主按照時間收了房,並跟開發商籤署了免責協議。」
在張先生提供的免責協議上,信網看到甲方泰成河西房地產已經明確通知業主,項目房屋尚未完全具備合同約定交房條件。「也就是說,開發商發交房通知書時是知曉自己不具備交房條件。」
信網聯繫到了泰成河西房地產工程部的冷先生,據他介紹,2017年6月20日,他們確實給業主發過一份交房通知書。「那個時候小區單體正在驗收,我們以為7月份交房肯定能拿到單體驗收,所以就給業主下發了交房通知,但是沒想到的是,質監站在單體驗收過程中發現了一些問題,需要時間整改,所以單體驗收沒有如期取得。」
冷先生表示,因為單體驗收沒有如期取得,之後開發商並沒有按照6月份下發的交房通知把房屋交付給業主,而是又延期了交房時間,直到8月9日取得單體驗收後,才再次通知業主正式交房。「而我們和業主約定的延期交房違約金是在交房半年後支付,現在還沒有到時間。」
而對於張先生反映有極個別業主在小區不具備交房條件就籤署免責協議提前交房一事,冷先生進行了否認。「沒有這種情況,業主都是在取得單體驗收通過後交的房。如果我們違規交房,有關部門早就查處了。」
青島市建築質量工程監督站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青島泰成玲瓏郡小區二期於2017年8月9日取得單體驗收。而對於違規交房一事,目前未接到舉報。「如果有業主有證據證明開發商曾在單體驗收通過前讓業主交房,可以向質監站提供證據舉報,我們會依法查處。另外,我們也呼籲廣大業主交房時一定要核實交房手續是否完備,以維護自身權益。」
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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