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正史還是野史,都認為孝賢皇后的葬儀是康雍乾時期最隆重的一次皇后葬儀。其主要原因是國家已很久沒舉行皇后國葬了。正如《清史稿》中所說,康熙間皇后崩,正值:
「用兵三藩,慮直省舉哀制服,易惑觀聽,免治喪」
也就在京師宮禁範圍內搞了一下。雍正間,胤禎的皇帝當得不太踏實,加之從幾件大事中剛擺脫出來就趕上了皇后死,所以皇后葬儀也沒太折騰,他甚至沒怎麼參加,而由皇子代勞了。
孝賢皇后的喪禮為什麼要大辦?
到乾隆十三年時,國泰民安,弘曆自認為是清平盛世,可能還加點心中有愧,所以在孝賢皇后的葬儀上大幹了一下。因此,《清鑑輯覽》、《清鑑綱目》、《滿清野史》諸書亦承認,孝賢皇后「終飾之典,較他後獨隆。」在葬儀前,乾隆皇帝為死去的皇后作《述悲賦》:
「易何以首乾坤?詩何以首關睢?惟人倫之伊始。固天儷之與齊,念懿後之作。配廿二年而於斯痛,一旦之永訣,隔陰陽而莫知。」
該賦寫得較長,其內露出點情況。如:「切意尚強歡以相慰兮,每禁情而制淚兮,淚滴襟強歡兮,歡匪心聿當春而啟轡隨予駕以東臨抱輕疾兮,念眾勞促歸程兮,變故遭登畫舫兮,陳翟褕由潞河兮,還內朝去內朝兮…」按他的解釋,富察氏離京時心情固然很壞,但身體沒事,僅有「輕疾」。出門之後她主要是急著回北京,至於在船上是如何道「變故」的倒沒有講。
據《清史稿》稱:「孝賢皇后喪儀應遵祖制」。其實,入關後,滿族的喪儀「祖制」在宮廷中已大大變形了,而且歷朝都有改動的,各從各的實際情況出發,會典所規定的大大走樣。但整個來說,還是搞得很隆重。
孝賢皇后的喪儀舉行於乾隆十三年。而曹雪芹寫《石頭記》起筆於乾隆九年,十三年正值他的創作旺期。在前八十回中,有兩個大場面,一個是元妃省親,另一個就是秦可卿之喪禮。細細一看,這兩個大場面都有出處,俱以皇室活動為原型,而秦可卿喪禮的原型便來自他目睹親聞的孝賢皇后喪儀。對於這點,他在寫作中有提示。
秦可卿喪禮之欽天監擇日
秦可卿死後,賈府辦的頭一件事,便是:
「去請欽天監陰陽司來擇日,擇準停靈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後開喪送訃聞。」
一百單八禪僧念超度經,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解冤洗業醮,另有五十高僧、五十高道對壇「按七作好事」這些就不用說了。光「欽天監」就有講頭。
欽天監是掌天文曆法的官署,歷代多設置,名稱不同。如秦漢屬太常寺,唐為太史局,宋元為司天監,明清為欽天監。對國家來說,其職掌是編制曆法;對皇室來說,是個擇青樣福瑞之所,有很強的御用性。故爾,既言名「請欽天監陰陽司擇日」,死者就必然是皇族中人。一比較就明白了,六十三回賈敬死,系「命天文生擇日期入殮」,六十九回尤二姐死,也是請「天文生」給「定了定日子」。賈敬的輩分之高就不用說了,尤二姐也是個「奶奶」級人物,且比秦氏還大一輩。他們都是街上的「天文生」擇日,而秦氏則是欽天監擇日,就足以說明在這一筆裡下了絆子。
曹雪芹是藉此暗示所謂秦氏葬儀是以皇室中的人為原型的。
秦可卿喪禮之「檣木」棺材
賈家辦的第二件事是為秦氏置棺材。作者在這裡露出了顯筆,顯就顯在「檣木」上。
秦可卿死後,賈府為她所選的棺材為「檣木」。「檣木」是什麼?檣的本意是船上的桅杆,所謂「檣木」棺材即是一條船。但這麼一來就怪了,什麼人才能拿條船當棺材呢?這種普天下絕無僅有的事偏偏出在富察氏身上。她死後,沒有裝殮,乾隆皇帝令將她的遺體連同她生前所乘畫舫一同運回北京。裝載著富察氏遺體的畫舫行至大運河入京處的通州,王公大臣集合在蘆殿迎靈,皇子亦在河邊祭酒舉哀行禮。富察氏的這副「檣木」是天下最大的棺材,以至大的進不了城,為此還生出了一項工程「奇蹟」。據《嘯亭續錄》卷四《海司空》:
工部尚書海望為把畫舫運進城內,「命造架堞上,以菜葉鋪墊,千夫維挽,舟籍其柔滑而入。」
事情還沒完,小說中又用薛蟠的話說,這副「檣木」「出在潢海鐵網山上,作了棺材萬年不壞。」皇族自古稱為天潢。《文苑英華》中有一首張銳的應制詩《送金城公主適西藩》,中雲:
「清海和親日,璜星出降時。」
這就進一步顯示了用這副棺材的是皇族中人。作者猶感暗示的不夠,又具體寫到這副棺材,
「只見幫底皆厚八寸,紋若檳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玎璫如金玉。」
賈政這時說話了:「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這是一句點題的話,小說中這副棺材,「原系忠義親王老千歲要的,因他壞了事就不曾拿去。」這已充分說明這副棺材的規格了,正如賈政所說的「非常人可享者」。
秦可卿喪禮之捐身份
賈府辦的下一件事是,為了葬禮辦得「好看」,為秦可卿的丈夫「捐個前程」。
「捐個前程」又叫「捐官」,其官稱則為捐納」。這類事在《清史稿·選舉志》上有詳細記載。花銀子最多的是「捐實官」,京官可捐到郎中,外官可捐至道員,武官可捐至參將。捐了就可以到差,有了機會可補缺額,沒有缺的時候等著,但也上衙門應卯。花錢稍少的是「捐出身」,即表明取得了當某種官的資格,取得這種資格,不用上衙門也可在家穿官服、擺官派。願意走馬上任的,便再多花點錢。再有小官捐大官的,另外還有「納銀入監」,即捐考試資格,相當於現在的——「花錢買文憑」。
賈珍花了一千二百兩銀子,給賈蓉捐了個「五品龍禁尉」。這既不是實官,也不是虛銜,而是皇帝的近身保鏢,清代稱為「侍衛」者。僅此一筆就大大地虛了。侍衛向例捐不得,須認真選拔上來,所以作者拿件不可能的事晃了一筆,目的還是把秦可卿之葬與皇室搭上鉤。同時捐官本是戶部的事,賈珍卻從「大明宮太監戴權」處捐得,這極荒唐的一筆更是硬將此事往皇室身上湊了。
小說中寫到為「秦可卿死封龍禁尉」。明明是給賈蓉捐的官,怎麼秦可卿倒封成「龍禁尉」了?
這裡牽扯到古代官制知識。
在封建時代,男人得了官,其妻或母亦可隨之得到一種封號。其制始於宋代政和年間,有國夫人、郡夫人、淑人、碩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等名目,隨其夫或子孫的官品而別。
明清以五品官妻、母封宜人,四品以上官員之妻、母封恭人。這是規定。因此,賈蓉封得「五品龍禁尉」,亡妻秦可卿可追贈為宜人。但在小說中,秦可卿的靈牌上寫的卻是「防護內廷紫禁道御前侍值享強壽賈門授賈門秦氏恭人」。五品官的宜人老婆轉眼間成了恭人,其目的就是把秦氏與賈蓉隔離開,暗示其間另有所指。
曹雪芹最明顯的暗示還是表現在秦氏的治喪規模上,有的地方所說比「檣木」還顯。秦可卿的治喪規模,從總體氣氛上就讓人感到不可理解。
一、秦可卿喪儀素服日
榮國府的人聞得死訊,一刻也等不及,連夜趕至寧國府,
「只見府門洞開,兩邊燈籠照如白晝,亂烘烘人來人往,裡面哭聲搖山振嶽。」
秦氏停靈的日子不算短,只見「這四十九日,寧國府街上白漫漫人來人往,花簇簇官去官來……臨街大門洞開,旋在兩邊起了鼓樂廳,兩班青衣按時奏樂,一對對執事擺的刀斬斧齊。更有……」
秦氏畢竟是個出身貧寒的孫媳婦輩人,在她身上的「大族之葬」何至於如此鋪天蓋地?
清制皇后喪儀素服為二十七日,可秦氏之喪儀卻「白漫漫」了四十九日,規格實在高得沒邊了。正是這種高反差才越感受到這是在寫國喪的場面。
二、秦可卿喪儀大出殯的場景
「一應執事陳設皆系現趕著新做出來的,一色光豔奪目……諸王孫公子不可枚數,算來亦有十來頂大轎,三四十小轎,連家下大小轎、車輛不下百餘十乘。連前面各色執事、陳設、百耍,浩浩蕩蕩,一帶擺三四裡遠。走不多時,路旁彩棚高搭,設席張筵,和音奏樂,俱是各家路祭……手下各官、兩旁擁侍軍民人眾不得往還。一時只見寧府大殯浩浩蕩蕩,壓地銀山一般從北而至。」
這哪裡是寧國府的孫子輩媳婦的出殯場面,且不說場面之大,就說匆匆間藏下的「兩旁擁侍軍民人眾不得往還」一句,便有十足的諭旨色彩,「諸王孫公子不可枚數」,更道盡了國喪的陣容。
三、秦可卿喪儀送殯陣容
那時官容送殯的,有鎮國公牛清之孫現襲一等伯牛繼宗,理國公柳彪之孫現襲一等子柳芳,齊國公陳翼之孫世襲三品威鎮將軍陳瑞文,治國公馬魁之孫世襲三品威遠將軍馬尚痣,修國公侯曉明之孫世襲一等子侯孝康;繕國公(石守業)誥命亡故,故其孫石光珠守孝不曾來得。
這六家與寧榮二家,當日所稱「八公」秦可卿之喪,不僅王公及官員服喪,連老百姓也服喪。來會喪者不僅是王公們,而是用十二屬相所囊括的全國子民。不妨看看曹雪芹拉出的路祭清單路旁的彩棚:
「俱是各家路祭,第一座是東平王府祭棚,第座是南安郡王祭棚,第三座是西寧郡王,第四座是北靜郡王的。」
說得夠明白了,東、南、西、北的王俱來祭,從另一個側面昭示了全國舉喪。對比下孝賢皇后的喪儀,《清史稿·禮志十一》為此專門掛了一筆:
「十三布政司暨直隸禮部請,敕差官訃告外省官吏、軍民,服制與京師同。今大行皇后崩逝,正四海同哀之日,應令外省文武官持服同制。從之。」
官吏們真是把乾隆皇帝揣摩透了,諸衙門聯合請求全國舉喪,不僅京內外官員俱喪服,全國「華民」也要按京師的樣子服喪。弘曆對此自然「從之」。
曹雪芹筆下的東、南、西、北四大祭棚,所隱喻的正是這一「四海同哀」。
綜上:我們可以明白賈珍在秦可卿死後的反常言行了。一般認為,賈珍和兒媳婦秦可卿亂搞。秦可卿死後,賈珍大悲是老不要臉。作者設計賈珍此時所說的話是有所用心的,不能簡單地看成僅僅是為了笑出賈珍是個老流氓。賈珍此刻所說的句最著名的話是:「我這媳婦比兒子還強十倍,如今伸腿子去了。」在我們搞清了秦氏之喪以孝賢皇后之喪為原型之後,賈珍此言便是一句十足的罵乾隆爺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