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餵君最近發現很多客戶反映在購買保險後,閱讀保險合同時比較困惑,因為專業名詞太多了,這個「期」那個「期」的,也不太懂是什麼意思,還容易混淆。
今天就針對最常見同時也非常重要的幾個名詞—等待期、猶豫期、寬限期、復效期,給大家科普下。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保險合同,清楚自己的權益。
一、等待期
等待期也叫觀察期,是指在保險合同生效後的一段時間內,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等待期的設置是為了防止有些人已經知道即將發生保險事故才投保,期望通過保險來獲得補償。這些「逆選擇」的行為對於遵守投保規則、如實告知健康狀況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所以保險公司要採取措施制止這一行為。
一般情況下,重大疾病保險的等待期為90-180天,購買重疾險後在這一段時間內出險,保險公司的處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
a.等待期內患重疾,不賠,退還保費,合同終止;
b.等待期內患重疾,不賠,退還現金價值(一般比保費少),合同終止;
c.等待期內患輕症,不賠,退還保費,合同終止;
d.等待期內患輕症,不賠,輕症責任終止(退還輕症部分的保費),重大疾病保險責任繼續有效。
像市面上大多數百萬醫療險的等待期一般為30天,一般是從合同生效日或復效日算起,只適用於第一個保險年度,對於可續保單來說,續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二、猶豫期
保險猶豫期,也稱冷靜期,某些設立猶豫期的險種,投保人收到保險合同並書面籤收後的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險合同的申請。猶豫期一般為10-20天,在猶豫期的內退保,一般不會有損失。尤其是網上購買的保險,通常是全額退還您所交的保費,線下購買的保險可能會扣除合同工本費,通常為10元。
一旦過了猶豫期,退保就只退還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了,損失會比較大。因此,在購買保險後,在猶豫期內需要通讀保險合同、在保險公司的官網驗證保單、認真對待保險公司的電話回訪並通過回訪,對產品的內容再次進行確認等。
三、寬限期
寬限期是指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保險法規定長期險的寬限期是為60天。在寬限期內,即使沒有交納續期保費,保險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仍要承擔保險責任,不過要從給付金額中扣除欠交的保險費。
過了60天的寬限期,如果仍然沒有交納續期保費,保單效力就會中止,效力中止就意味著保險公司不再承擔保險責任。
四、復效期
經過上述60天寬限期之後仍未能及時繳納保費,這時候保險合同就進入復效期,復效期有2年的期限,也就是說在這2年復效期內,你可以跟保險公司申請復效,但需要重新核保、補交應交而未交的保險費以及重新計算等待期,還要承擔復效之前續期保費產生的對應利息。
那會有小夥伴問:「既然要重新核保,那申請復效和重新購買保險哪個更划算呢?」
一般來說,申請復效更划算,因為復效的保單可以維持之前保單的現金價值,而重新購買保險的話,保單的現金價值又要重新積累。同時,復效的保單是按照此保單購買時的年齡計算出的均衡保費,而重新購買保險要按照當前的年齡計算保費,保費會更貴一些。
因此,如果覺得原有的保單仍然可以滿足您的保障需求,建議您在寬限期過後的兩年內申請復效。如果過了復效期,保險合同的效力就終止了,保險公司不會再承擔保險責任,並且不能再申請復效。
五、寫在最後
在這裡小餵君提醒大家,買對保險以後最好還是按時交費,保證合同的持續有效,讓保障不中斷。一般快要交費時保險公司會通過一些途徑提醒交費,例如:發簡訊提醒交費,打電話提醒,扣費不成功時也會提醒。因此,如果您更換了手機號,除了告知家人朋友,銀行外,也不要忘記通知保險公司。避免因沒有接到保險公司的通知,未及時交費而造成保單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