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小夥伴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買了一款性價比不高的保單,交了幾年保費的同時隨著對保險的逐漸了解,越發感覺不划算。
想要退保吧,損失不容小視;不退保吧,繼續交也不划算。
這種感覺就像是在公共場合溜到了腚門的那股氣,放還是不放令人糾結萬分……
那麼究竟該怎麼辦呢?
什麼情況下不該退保?
和離婚辦事處的人一樣,本著先勸和不勸分的立場,先來聊一下什麼時候不該退保。
1.被保人的健康狀況已經出問題了,無法再重新購置保單
之前的文章一直都提到過投保時會有一個健康告知和核保的環節,如果身體狀況不能通過告知,那麼硬要投保必然留有理賠後患。
因此應該把同類型的其他公司的保單都嘗試一遍智能核保,看有沒有承接的新產品,然後再做定奪。
畢竟,有一件破的,總比裸著強,不是嗎?
2.被保人年齡已經超過了新保單要求的投保年齡上限
這個原因在一些年交可續保的醫療險產品中比較常見。比如尊享E生規定的最大投保年齡在60歲,可續保年齡到80歲。
恰巧被保人剛剛過了61歲的生日,那麼如果你在60歲之前投保的保單還是可以正常續保。但要是退保了,再想以新保單的形式再購入肯定是沒戲的,因為不再是健康問題了,僅是年齡這一環的硬性要求就不合格……
3.老保單已經有過歷史賠付記錄且保單依舊生效的
這種情況是絕對不能退保的,也不可能退保的。
舉個例子,重疾險裡面的輕症賠付,如果被保人已經患輕症並且賠付了,這要是再退保,後續是100%不會有其他重疾險保單能夠承接的;醫療險也一樣,如果有過住院賠付,那麼明年一定要續這張保單,而不是退保換其他公司的保單,道理跟重疾險是一樣,沒人承接的。
再一個就是也不可能給你退保的,因為都給你理賠金了,既履約了,同時也觸發了保障責任裡的「保費豁免責任」了,這還咋退?既理賠又免除後續費用,然後還倒貼退保金,流程上和情理上都說不過去的……、
什麼情況該退保?
如果上面3個情況都沒涉及到,那就可以安心的聊聊退保的事了。
既然退保,肯定要先找到能承接你的產品,這裡就分3步:
第一步:保障責任
這點沒什麼太多要說的,現在市面上的產品的責任基本趨同,只要你沒出現上面說的那些情況,就不至於把自己比到買保障更差的產品。
第二步:關注費用
要注意總保費=所有未繳納的保費之和。
比如你現在已有的保險產品,分20年繳費,已經交了2年,剩餘18年保費未繳。新產品也打算分20年繳費,剩餘20年保費未繳。那就該拿老產品剩下的18年總保費跟新產品的20年總保費來做對比。這樣可以把退保產生的損失也算上,對比會更直觀。
就比如換的新車得比老車耗油更少、性能更好,才值得換。如果沒差多少,就別折騰了,還不夠費時間的。
第三步:新產品等待期過後再將老產品退了
保險產品有等待期,這點大家都知道。等待期內發生了風險,保險公司是免責的。
為了以防萬一,做好保障的過渡,務必先讓新保單過了等待期後,再把老保單給退了。
不是開玩笑,等待期內出險的例子,真的不少。
如何全款退保?
抓住合同對保險公司的約束條件,有理有據退保。
1.猶豫期內退保可以全額返還
合同裡本來就明確寫著這個條款,如果覺悟的晚了,那這條基本和自己無緣了。因為,最長的猶豫期也就是保單生效後的20天。
2.保險公司沒有盡到監管要求的義務或者合同是被誤導籤訂的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代籤名或能夠證明受到了銷售誤導的情況,跟保險公司、監管機構投訴反映後得到協商處理的。保險公司沒有給你本人做電話回訪,或回訪時沒提示相關風險。注意一下,是公司壓根就沒給你打電話,而不是打了幾個電話你故意不接。什麼樣的情況會導致頻繁出現退保的想法?
關於退保這個後悔藥到底怎麼吃的問題就算是聊完了,但是與其吃後悔藥,不如一開始就不做後悔事。
但這往往很難做到,來盤點一下原因:
業務員沒講清楚產品情況,就稀裡糊塗買了產品是買的合適了,但是保額、保費的事沒控制好,導致後續繳費壓力較大業務員是熟人,自己礙於情面買了人情單,但是最後想都不划算被宣稱的高額利息所誘導,結果買完發現收益不是那麼回事兒
對於以上的情況,我們應當注意:
在買之前,一定要搞清楚產品的保障責任、是否適合自己在終於找到適合自己的產品時,千萬不要激動的立刻下單,一定要結合家庭收入情況,在不影響日常生活的情況下選一個合適的保額一定要以自身實際需求為準,不能礙於情面就無視實際到底哪方面需要優先保障就盲目購買;再一個就是購買時一定要遵循一項鐵律:以健康告知結果為準!畢竟人情和全家人的健康與生命相比真的不夠分量,萬一沒買對,放到以後就是性命攸關的事!高額利息不是不可能,但是也不會高的很離譜,而且也都是浮動利率,每家公司的收益率也各不相同,所以在聽到高收益宣稱時,完全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的官網查詢到公示出來的實際利率,之後在做購買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