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保險卻不想要,這種案例已經不止一兩次發生,影響消費者產生這種想法無非只有2個原因。要麼受到親人或者朋友的勸說,勸其不要購買保險,買保險浪費等等;要麼就是想換產品,沒有考慮好之前的需求,買到的保險不對口。
其實這些情況在保險行業內很常見,相信多數人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退保,但其實大家並不知道,買了保險之後再退保,是會產生一定損失的。
退保產生損失,能不能全額退保呢?
如果剛買了保險,不到兩天想要退保,這種情況如若保險公司不給全額退保,這顯然已經侵犯到了消費者的權益。因此,能夠存在於市場上的保險公司,他們都是有一個猶豫期設定的,只要在猶豫期退保,消費者不會產生任何經濟損失。
是不是所有產品都有猶豫期?
所謂的猶豫期,顧名思義就是給客戶限定一個時間段用來考慮是否真的需要這份產品。一般猶豫期的限定時間是10天,比較長的是15天。但大家要特別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保險產品都有猶豫期,對於一些短期險(1年期)或者團險它沒有猶豫期。
猶豫期退保該怎樣做?
猶豫期退保主要分為3步,第一步,填寫退保申請單,並提交申請;第二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保單合同、繳費憑據銀行卡等等,到保險公司櫃檯辦理退保;第三步,保險工作人員會給相應的退保資料,然後讓投保人填寫,只要上述操作都辦理完即可。
不過有些保險公司不一樣,他們或許不用這麼繁雜的流程,在猶豫期退保的時候,只要先打電話告知,然後將保險合同退還即可,如果說投保人在退保期間,身份證或者保險合同遺失,一定要提前告知。否則這些損失將會由個人自行承擔。
猶豫期怎麼算?
一般來說,猶豫期是從籤訂完保險合同當天開始算起,一直到10天之後,在此期間,無論是法定節假日還是周末,同樣包含在內,只要過了猶豫期,再去退保,個人就會有相應的損失。
總之,大家在買保險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自己是否需要這份保險,這份保險是否適合自己等等,買保險是一件大事,我們要認真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