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翼山大觀亭
1935年洛寧社會調查 (節選農村部分)
一、土地與人口
1、根據土地清丈處五萬分一圖計算,該縣面積為一二00二方市裡。
2、據二十四年調查,該縣人口,計男109496人,女101825人,人口密度,每方市裡17人。
3、耕地土質:本縣耕地土質,上等約十分之一,中等十分之三,下等十分之六,分竹、水、川、崮、坡五種,以坡地為最多。
4、土地價格:A、各種田畝(農耕田)價格:本縣田畝,最高價格為150元,普通五十元,最低五六元。B、各種地畝(非農耕地)價格:竹地最高價格一百元至一百五十元,中等五十元,下等四五元。C、湖塘山丘價格:本縣湖塘山丘,皆系公有,無價格。
5、公有土地之營管狀況:公有土地多數為寺廟公產,及學田地,屢經匪患,無從調查確數,雖經教育局營管,然多為佃田制,每年只收稞租而已。
6、每畝土地歲收:每畝上等歲收約三百斤,(雨季)中等一百五十斤,下等六十斤。
7、有人納稅而不耕之地:本縣洛河兩岸,有被淹沒之田地一千二百四十三畝,而有人納稅者,有八百九十七畝。
8、全縣戶籍總數及職業分配:全縣戶口共四萬二千二百八十六戶,農界佔百分之八十五,工商學佔百分之十一,自由職業佔百分之四。
二、農業及農村
1、灌溉:灌溉概用渠道,無他種設備,間有少數水車,亦未改良。更用無採用兩式農具者。
2、肥料:肥料,人肥廄肥外,黑豆油餅亦為主要油料,黑豆價格,每擔十三四元,油餅價格,每百斤三元五角。
3、農產物:每歲出產農產物之種類,以大米,麥,黑豆為大宗。
4、農村組織:現行保甲制度,其餘一切,概未實行。
5、地主自耕農半自耕農佃農戶數及比率:地主百分之二,自耕農百分之九十,佃農百分之三,僱農百分之一。
6、農民憑租方法:農民憑租手續,以可立租地契約為憑,田主與佃戶或係均分,或三七四六分,多以農產物為準。
7、每戶農產量:一年中每畝產量,約一百四十斤,繳納租額六十餘斤。
8、農民生活:農民生活程度極低,衣僅布質,短服,僅以蔽體,食僅餬口,住則土屋草房而已。
9、農忙時期與尋常時期僱農工資:每日二角,尋常一角,飯資在外。
10、農民借貸:農民借貸之利率,多為四五分之利率,期限二三年,有以農產付利息者,
稱鬥頭帳,每元年利二升上下。
洛寧縣山杏
洛寧縣文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