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背詩背到了《節婦吟》這首詩,這首詩最出名的當然是最後兩句「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初讀這兩句時沒有結合全詩表達的意思,總覺得這兩句詩裡藏著一段悽美又令人嘆息的愛情,兩個一見鍾情或者日久生情的人因為道德倫常,無奈之下只能天各一方,形同陌路。「恨不相逢未嫁時」流露出濃濃的遺憾和無奈。
這首詩表面上給我們講的是節婦的故事,實際上結合詩詞的創作背景,作者是以節婦自比,表達自己忠於朝廷,不被藩鎮高官拉攏收買的決心。
也不知道是最近境遇變化的原因,不管是看詩的表面意思還是實際意思, 總覺得透露著一股虛偽的氣質。有可能唐朝的民風比較開放,但按照現代的思維來衡量這首詩的立意,也覺得不妥。
首句就點出了主人公的立場,不管是節婦還是作者自己,節婦有夫,作者自己有職位,對方還是拋出了橄欖枝,我們無法左右別人的行為,但卻可以約束自己。第二句說的是「感君纏綿意,系在紅羅褥」,這句表達出來的行為就欠妥了,既然身為人婦,又為何接受其他人贈送的明珠,更甚的接受了還要系在身上,有沒有考慮過「執戟明光裡」的夫君的感受。後幾句表達的是自己的現狀和立場,沒有槽點。最後兩句寫出了自己的行為和態度,「還君明珠雙淚垂」,還明珠是必須的,無緣無故為什麼要「雙淚垂」,最後一句還用個「恨」字表達出了滿滿的遺憾。恨不相逢未嫁時,也就是說是郎情妾意,只是因為自己現在的身份不得已才拒絕對方。這又何談是個節婦,我不是宣傳古代的封建思想,就是現代,作為一個有婦之夫有這種行為也是為人所不齒的。
作者有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但從我的思想層面來說,我覺得這首詩用來表達節婦之節或者說用來暗喻自己不能對朝廷的效忠是有問題的。如果這只是個單純的故事,那就容易接受多了,或者說是因為作者不敢明目張胆的得罪要拉攏他的藩鎮高官才用了這種曖昧不清的態度。但很多時候聽到其他人用這首詩來美化自己的不道德行為卻是難以讓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