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酒被視為神聖的物質,酒的使用,更是莊嚴之事,非祀天地、祭宗廟、奉嘉賓而不用。形成遠古酒事活動的俗尚和風格。
隨釀酒業的普遍興起,酒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用物,酒事活動也隨之廣泛,並經人們思想文化意識的觀照,使之程式化,形成較為系統的酒風俗習慣。這些風俗習慣內容涉及人們生產、生活的許多方面,其形式生動活潑、姿態萬千。
我國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分布各地的眾多民族,醞釀了豐富多姿的民間酒俗。有的酒俗留傳至今。
傳統的飲酒文化根基──酒德和酒禮
歷史上,儒家的學說被奉為治國安邦的正統觀點,酒的習俗同樣也受儒家酒文化觀點的影響。儒家講究 "酒德" 兩字。
酒德兩字,最早見於《尚書》和《詩經》,其含義是說飲酒者要有德行,不能象夏紂王那樣,"顛覆厥德,荒湛於酒",《尚書酒誥》中集中體現了儒家的酒德,這就是:"飲惟祀"(只有在祭祀時才能飲酒);"無彝酒"(不要經常飲酒,平常少飲酒,以節約糧食,只有在有病時才宜飲酒);"執群飲"(禁止民從聚眾飲酒);"禁沉湎"(禁止飲酒過度)。儒家並不反對飲酒,用酒祭祀敬神,養老奉賓,都是德行。
飲酒作為一種食的文化,在遠古時代就形成了一很大家必須遵守的禮節。有時這種禮節還非常繁瑣。但如果在一些重要的場合下不遵守,就有犯上作亂的嫌疑。又因為飲酒過量,便不能自制,容易生亂,制定飲酒禮節就很重要。
明代的袁宏道,看到酒徒在飲酒時不遵守酒禮,深感長輩有責任,於是從古代的書籍中採集了大量的資料,專門寫了一篇《觴政》。這雖然是為飲酒行令者寫的,但對於一般的飲酒者也有一定的意義。
我國古代飲酒有以下一些禮節:主人和賓客一起飲酒時,要相互跪拜。晚輩在長輩面前飲酒,叫侍飲,通常要先行跪拜禮,然後坐入次席。長輩命晚輩飲酒,晚輩才可舉杯;長輩酒杯中的酒尚未飲完,晚輩也不能先飲盡。
古代飲酒的禮儀約有四步: 拜、祭、啐、卒爵。 就是先作出拜的動作,表示敬意,接著把酒倒出一點在地上,祭謝大地生養之德;然後嘗嘗酒味,並加以讚揚令主人高興;最後仰杯而盡。
在酒宴上,主人要向客人敬酒(叫酬),客人要回敬主人(叫酢),敬酒時還有說上幾句敬酒辭。客人之間相互也可敬酒(叫旅酬)。有時還要依次向人敬酒(叫行酒)。敬酒時,敬酒的人和被敬酒的人都要"避席",起立。普通敬酒以三杯為度。
酒是一個變化多端的精靈,它能叫人意氣風發,精神抖擻;它能叫人忘掉束縛,放蕩不羈;它能叫人超脫曠達,遺世獨立。
酒在人類文化的歷史長河中,它已不僅僅是一種客觀的物質存在,而是一種精神的象徵。
酒的精神是一種道家的哲學觀,正如莊周倡導「乘物而遊」、「遊乎四海之外」,他寧願做自由的身處爛泥塘裡搖頭擺尾的烏龜,而不做受人束縛的昂頭闊步的千裡馬。追求心馳神往無拘無束和羽化登仙,忘卻生死名利寵辱和塵世,此之謂酒的精神。
酒的精神喻示著情緒的發洩,是拋棄現實束縛回歸原始狀態的生存體驗,是人在絕望痛苦的哀號中獲得的極大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