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被稱為「群經之首,大道之源」,是中國傳統思想文化中自然哲學與倫理實踐的根源,自 17 世紀至今,先後被翻譯成多種西方文字。目前,公認最權威的英譯版本是英國傳教士理雅各翻譯的版本和德國漢學家衛禮賢翻譯為德文後由貝恩斯轉譯為英文的譯本。在國內,較著名的則是由汪榕培、任秀樺合譯的版本。《易經》的這些譯本對中國傳統文化的世界傳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於諸多的原因都存在著各種不盡人意的地方。
文化翻譯理論認為翻譯應以文化作為基本單位。從這個方面來說,以極具民族性的文化負載詞為切入點考量《易經》的翻譯問題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選擇。
目前,文化在世界範圍內的定義有兩百多種,人們普遍接受的定義是英國文化學家愛德華·泰勒在《原始文化》一書中提到的,即文化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一名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與習慣在內的複雜整體」 。對於在翻譯中遇到的蘊含在語言中的文化因素,尤金·奈達總結了五個方面:語言文化、物質文化、生態文化、社會文化、宗教文化。
所謂文化負載詞, 是指那些在其原始意義或概念意義之上,蘊含豐富的社會文化意義的詞語。無論在漢語還是在英語中,都有不少文化特色濃鬱的詞語,特別是在許多成語、言語、俚語、方言中,文化內涵尤其豐富。就這兩種語言的翻譯而言,文化負載詞包括以下兩類: 一類是漢語文化具有而英語文化沒有的詞語, 或是英語文化具有而漢語文化缺少的詞語,這類詞語所包含的文化因素最具特色;另一類是英漢詞彙均有的詞語, 但在兩種文化中卻產生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聯想意義。這些文化負載詞是一個民族的物質文化、制度習俗文化和精神文化對其語言詞彙系統影響和制約的產物。
語言是文化的載體, 翻譯不僅僅是兩種語言之間的轉換, 更是兩種文化之間的論《易經》中文化負載詞的翻譯 同。」不同的民族由於民族歷史、社會制度、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環境的差別, 其文化存在著或大或小的差異。以中英為例:中國傳統文化以個體農業為基礎, 以宗法家庭為核心, 以儒家倫理道德為標準的社會文化;英國則以海上貿易為基礎, 以個性平等為核心, 以基督教倫理道德為標準的社會文化。由此產生各自不同的文化及文化負載詞彙。因此,如何處理好文化負載詞就成為翻譯成功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