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方農村,人們在結婚接新娘的時候,新郎手上總會拿著兩棵蔥,還必須是兩棵蔥長在一起,蔥下面還要吊著一塊肉,到了女方家之後,女方父母又會從新在蔥上吊一塊肉,然後讓小兩口帶回去掛在門上,好幾年都不取下來,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對於每個人來說,結婚都是人生頭一件大事,在民間有很多習俗。俗話說「十裡不同風,百裡不同俗」,每個地方的習俗都不一樣,但是結婚前或者當天給女方家帶一塊肉的習俗,在很多地方都是一樣的,這種肉被稱為「離娘肉」。
「離娘肉」的意思就是:女兒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被男方取走了,那就給一塊肉來作為補償。由於每個地方的風俗不同,所以肉的大小也不同,有些地方幾斤就行,有些地方還有四五十斤的,但是這種肉要講究數字吉利,而且要是雙數,最關鍵的是女兒不能吃這塊肉。
不過最標準的「離娘肉」應該是一刀切下來,中間不能斷的長條狀,而且還要帶兩根肋骨,寓意著女兒雖然離開了娘家,但是與母親依然是骨肉相連。後來人們就用紅布把肉綁在兩根連著的大蔥上面,而且蔥必須要帶根的,預示著以後的生活充裕,孩子聰明等。
既然是「離娘肉」是給女方母親的一種補償,為何還會讓男方帶回來呢?
關於「離娘肉」還有一個傳說,說是很早以前,村裡有兩戶人家,一家人生了一個男孩,一家人生了一個女孩。兩家人關係非常好,兩個孩子從小在一起長大,一起玩耍,也就是青梅竹馬,於是兩家人一商量,就決定要結成兒女親家。
後來男孩和女孩都長大了,也到了該結婚的年紀了,可是男孩卻整天不務正業,花錢大手大腳,很快家產就被他敗光了,父親也被氣出病來了。女孩很著急,就找母親商量,看怎麼樣才能把男孩勸醒,讓他浪子回頭。
於是女孩的母親就把男孩叫過來說:「你倆年紀都不小了,也該到結婚的時候了,不過女兒是娘身上掉下來的肉,在出嫁前,你得把這肉還給我。」怎麼還呢?女孩的母親就說:得要兩隻活雞,一對活羊,一對活豬,一對活牛,這些辦到了,你倆就成親,要不然女兒就不嫁給他了。
男孩聽到這番話後也著急了,於是他就開始上山砍柴賣錢,先買了兩隻雞,後來又買了兩隻羊,一直到三年後才把女孩母親索要的「離娘肉」準備齊全,兩個人也就順利結婚了。結婚當天丈母娘就把那些豬牛羊又送給了小兩口。
這時候男孩才知道丈母娘是用這種方法勸醒自己,讓自己懂得如何節儉。於是男孩非常感激丈母娘,就主動去街上買了一塊肉送給了丈母娘,後來這事就在周圍村莊傳開了,為了讓新郎懂的節儉,人們就開始叫女婿給丈母娘送「離娘肉」了,慢慢的也就成了一種風俗。
如今很多農村人在結婚時候,依然會提著一塊肉去接親,只不過肉上面的兩根蔥是後來加上去的,這塊肉帶到女方家轉一圈又帶回來,就是學著古人的樣子,其最初的用意就是讓女婿懂得節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