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痴迷三寸金蓮,是中國血統卻一生創作英文,為了愛國不肯剃頭
辜鴻銘的最高境界是什麼呢?他是1913年諾貝爾文學獎的評獎,當時被提名的人有兩個,一個是辜鴻銘,一個是泰戈爾,最後辜鴻銘惜敗泰戈爾,後來泰戈爾幾次來中國都是住在辜鴻銘家。
辜鴻銘其實是馬來西亞人,他的父親當年在馬來西亞給一個叫布朗的英國人打工,布朗夫婦沒孩子,他們二人特別喜歡辜鴻銘,所以辜鴻銘的父親就把辜鴻銘給了布朗夫婦。也正是因為布朗夫婦支持他的學業,所以辜鴻銘愛丁堡大學畢業。
辜鴻銘的所有創作都是英文,還把中國的四書五經全部翻譯成英文,他說我所有的創作都是建立在我那個原配夫人的小腳上的。他每次創作都一定要把他原配夫人的三寸金蓮放到他的腿上,一邊用手摸著她的小腳一邊用英文寫作。辜鴻銘一生創作無數,可以說他寫的每一個字都有他原配夫人的腳丫子味。
有一次受一個北大教授的邀約,他到教授家裡赴約,一進門還沒看清倒水的丫頭長什麼樣,倒先盯上了小丫頭的腳,一看喜歡的不得了。教授一看正好做個人情就送給他了,小丫頭一聽說自己要去服侍辜鴻銘了,心裡這個激動啊,臨走前還把腳洗的白白淨淨的。一回到家辜鴻銘就迫不及待的要摸小丫頭的腳,可是一看不對勁啊,這雙腳沒有肉香啊!所謂的肉香其實就是臭腳丫子味,於是他又把小丫頭完璧歸趙了。
辜鴻銘雖然是在馬來西亞長大,但是骨子裡還是中國血統。當年他回國後,所有的人都說中國人頭髮長見識短,辜鴻銘留起了辮子,而且無論是找車夫還是找廚子都要找留長辮的,其實他本人並不知道這個辮子怎麼樣,但是他說再過一百年,當中國強大的時候,誰不留辮子,咱就不跟他做買賣。那個時期很多國家都在留辮子,所以根本就不是辮子的問題,而是中國是否強大的問題。這是辜鴻銘為了捍衛中華民族的尊嚴而無奈做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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