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官方尚未就狗頭金歸屬表態 黨媒刊文:到底該歸誰
新疆青河縣牧民發現近8公斤天然金塊
撿到「狗頭金」 到底該歸誰
東方網2月9日消息:家住新疆青河縣阿尕什敖包鄉牧民定居新村的牧民別熱克·薩吾特,這幾天成了新聞人物——他撿到了大寶貝,可是,這寶貝終究會不會歸他還沒定,各種說法都有,很是熱鬧。
那是在1月30日晚7時左右,別熱克·薩吾特吃過晚飯後,像往常一樣在青河縣境內一處礦區轉悠,突然看到地面上裸露著一塊黃燦燦的東西,上前查看後發現是一塊天然金塊,俗稱「狗頭金」。隨後,他將這塊「狗頭金」帶回了家。
這塊「狗頭金」長約23釐米,最寬處約18釐米,最厚處約8釐米,重達近8公斤,造型獨特,酷似中國地圖。據當地史志辦工作人員稱,這是迄今為止在新疆發現的最大一塊「狗頭金」。
牧民發現「狗頭金」的消息傳出後,引起熱議,評論跟帖不斷。有網友稱這下牧民翻身了,一夜之間發財致富,可以改善改善生活;也有網友擔心這金塊會被政府部門收走,因為「狗頭金」太貴重了,是不是屬於國家?
之前有網友議論中提到,這塊「狗頭金」算不算文物?對此,青河縣文物局工作人員說,所撿物基本上可以確定不屬於文物,只能說它是一種礦產。
據青河縣政府工作人員介紹,2月7日上午,縣政府多部門就牧民發現「狗頭金」一事進行商議。由國土、礦產、公安等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已前往實地核實情況。此次調查的內容主要是「狗頭金」是不是真金、到底有多重、含金量的成分等多項數據,調查結果將全面回應網民關切。
截至發稿,青河縣官方尚未就這塊「狗頭金」的歸屬作出表態。
碰 撞
誰發現並非必然就歸誰
通常情況下,貴重金屬品很難在地表被發現,需經開採、選礦、提煉等環節才能見廬山真面目。而未經開採即獲取的所謂「富礦」,同樣因為發現、得到於國家的土地之上,其所有權也值得探討,並非必然的誰發現就應當歸誰。《礦產資源法》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當然,發現「狗頭金」的牧民應當享有發現權,由此產生的權益應維護。
網友 就好較真
單塊「狗頭金」屬無主物
黃金屬於自然礦物。但在法律概念上,需要釐清礦產品和礦產資源的區別。黃金礦產資源應可規模開採,受國家管理和保護,而僅僅一塊「狗頭金」,並不是礦產資源,屬於民法領域的無主物,根據先佔原則,牧民可以取得所有權。
此事引起廣泛關注,背後的問題是如何劃分公法與私法的邊界。金塊歸屬的確定,不屬於公法明確規定的國家所有,應該偏向於鼓勵、保護公民。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李顯冬
政府收繳須給予合理獎勵
認定這塊「狗頭金」的歸屬,信息要公開,程序要合法,要保障發現者表達意見的權利。如果有關部門決定收繳金塊,經濟獎勵的額度一定要合適。像之前陝西小夥撿到戰國青銅劍上交文物部門只獲500元獎勵,肯定會讓人覺得不公平。
新疆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大四學生 李全娜
應保障發現財富的積極性
經常有人在和田一些地方的河裡、山上撿到玉石,誰撿到歸誰,沒有聽說撿到玉要上交國家的。這次發現的「狗頭金」和那些偶然被撿到的玉石一樣,僅僅是一塊,不是大規模開採出來的,政府部門不應該貿然收歸國有,而應正確理解法律的立法本意,保障人們發現財富、創造財富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