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龍小林
從2021年1月1日起,兩條房貸新規將正式開始實施。而這兩條新規將分別影響到有房貸沒還清的和有打算貸款買房的人,所以不管是有房貸還是準備申請房貸的,都需要注意一下,其中的一條新規可能會對申請房貸有比較大的影響。
2021年開始實施的兩大房貸新規
首先來看第一條新規。從2021年1月1日起,存量房貸正式開始執行LPR加點的利率。存量房貸利率轉LPR加點的利率從去年就已經在進行了,不過個人的房貸利率從今年才正式受新規的影響。
目前,我國個人存量房貸餘額已超過30萬億,而新規至少會影響到其中的大部分,因為從1月1日開始,這大部分的房貸利率就會做出調整。
好在,這個調整對於貸款人來說暫時是有利的,因為房貸利率會有一定下調。5年期及以上的貸款利率可下調0.15%,如果是30年期的百萬貸款,今年差不多可以少還1000多點的利息。
其次來看第二條新規。根據央行和銀保監會在2020年最後一天發布的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將對銀行貸款中的房地產貸款佔比進行限制,簡單來說就是銀行貸款中用於房地產的貸款不得超過一定比例。不過,對於不同類型的銀行,設置的上限有所不同,下面為各類銀行的具體限制比例:
這一新規出來之後,首先對銀行會有不小的影響。據悉,目前有多家銀行的房地產貸款都超過了相應的佔比上限。比如成都銀行,按照分類其房地產貸款佔比不能超過22.5%,可實際上,截至2020年上半年,成都銀行的房地產貸款佔比達到了35.8%。
所以,這一房貸新規對那些超標的銀行無疑影響最大的。新規一出來,包括成都銀行在內的部分銀行的股價,過去兩天紛紛出現下跌,成都銀行更是大跌了11%,市值蒸發40多億。因為這些房地產佔比超標的銀行,都必須在未來2—4年內把房地產貸款佔比壓縮至上限以內,這對銀行的經營及利潤都會形成一定壓力。
其次,對個人申請住房貸款可能也會有影響。因為銀行的房地產貸款中就包含了個人房貸,而且銀行在個人房貸佔比上也有限制,所以銀行為了控制房地產貸款佔比,就有可能壓縮個人房貸餘額,或減少個人房貸的發放,這可能意味著以後申請貸款買房會更難了。
尤其是對那些個人住房貸款佔比已經超過上限的銀行來說,接下來的時間肯定是要壓縮或減少個人住房貸款的,不然就達不到監管層的要求。
所以未來一段時間如果需要向銀行申請房貸的,最好是避開這些銀行。如果你申請的房貸因為銀行的房貸額度不足而批不下來,不僅會影響你買房,而且可能還會損失已經支付的定金。
根據2020年上半年的數據,至少有建設銀行、郵儲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成都銀行、鄭州銀行、青島銀行和廈門銀行這幾家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佔比超過了上限。如果申請房貸時能避開這些銀行,還是最好避開。如果不能避開,在申請貸款之前也最好能先諮詢一下銀行還有沒有貸款額度。
除了申請房貸可能變難之外,貸款利率可能也會水漲船高。因為如果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額度緊張,勢必會打房貸利率的主意。此時還指望銀行下調房貸利率顯然不現實,要調整也只會上調。
最後受影響的就是房地產開發商了。不管是銀行對開發商的直接貸款減少,還是對個人房貸的減少,都會影響到房地產開發商,因為對個人的房貸同樣會流入開發商的口袋。所以在新規出來後,很多房地產的股票也是紛紛出現下跌。
另外,從監管層對銀行涉房貸款的嚴格限制來看,說明了在房地產的調控政策上仍然趨嚴,而這對於遏制房價上漲是比較有利的。房價漲得慢一些或稍微跌一跌,對想要買房的人來說壓力就會小一些。這或許也是新政帶給剛需買房者的一大好處吧。
審核:李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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