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俊輝個人簡介和事跡材料
洪俊輝,男,中共黨員。1982年10月出生,2005年7月從四川大學環境工程專業本科畢業,工學學士學位。同年7月進入到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鐵研究院有限公司,先後從事化學分析、儀器分析和環境技術研究工作。2012年10月考入雲南省環境監察總隊,從事環境監察執法工作至今。2014年3月,任監察一科副科長。
該同志的主要表現如下:
一、認真學習,不斷提高理論和業務水平
洪俊輝同志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堅決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以積極的態度繼續學習政治理論知識、黨的方針政策及國家的法律法規,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堅定政治立場,不斷提升自身的理論水平,在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進一步端正了理想信念、增強了為人民服務的自覺性,增強了黨性修養。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善於思考,勇於探索,敢於攻堅,對工作過程出現的各種難題,能鍥而不捨地尋求解決辦法。尊重領導,團結同志,能夠較好的處理與領導和同事的關係。能夠虛心向領導和同事請教,認真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紮實練習環境監察執法技能,按質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注重學以致用,確保實效,能夠不斷拓展自己的知識面以及思維方式。能夠嚴格要求自己,廉潔執法,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未參加任何邪教組織,沒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二、積極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按照科室工作職責和工作安排,除日常工作外,洪俊輝同志近年來承擔和參與了多項環境監察執法專項工作,重點有:
(一)對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及周邊區域、項目進行有效環境監管
1、提前介入,明確施工期環境監管要求。2013年2月,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開工建設,從項目建設初期,洪俊輝同志就積極投入到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施工期的環境監管當中,並參與擬訂了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施工期的環境監管工作方案,明確了該項目在施工期的環境監管要求。為了加強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的環境監管,根據工作安排,洪俊輝同志於2013年10月赴上海市環境監察總隊跟班學習一個月,重點學習了上海市關於石油煉化企業的環境監管經驗與好的做法,並有效應用到了工作當中。
2、嚴格監管,督促企業整改落實到位。從2013年5月起,洪俊輝同志多次組織多級環保部門進行現場聯合監察,截至2017年6月28日項目投料試車,省級環保部門共組織現場環境監察19次,共印發整改通知書18份。2017年6月28日該項目投料試車後,洪俊輝同志也每月組織多級環保部門進行現場聯合監察,截至目前省級環保部門已對該項目現場監察4次。在各級環保部門的努力下,從項目開始建設到如今建成投產,未發生一起環境汙染事故,為該項目一次開車成功做出了積極貢獻。
3、建立檔案,加強對環境監理的督促指導。針對該項目,洪俊輝同志建立了專門的環境監察檔案,並編制了《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施工期環境監管資料彙編(2013年5月—2017年6月)》材料,總結了環境監管過程中的寶貴經驗與不足之處,也為妥善應對和處置輿情準備了必要的信息資料。在現場監察的過程中,也要求該項目與環保相關的隱蔽工程、地下管網等工程應納入環境監理工作內容,驗收應有環境監理單位籤字認可方可進入下一施工環節,加強了對隱蔽工程、地下管網的環境監管。截至目前,共收到雲南石化管理月報42期,環境監理月報45期,動力站環境監理月報16期。
4、認真履職,核查項目建設內容變化情況。2013年9月,洪俊輝等同志對該項目進行現場檢查時就指出該項目「主體工程、儲運工程、環保工程、公用及輔助工程中多項裝置或單元的規模、數量及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覆發生調整」。2013年9月16日,省環境監察總隊印發了《關於中石油雲南石化有限公司雲南1000萬噸年煉油項目環保問題限期整改的通知》(雲環監發〔2013〕129號),要求「中石油雲南石化有限公司要認真對照環評及批覆要求,對項目變更內容提交書面說明,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環保變更手續;環境監理單位要對照環評報告書及批覆要求,將項目實際建設內容發生變更情況納入日常環境監理工作」。2013年10月31日,中石油雲南石化有限公司委託了青島中油華東院安全環保有限公司承擔《中國石油雲南1000萬噸/年煉油項目優化調整(中國石油—沙特阿美合資雲南1300萬噸/年煉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雲石化函〔2013〕63號)。
5、加大力度,對區域汙染治理項目進行督查。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洪俊輝同志多次帶隊對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環評要求實施區域汙染治理的45個項目(涉及42家企業)進展情況進行督查,一共向省環境保護廳上報了16次督查情況。
6、重點排查,針對草鋪片區環境問題進行約談。2016年12月,省環境監察總隊先後派出多個檢查組,通過明查暗訪等形式對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所在的安寧市草鋪片區的44家主要企業進行了排查。洪俊輝等同志負責檢查了36家,檢查發現其中11家涉嫌環境違法。2017年2月9日,省環境保護廳針對安寧市草鋪片區環境空氣汙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政府部門履職不到位等問題約談了安寧市人民政府,並將現場檢查發現的環境問題清單和相關材料進行了移交。安寧市環境保護局隨後對其中18家企業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對16家企業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年6月,洪俊輝同志再次牽頭對安寧市草鋪片區主要企業進行了排查,並有針對性的對前期移交的環境問題進行後督察。通過組織環保部門拉網式排查和專項執法,草鋪片區的環境問題有了較大改善,環境質量有一定的提高。
(二)全力參與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根據工作安排,洪俊輝同志全力參與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和雲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6年上半年,根據環保督察相關要求和領導安排,洪俊輝同志牽頭相關科室收集、整理了2013年以來全總隊相關資料,共形成環保督察彙編材料58冊。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雲南期間,牽頭收集中央環保督察組需要的涉及總隊的相關材料,參與了陪同走訪廳局、對曲靖市轉辦案件查處情況的督察,處理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等。根據2017年工作安排,截至目前,洪俊輝同志已參與了3批雲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三)開展全省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
根據安排,洪俊輝同志負責擬訂了2016年、2017年《雲南省環境執法大練兵實施方案》,根據環境保護部的評分細則,創新性的制定出申報表現突出集體和個人的自評分表,並牽頭收集、匯總各州市上報的申報表現突出集體和個人的相關材料,負責填報環境執法大練兵案卷評分系統。為推選我省表現突出集體和個人候選名單提供了翔實的材料支撐。
三、嚴格執法,多種手段懲治環境違法行為
2017年大練兵活動期間,洪俊輝同志共計查辦案件16件(其中建水縣建新化工冶煉有限公司利用滲坑排放含砷廢水涉嫌汙染環境犯罪案為雲南省省級查辦的第一起移送公安的案件),共處罰金162.3543萬元。其中直接查辦的案件共4件,共處罰金40萬元;移交地方環保部門查辦的案件共12件(其中移交安寧市環境保護局處罰11件,共處罰金102.3543萬元;移交箇舊市環境保護局處罰1件,處罰金額20萬元)。
2017年5月23日至26日,根據群眾來信投訴,洪俊輝等同志對建水縣建新化工冶煉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發現,公司2000噸/年苄基胂酸車間內並排有兩個廢水池,其中一個廢水池內有一根管子連至離心泵,管子延伸至廠區內苄基胂酸車間東南方向約100米處的土坑裡,土坑內未見廢水殘留,但土壤上殘留有白色粉末和結晶物,有明顯排放痕跡。土坑未做防滲處理。據供述,2017年5月13日該公司擅自恢復生產後,產生廢水較多,廢水池容納不下,犯罪嫌疑人用離心泵將含砷廢水排到滲坑。根據供述和物料衡算,利用滲坑共分三次排放含砷廢水約35立方。現場檢查時還發現,該公司廠區東南角山谷有一條土路盡頭處有明顯廢水傾倒痕跡,現場有刺鼻氣味。據供述,在2017年5月13日該公司擅自恢復生產前,為了將廢水池中原有的含砷廢水清空,犯罪嫌疑人利用裝有容器罐的貨箱車,將含砷廢水傾倒在廠區東南角山谷土路盡頭處旁的未做防滲的斜坡上。根據供述,共傾倒了3車、每車約8立方,共計約24立方含砷廢水。
5月25日、26日,經協調邀請到了雲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的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採樣監測,分別採集了苄基胂酸生產線廢水池水樣2個,廠區應急池旁機井、廠區外機井和放馬坪機井水樣3個,廠區東南角運輸便道旁、廠區1#滲坑處固體樣品2個。洪俊輝等同志積極配合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的同志進行取樣並現場進行了錄像和拍照,現場記錄了「現場檢查(勘察)筆錄」2份、「調查詢問筆錄」7份,提取了大量證據材料。根據2017年6月5日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出具的監測報告,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苄基胂酸生產線廢水池內其中一個廢水樣的pH低於標準6-9;砷超標136399倍;銅超標0.65倍;鉛超標66倍;鋅超標0.64倍;鎘超標117倍。另外,對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廠區外機井內水樣砷超標16.6倍,鎘超標2.2倍。放馬坪機井內水樣砷超標0.76倍。
2017年6月2日,省環境保護廳將案件移送至省公安廳。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省公安廳於6月5日將案件移交建水縣公安局辦理,同日,建水縣公安局受理此案。6月6日,建水縣公安局要求雲南省環境監察總隊補充相關證據材料。6月15日,省環境監察總隊、紅河州環保局、建水縣環保局三級環保部門共同協助建水縣公安局到該公司廠區開展進一步取證工作,因該案件所需的主要證據前期調查過程中已基本固定完成,而且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將於6月28日投料試車,洪俊輝同志被安排負責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和安寧市草鋪片區的全面排查,所以未參與此次補證工作。6月20日,建水縣公安局決定立案偵查。目前,建水縣公安局已將案件移送建水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材料
雲南省監察總隊—金繼武
金繼武,男,1972年9月16日生,中共黨員,自2006年到雲南省監察總隊工作以來, 10年工作中,在領導和同事們的關懷、幫助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服從組織、團結同志、認真學習、紮實工作」為準則,不斷提高思想水平,積極改進工作作風,能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在具體工作中出思路、想方法、抓落實,自己以飽滿的工作熱情、紮實的工作作風、優異的工作成績,始終踐行著「不忘初心 砥勵前行」的諾言,在遵紀守法、案件調查等各方面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嚴查重處,得到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
一、政治合格,思想進步
該同志政治立場堅定,思想進步,能夠積極擁護黨的領導,在思想與行動上始終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保持一致,能夠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積極領會「三嚴三實」和反腐鬥爭等重大意義。 「三嚴三實」、「忠誠、乾淨、擔當」 、「兩學一做」等教育活動活動中,該同志能夠積極學習,自覺查找不足,努力整改提高。把「做事先做人,萬事勤為先」作為自己行為準則,認真細緻,艱苦奮鬥,恪盡職守,以身作則,始終堅持「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自己在環保工作中的行為準則。
二、幫帶引路,勇於擔當
多年來,該同志作為科室負責人,10餘年來,帶領科室成員本著「只有多幹實事,才能走在前列」的理念,按照上級新時期環境監察工作的要求,從工作和生活的細節入手,引導科室成員嚴格按環境監察崗位要立足現實崗位多查案、查要案為主線,體現個人對組織對單位忠誠;查出案件後,要敢於嚴格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提出處理建議,體現對自己在工作過程中的乾淨;日常工作中,引導科室成員對自己承擔的工作,按照「小事不出科、大事必請示、矛盾不上交」的基本原則,不推諉扯皮,拆臺洩氣,完成好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體現自己對工作擔當。做到了上下一心,團結一致,全方位開展了各項工作,全面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力爭做一項工作,總結一次得失,確保所做的工作,經得起工作的檢驗,經得起領導的檢驗,經得起時間的檢驗。
三、注重學習,業精於勤
該同志平時注重學習,結合環監工作的特點,對雲南省煤化工、有色冶煉等較為集中的行業入手,多學活用。加強對環保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學習,加強企業新型生產工藝的學習,捕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變更信息,多下基層學習,多跑現場實踐,提升現場執法的專業技能,在工作中及時總結得失,認真調研,勇於創新,做到工作有新思路,辦法有新舉措,執法有新突破。對新成員進行適度有效的傳、幫、帶,要多和總隊領導溝通,把總隊領導對職工指示和關心及時傳達給每一個科室成員,積極反應科室成員工作生活中的建議、心聲和困難,積極參加總隊組織的各類活動,勞逸結合,營造良好輕鬆的內外工作環境。使總隊監察二科打造成一個想幹活、能幹活、會幹活、幹得成活的業務精英隊伍。
四、作風紮實,業績突出
作為監察二科負責人,結合科室的以前主要職能是負責全省國控企業例行抽查及節能減排項目的環境督查和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汙染源在線監管、多項專項檢查、群眾舉報或媒體反映環境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將大練兵充分融合到汙染源日常監管。落實網格化監管後,科室主要負責任務繁重的昆明市和滇中產業新區。10年來,協助省環保廳總量處加強全省對國控企業的減排監察,認真細緻完成了9年全省減排監察係數核算上報。多年來組織和參與了曲靖多晶矽公司跨省非法轉移危險廢物案,紅河元陽黃金公司及糖廠私設暗管偷排案,雲南先鋒化工有限公司異味擾民等環保大案要案檢查,實際處罰金額2000餘萬元,行政拘留多名涉案人員,真正做到了用身影而不是聲音去體現「兩學一做」教育要求的深刻內涵,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2017年1—10月雲南省級上報的34個案件中,金繼武同志組織參與調查的有23個,其中20個是其負責全過程調查處罰的,累計處罰229.5萬元。另有1家經濟處罰並移送行政拘留。
2017年5 月 11 日,按照雲南省環境監察總隊的工作計劃,對該公司進行例行檢查。監察人員對涉及該公司制酸車間、制肥車間、在線監測、廢水處理系統等環保治理設施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產區域無論是跑冒滴漏現象嚴重,生產區域內雨汙分流不徹底,尤其是其硫酸生產一、二兩個車間,上述兩個車間生產工藝均為:原料鋅精礦—通過焙燒—除塵—淨化—轉化—吸收—產品的工藝生產。通過對該公司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和回用水系統進行核算,發現該公司制酸車間生產廢水產生量和回用量有較大差距,隨即換上防護設施對兩個制酸車間生產廢水收集系統、溝洩和管道進行逐一摸排,最後在其制酸二車間西北側收集溝渠內內有一個直徑約6釐米滲口,用鋼扦、撬棍、鐵捶、鐵錘等工具掀開鐵板、水泥塊等掩蓋物找到滲坑。隨即對該公司廠界外圍進行了返復排查,均未找到外排口。而在其廠界東北側武家莊道路旁,通過一根直徑約15釐米的管道,排放大量紅褐色制酸廢水進入廠界外環境。還發現制酸尾氣排口在線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等環境違法行為。現場提取相關物證、照片和影視資料等執法證據。該公司涉嫌通過暗管和滲坑違法排放汙染物,依法對該公司安環負責人李某行政拘留5天並處罰款10萬元。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一名老環境監察人員,該同志始終堅持講正氣、講正義、樹正心、幹正事,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努力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做好各項工作。在今後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將進一步加強學習,嚴於律己,繼續加倍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把黨的事業作為自己最大的職責和最高的使命,為成為一名新時期的優秀環境監察人員而不懈努力奮鬥。
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事跡
林賢寶 安寧市環境監察大隊
本人林賢寶,男,中共黨員,大學文化,雲南農業大學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2009年參加工作,2011年9月從事環境監察工作至今,現任安寧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大隊一中隊中隊長。多年來,在自己所從事的崗位上,始終以敬業的責任意識,務實的工作作風,在本職崗位上積極奉獻,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能以工作的大局為重,以群眾的利益為重。特別是擔任環境監察中隊長以來,更是把全身心投入到所摯愛的環保事業上,為安寧市的環境保護事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嚴於律已,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自2011年從事環境監察工作以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忠誠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工作方法方式和環境執法的能力,嚴格用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標準要求自己,善於鑽研,精通業務,勤奮敬業,作風過硬,堅持原則,清正廉潔,忠於職守。學習上注重專業知識的學習積累,每一部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釋義出臺後,都認真學習,仔細做好筆記;對監管的每個汙染源,他都通過查閱資料、向專業人員請教等方法,逐一學習掌握。工作中既勇於負責,敢抓敢管,能坦言自己的觀點和看法,也能虛心聽取意見建議,開誠布公地互相探討交流。與同事交往中保持良好的品行修養,注重溝通協調,做到與人為善,誠實待人,和睦相處,用實際行動影響、帶動周邊的人。
二、嚴格執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在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我同中隊人員嚴格按照局、大隊的工作部署,牢固樹立科學發展意識和環保責任意識,嚴格執法,敢於亮劍,重拳出擊,全力以赴打擊環境違法行為。2017年參與調查處理環境違法行為20餘件,其中涉及四個配套管理辦法案件2件。
(一)涉嫌採取規避監管方式排放汙染物案
2017年6月,安寧市環保局開展夜間環保突擊檢查專項行動。6月8月凌晨4時,由我帶領檢查小組開展夜查,檢查前便對各企業的生產工藝以及產排汙環節進行熟悉,有針對性的進行突擊檢查。當日,到達位於祿脿街道辦的多氟多(昆明)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該公司生產冰晶石、白炭黑,煤氣發生爐從事的煤氣作為燃料,使用的原料主要有氨水、燒鹼、氟矽酸水等,廢水產生量較大。根據該公司的特點,我組人員便將公司廢水管理情況作為重點檢查,一開始檢查便直接到該公司廢水收集處理區域進行檢查,對中和池、事故應急池、母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進行了排查,檢查中發現該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管道上接了一根軟管一直引到廠界外的溝渠內排放進入外環境,初期雨水收集池內收集的汙染雨水應作為廢水管理,初步判定該公司存在採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汙染物的行為,立即讓小組內監測站人員對軟管排放口進行取樣,同時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通知企業環保負責人到場進行確認。待現場固定完證據後,立即責令該公司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在現場對車間主任以及車間班長製作現場檢查記錄、詢問筆錄等證據材料工作,一直持續到9時30分才完成。經監測排放廢水中氨氮為151 mg/L、氟化物濃度為262mg/L,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現場調查後認真製作了《環境違法情況調查報告》、《行政處罰建議書》,並將環境違法案件移交局法規科進行處理。通過現場固定的證據以及存在的環境違法事實,安寧市環保局對該公司採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汙染物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責令公司立即拆除軟管排水口,並處罰款8萬元,同時將違法案件移交公司機關處理,安寧市公安局對車間主任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通過對夜間偷排廢水案件的查處,在全市範圍內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業。
(二)涉嫌違反建設項目管理制度案
2017年8月16日,我與同事到雲南祥豐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安寧市草鋪磷礦區松坪龍樹磷礦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中發現該礦山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並已開始撥土採礦修建露天採場,建設了排土場、礦區道路、修建截洪溝、排水溝,購置工程車輛。我同中隊人員立即對該公司展開調查,對該公司現場情況進行拍照取證,並對該公司現場負責人製作調查筆錄和詢問記錄,責令該公司停止建設、停止生產。針對未批先建案,建設項目投資額尤為關鍵,為固定該公司松坪龍樹磷礦投資額,現場收集了建設施工合同、採購發票,初步固定項目投資額,並在該公司提交《資產評估報告書》後,又再次到現場對評估報告的內容進行現場詳細核對,確保投資額準確屬實。依據現場固定的證據以及存在的環境違法事實,撰寫調查報告報局法規科。安寧市環保局對該公司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責令公司立即停止建設、停止生產,並處罰款8萬餘元。
三、廉潔自律,樹立良好執法形象。
從事環境監察工作以來,我嚴格要求自己,公道正派,不謀私利,廉潔奉公,充分發揮了共產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黨的紀律。無論是工作,或是現場踏勘,還是驗收,我始終自覺遵守黨員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環保系統六項禁令、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等,以身作則,嚴格自律,牢記肩負的重託,嚴防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堅持依法行政,在貫徹落實局、大隊重要工作部署、現場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排汙收費申報與審核等事項上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秉公辦理,樹立了廉潔、文明、公正的執法形象,受到了群眾的肯定和企業的尊重,極大的提高了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馬俊同志個人先進事跡
馬俊,現任昭通市環境監察支隊監察員,曾任昭通市大關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自2013年畢業至今立足環保崗位,充分發揮自身專業優勢,努力學習,紮實工作,公正執法,成績顯著。2015年被昭通市環境保護局表彰為「排汙費徵收先進個人」,2015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等級。
善於執法,執法嚴明。在執法過程中,堅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敢於碰硬,嚴格執法。2017年1-9月,他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26件,共計罰款104.18萬元,向公安機關移送1件涉嫌環境汙染刑事犯罪案件。
在行政處罰案件辦理中,他堅持「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對違法行為當事人在調查處理過程中,不僅依法依規並且講解、宣傳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及相關環保知識,以理服人,使得違法行為當事人知道了自身的環境違法行為,懂得了生態環保重要性,切實增強了群企環保意識。
在今年辦理昭通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療廢物行政處罰案件過程中,他敏銳發現一宗醫療廢物「案中案」。對此及時向領導報告,並開展調查取證。經查:昭通市萬豐商貿有限公司在無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資質的情形下,2015年5月30日,與昭通市第一人民醫院後勤服務總公司籤訂了為期一年的醫療廢物處置協議。昭通市萬豐商貿有限公司負責昭通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療廢物處置前的消毒、收集,同時該公司與昭通市昭陽區殯儀館籤訂醫療廢物處置協議,由殯儀館轉運、焚燒處置昭通市第一人民醫院產生的醫療廢物。昭通市萬豐商貿有限公司在無醫療廢物經營許資質的情形下,處置(消毒、收集)醫療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由於涉案醫療廢物量大(超過3噸),涉嫌環境汙染刑事犯罪,現已將案件移送昭通市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受理並立案;對於昭通市萬豐商貿有限公司委託無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昭通市昭陽區殯儀館)處置(轉運、焚燒)醫療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已對其行政處罰;昭通市第一人民醫院委託無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昭通市萬豐商貿有限公司)處置醫療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已對其行政處罰。涉案的昭通市昭陽區殯儀館環境違法案,已對其採取相應的行政處罰及移送公安機關。
恪盡職守,紮實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認真、紮實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2017年他帶領執法人員開展了長江經濟帶(昭通段)化工企業汙水染排放摸底調查、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排汙單位自動監控運行及火電、造紙行業排汙許可證執法檢查等專項行動。7月參加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9月參與了雲南省委省政府對昭通環保綜合督查的信訪交辦、指導督辦等工作。
努力學習,鑽研業務。環保事業是一項極具挑戰性的事業,要想做好環保執法工作,只有熱情是不夠的,愛崗敬業還需要實力。在一線執法檢查中,他結合大學所學的環境工程專業理論知識及前輩的工作經驗,摸索、總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環境監察方法。
作風優良,廉潔執法。認真貫徹落實環保系統「六禁令」、「六不準」和職業道德規範,做到愛崗敬業、依法行政、公正廉潔。在執法檢查過程中,抵制各種誘惑,保持了共產黨員純潔性。
2017年全國環境執法大練兵
個人先進事跡材料
鎮雄縣環境保護局 王群毅
王群毅,男,漢族,中共黨員,1990年9月參加工作,現任鎮雄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工作以來,面對鎮雄環保事業的需要,他將自己植根於人民的沃土,立足崗位,發揮自身特長,努力學習,紮實工作,堅定信念,身體力行,在主管局的統籌安排下,帶領全隊職工,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為鎮雄的環境保護事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不忘初心,始終堅守環境保護工作第一線
王群毅同志自1990年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奮鬥在鎮雄環保工作的第一線。27年的風霜雨雪,27年的辛勞付出,使他從環保站線的一名新兵,逐步磨鍊為環境監察的業務骨幹,先後擔任過鎮雄縣環境監理所副所長、鎮雄縣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大隊長職務。27年來,領導和同事們對王群毅同志作出這樣的評價:默默耕耘,任勞任怨,大膽創新,開拓進取,廉潔自律,克己奉公,對工作有強烈的責任感,為環保工作奉獻了自己的青春,在環境監察工作中樹起了榜樣。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譜寫了環保人生的華麗篇章。
二、堅定信念,始終做到乾淨清白廉潔奉公
多年來,王群毅同志始終堅持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不斷用先進的政治理論武裝頭腦,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責任意識,思想上始終同黨中央、局黨組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王群毅總是按照環保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履職和工作,他認為權力不是謀己之利、方己之便的工具,而是一種責任。他時刻警醒自己,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常修為政之德,始終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律。
三、模範帶頭,切實打造敢於執法善於執法的監察隊伍
作為大隊長和大隊支部書記,王群毅總是以身作則,注重抓班子強管理,切實打造一支敢於執法善於執法的環境監察隊伍。定期開展民主生活會和幹部職工存在問題剖析會,統一思想,淨化隊伍;開展環境監察業務知識大比武,從環境監察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公文寫作等方面開展比武競技,提升隊伍綜合素質。堅持開展「上夜校」、「上早課」等方式,親自組織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培訓。組織開展案件評查活動,邀請人民法院資深法官座談,解答環境執法疑惑,解決執法難題,規範執法程序,明晰調查取證思路,堵塞執法工作漏洞,提高環境監察隊伍的戰鬥力和執行力。
四、不辱使命,工作紮實碩果纍纍成績喜人
27年的辛勤工作,王群毅總是堅持學習,不斷提升工作能力。立足工作職責,服從安排,積極主動,任勞任怨,對企業嚴格管理熱情服務。舍小家顧大家,帶領全隊幹部職工,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取得喜人的成績。同時他本人曾榮獲鎮雄縣政府表彰的「先進個人」,多次被主管局評為優秀黨員、先進黨務工作者、先進工作者,13次年度考核為優秀。
1.牽頭開展轄區煤礦汙染治理攻堅戰。鎮雄作為煤炭大縣,過去煤炭礦山汙染較為嚴重。為此,王群毅帶領隊員,攻堅克難,與煤工局協調將煤炭礦山汙染治理納入煤礦復工復建的條件,督促煤礦開展汙染治理,確保廢水達標排放,為全縣煤炭礦山汙染治理作出了較大貢獻。
2.全面取締轄區突土法煉鋅和小水晶加工。2007年,王群毅作為鎮雄打擊土法煉鋅專項行動的主力軍,協調聯合貴州畢節和當地政府,關閉取締土法煉鋅30餘家,實現土法煉鋅零狀態。2013年,江浙一帶小水晶迅速向鎮雄無序轉移,對環境造成一定安全隱患。為此,王群毅帶隊深入現場、召開動員大會,對園區外12個鄉鎮171家水晶加工小作坊全部進行關停和取締。
3.積極推進川滇黔三省聯合執法。2015年8月,雲貴川三省赤水河流域聯合執法的主戰場在鎮雄拉開序幕。作為此項工作主要負責人之一的王群毅,牽頭做了大量工作,積極打造亮點和看點,督促企業開展汙染整治,全力做好協調配合,促使檢查工作圓滿進行,總結會議成功召開。
4.認真開展環境問題整改。2015年10月,環保部西南環保督查中心對鎮雄開展環保綜合督查,發現存在8個點位17個問題,王群毅作為整改辦公室主要業務人員,牽頭制定整改方案,撰寫整改材料,收集整改資料,跟進點位整改,督促開展系統整改和行業整改,全部完成整改目標任務,整改成效明顯。
5.全力做好中央、省級環保督察。2016年中央對雲南開展環保督察,2017年雲南對昭通開展環保督察。督察之前,王群毅大隊長超前謀劃,認真準備,全面排查;督察期間,王群毅同志按照安排,親自帶隊前往現場調查和走訪,按時辦理交辦案件,及時上報辦理結果,適時開展「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
6.紮實開展路域環境綜合整治。2016年,王群毅同志牽頭督促轄區5條二級公路路域範圍內的合法企業開展整改,責令退離公路30米,修建圍牆、過水槽和防塵網,開展綠化、美化和平交道口硬化,規範建設環保設施;對非法打砂制磚廠、木料加工廠、石材加工廠一律關閉取締,拆除非法企業(加工點)100餘家。
7.切實加強企業環保業務培訓。近年來,王群毅同志牽頭開展對轄區企業開展環保業務知識培訓,親自組織課件進行授課,共培訓企業8期480餘人次。此外,王群毅同志還組織3次環保法律法規進企業宣講活動,提高企業的環境保護意識,推進企業環境保護工作。
8.大力督促企業開展汙染治理。在2016年的醫療行業專項整治中,王群毅同志牽頭督促縣城15家醫療機構建成醫療廢水處理設施。去年來,王群毅同志牽頭推進砂石開採行業環保專項行動,督促全縣112家採石場啟動汙染治理,從而推進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
9.颳起2017環保執法風暴。今年,王群毅同志要求全隊執法人員嚴查環境違法,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把環保執法高壓態勢變成環境管理的新常態。僅2017年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13件,共處罰金158餘萬元,取締關閉非法石材加工廠、養殖場15家,實現環境行政處罰「100雙突破」,行政處罰案件比近5年的總和還多。同時狠抓四個配套辦法的落實,辦理移送公安機關案件2件,查封扣押案件4件,行政處罰力度實現大跨越大突破。
10. 加強環境應急監管,確保全縣環境安全。王群毅同志作為鎮雄縣突發環境應急處置中心主任,探索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督促企業事業單位編制應急預案備案,截至目前共有110餘家企業編制應急預案並備案。此外,為進一步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故的處置能力,保證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應急救援行動,2017年7月,王群毅同志牽頭組織開展了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工作。
11.環境執法大練兵成績突出。今年環境執法大練兵期間,王群毅同志按照要求,提前謀劃,精心組織,並親自參與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82件,其中查封扣押4件,移送公安機關2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1件(正在與法院對接中)。
2017年8月28日,王群毅同志帶隊到鎮雄縣五穀金星建材廠有限公司大巖洞3號採石場進行現場環境監察,檢查發現該採石場只安裝了部分噴淋設施,周圍灌木林、莊稼葉面上有大量粉塵,堆料場未採取封閉或遮蓋措施防治揚塵汙染,未按照環評報告及審批意見要求安裝除塵設施,且未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已投入生產。針對該採石場的存在問題,製作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拍照取證,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並於當天下午,撰寫案件調查報告,建議主管局給予行政處罰並實施查封扣押。之後,已對該採石場罰款貳萬元,查封扣押破碎機一套、細砂機一套。目前,該採石場已配套建設汙染防治設施,於2017年9月30日申請解除查封,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正在進行中。
總之,擁有的已是過去,欲求的還在徵程。今後的工作中,王群毅同志將認真總結過去,紮實開展環境監察各項工作,為促進鎮雄的天更藍、水更清、人與自然更和諧作出自己新的努力和奉獻。
執法大練兵個人事跡材料
景東縣環境監察大隊 童祥榮
童祥榮,男,彝族,1979年6月生於雲南省景東縣,中共黨員,本科文化。 2001年至今,在景東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大隊從事一線執法工作。 16年如一日,他堅持學法、懂法、普法、執法,用自己的嚴謹與汗水捍衛了景東的碧水藍天……
一、強化學習,打牢理論基本功。
作為一名執法工作者,他深知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由於工作和服務對象的特殊性和不確定性,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和領域多而且廣。所以他堅持秉承「幹一行、愛一行、鑽一行、精一行」的原則, 在工作之餘不斷鑽研,不僅掌握《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環保法律法規,且對環保政策、環境標準、《行政處罰法》等內容也做到運用自如。同時,還不斷增強自己的大局意識、協調意識、責任意識,努力加強業務能力的培養和提高。
二、學以致用,宣傳普及法律知識。
環境監察工作,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執法對象不僅涉及全縣所有企業,還包括全縣36萬人口。大到環境汙染事件的處置,小到燒烤攤油煙、KTV噪聲汙染事件的投訴。除了日常對全縣大小企業排汙的監管,僅生產生活投訴案件的受理和處置每年就不少於100起。面對的各類大小矛盾糾紛,有時許多看似細小的事情,雞毛蒜皮的糾紛,一旦調解不及時或處理不當,都有可能導致上訪,引發矛盾激化,影響社會穩定。面對巨大的責任和繁雜的工作量,如果得不到企業和老百姓的支持,工作難度可想而知。為此他常常進企業入農戶,講政策法規,普及法律知識。在企業突出宣傳教育,重點提高企業環境保護意識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群眾中,著重使他們能正確行使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權,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
三、嚴格執法,捍衛法律權威。
在環境執法的過程中,遇到群眾和企業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阻撓正常執法的情況也時常發生。所受的委屈、壓力,都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記得有一次接到群眾舉報,某企業在夜間偷排汙水。接到舉報,他立即組織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出示證件說明來意後,卻遭到企業人員的阻撓。不僅辱罵工作人員,還企圖用武力阻止工作人員到現場取證。還有一次某企業未批先建,他們多次到企業要求立即停工,並下發整改通知。但企業同樣不支持不配合,在多次勸說教育無效的情況下,他們果斷的將案件移交公安部門。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及處罰款的處罰,通過以一警百,在全縣企業上下起到了一定的震懾,有力的維護了法律的權威。
四、執法練兵,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在2017年的環境執法大練兵過程中,作為景東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大隊的隊長。他除了以身作則不斷增強自身素質外,還組織全體執法人員進行規範執法培訓。以《環境行政處罰證據指南》要求,規範環境行政處罰證據的收集、審查和認定。突出對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的內容完整、程序規範、邏輯嚴密、表述準確進行練兵,著力抓好辦案質量,在單位興起了比、學、趕、超的良好的練兵氛圍。在大練兵期間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5起,罰款18.6萬元,其中按照《四個配套辦法》查封企業一家。在全省全市的行政處罰案件的評查中,卷宗質量名列前茅。所取得的成績與進步得到了各級領導的肯定,和廣大同仁的認可。同時,他還參與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以嚴謹的工作作風和過硬的執法本領圓滿的完成了工作任務。通過大練兵,真正做到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使景東縣的環境執法水平更上了新的臺階。
五、恪盡職守,守護綠水青山。
16個春秋,起早貪黑、風雨無阻。多少個日暮還徒步在礦山檢查的山路上,多少個凌晨還在執法的現場。遭受過小攤販的辱罵、遭受過企業主的威脅,但是絲毫動搖不了的是他那守護景東青山綠水的決心,改變不了的是他那捍衛景東碧水藍天的初衷。人們常常戲說他:「說,他的工作很平凡,平凡到有些默默。而他的工作也很偉大,偉大到上管天、下管地、中間還管著空氣。」他,就是這樣一個人。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著平凡的工作,但他恪盡職守、敢於擔當、甘於奉獻的精神使他所走的平凡之路也閃著耀眼的光!
周自翔先進個人事跡材料
周自翔,男,彝族,生於1982年6月,中共黨員,2004年7月畢業於雲南大學環境科學專業,同年12月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工作,現任楚雄彝族自治州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周自翔參加環境保護工作以來,始終以敬業的責任意識,務實的工作作風,在本職崗位上積極奉獻,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能以黨的事業為重,以工作的大局為重,以群眾的利益為重,長期在平凡崗位上敬業奉獻、默默付出、不計個人得失,得到了全局幹部職工的一致認可。
一、愛崗敬業,務實正直
作為一名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周自翔始終堅守在崗位前線,深入全州各縣市廠礦企業開展現場執法檢查工作,無論風吹日曬雨淋還是山路坎坷崎嶇,他始終按照制定的監察計劃認真開展工作,不跑完現場堅決不離開企業,「時間服從工作,工作服從質量」是他履職的一貫準則。他對檢查發現問題不姑息遷就,主動作為、嚴查重罰,近年來由周自翔負責查處或參與調查處理的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共18件,其中典型案件共6件,4件責令停產整治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1件移送公安部門行政拘留案件,共處罰金252.42萬元,依法追繳2家企業排汙費共計20.79萬元。為確保案件查處依法依規、準確到位,周自翔高度重視環境行政處罰業務知識的學習積累,虛心向省、州環保執法人員求教,在具體執法過程中,他因人施策進行宣傳教育,對企業的疑惑和不理解進行耐心解釋規勸,既讓環境行政處罰順利執行、嚴格樹立執法權威,也讓違法者深刻認識違法行為後果,吸取經驗教訓並積極配合開展整改,切實消除環境汙染影響、保障環境安全。
二、格盡職守,敢於擔當
2017年5月3日至4日,周自翔在支隊長的帶領下,組織縣級環境執法人員對雲南姚安荷城礦業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選礦尾礦水通過私設暗管違法外排,同時該公司存在未批先建、未驗先投、違法外排汙染物、揚塵防治措施不到位、危險廢物管理不規範等違法行為,此外公司還有老尾礦庫未及時封場、老項目生產設備未全部拆除的問題。為全面查處企業違法行為,周自翔不顧腳踝傷病困擾,一瘸一拐地組織州、縣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環境違法現場調查取證工作,連夜組織對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有關負責人進行突擊詢問,現場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整個調查工作共形成調查詢問筆錄9份,勘查記錄1份、照片證明材料12份。現場調查工作結束後,周自翔立即組織執法人員研判案情,收集姚安縣環保局對該公司日常監管信息和環境信訪處理情況,全面分析企業違法行為特點、環保管理薄弱環節和企業人員思想動態,並就實施配套辦法展開討論,聽取執法人員意見,確定查處思路和下步工作重點。同時,他主動與環境監測部門專家了解企業現場環境監測情況,對汙染物排放標準適用與所在區域地質地貌情況進行溝通,客觀全面對企業排汙導致的後果進行科學判定,並制定企業整改的重點內容。隨後,周自翔負責起草了案件調查報告並一次性通過了楚雄州環保局組織的重大案件集體審議。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前,周自翔又多次到企業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與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層進行交心談心和宣傳普法,仔細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困難,認真幫助企業解決整改遇到的問題,最大限度爭取企業對環保行政執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該案件是楚雄州歷史上環保執法查處金額最大(處罰51.81萬元)、處罰手段最全(同時實施責令停產整治、查封設備、移送公安部門行政拘留)、後續暗查督察次數最多的環境行政處罰案件,由於調查全面深入、證據客觀真實、思想溝通到位,企業未對該案件申請聽證、提起行政複議。通過該案件的辦理,不僅嚴厲打擊了違法排汙企業,對州內企業形成了強烈震懾,也維護了廣大群眾合法環境權益,保障了轄區環境質量安全。
三、忠於使命,忘我付出
由於客觀原因,楚雄州環境監察能力建設水平較低,環境監察支隊在崗人員僅五人,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多年來,周自翔除負責現場環境執法工作外,還承擔了環境信訪、環境應急、排汙收費、12369環保投訴舉報受理等諸多環境監察工作任務,尤其近兩年以來,國家、省、州安排了大量環境執法檢查重點工作,他總是積極承擔並很好地完成交辦的各項任務,「5+2、白加黑」是他工作的真實寫照。「幹不幹是態度問題,好不好是能力問題」,他這樣說也這樣做,為了完成執法任務,周自翔每年出差時間近150天,為了兼顧辦公室工作,周自翔長期利用雙休及節假日加班加點工作,近幾年周自翔未再申請進行公休,平均每周加班一天,對此他沒有怨言,認為這是一名環境執法人員的份內之事,苦一點累一點是應該也是必須的。2014年10月,他到武定檢查企業不慎扭傷腰椎,醫生要求住院靜養40天,由於擔負的工作任務繁重,僅住院一周後他就主動回到單位工作,每天下午再到醫院進行輸液治療,直至康復出院。2017年9月,省委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楚雄州督察期間,周自翔作為舉報件辦理組負責人再次因過度勞累導致身體不適被緊急送醫,住院初期他仍堅持「偷跑」出醫院繼續工作,後在領導的強烈要求下,他才「不得已」臨時放棄工作安心治療。
在他的不懈努力和付出下,楚雄州環境監察執法工作始終能按照上級部門要求按時完成,部分工作還得到國家、省、州的高度認可。周自翔在全國第一次汙染源普查工作中被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汙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表彰為先進個人,他參與編寫的《楚雄州汙染源普查及防治對策研究》被楚雄州人民政府評為科技進步三等獎,所負責的排汙收費工作在雲南省環保廳組織的年度考核中,連續三年位居全省十六州市三甲,2011年、2013年、2015年先後被環保部環監局表彰為全國排汙收費先進個人,2017年被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評為信訪工作先進個人,並被楚雄州環保局評為2013年優秀公務員和2015年、2016年優秀共產黨員。
四、勤於業務,注重交流
作為一名環保政策法規的執行者和監督者,周自翔總是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嚴格執法、努力保障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企業得到認真落實。圍繞工作重點和要求,他狠抓業務知識學習不放鬆,在深入學習新環保法、新大氣法、新水法、新環評法和新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環保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排汙費核定徵收、信訪條例、環境行政處罰、環境執法、企業環境監理、工藝要點、環境應急處置、環境風險評估、汙染物產排汙計算等進行系統學習,並多次組織對各縣市進行業務培訓,累計培訓人數近四百人。平時他熱衷與各位同事就環境執法工作難點和問題進行深入交流討論,並提出一些好的建議和做法,縣市環境監察部門經常就業務問題向他諮詢,他總能對此悉心解答,切實加強對縣級環保部門環境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中央、省委環保督察期間他專門對督察組交辦環保問題處理處罰情況進行分析並提出意見建議,嚴格督促個別縣市依法依規實施環境行政處罰,確保案件查處到位。為加大縣級業務橫向交流,他在大練兵期間組織縣市執法人員成立聯合稽查組對部分縣級環保局和企業開展稽查,對縣級大練兵情況進行重點檢查,通過開展聯合稽查,提升了基層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強化了縣級相互溝通聯繫,形成「你追我趕、業務共促」的良好局面。
五、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周自翔始終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時時警示自己,在執行公務期間堅持廉潔執法、依法執法,嚴格遵守環境執法人員廉政作風紀律和環保系統禁令,多次婉拒企業吃請,嚴守做人做事底線,牢記肩負的責任,用實際行動踐行了一名共產黨員作出的莊嚴承諾,展現了一名環境監察人員新時期的氣質風貌。
不忘初心 業績突出 廉潔執法
2017年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候選人李鐵事跡材料
李鐵同志,男,彝族,中共黨員,本科,現年36歲,本科學歷,2002年12月參加工作,於2012年9月通過公開選調進入紅河州環境監察支隊工作,歷任紅河州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察三科科長,現任紅河州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察一科科長(黨內職任:黨支部組織委員),現主要從事現汙染源場監察及黨務工作。
該同志對待工作認真負責,踏實勤奮,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嚴謹的工作態度、較強的綜合能力。在工作崗位上他始終如一,嚴謹求實,勤奮刻苦,兢兢業業,時時處處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環境執法工作中吃苦耐勞、恪盡職守、業績突出、廉潔執法,得到了領導、同志們的讚譽,其主要事跡如下:
一、堅定思想,提高認識
李鐵同志深知理論是行動的先導,思想決定認識。他除了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理論和黨務工作業務知識以外,還自覺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學習黨的十八大、十九大會議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守紀律、講規矩作為思想和行動的基本準則,能在重大政治問題上始終立場堅定、保持清醒。在長期工作及生活中,他始終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堅持不斷的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工作,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執行黨的決定,以身作則,廉潔勤政,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把理論與環境執法工作實踐相結合。通過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來端正執法理念和工作態度。
二、鑽研業務,恪盡職守
李鐵同志能夠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業務操作規程,努力鑽研業務,熟練掌握環保的各項業務技能和知識,成為單位上勇創佳績、追求卓越的先鋒模範。業務不精是執法質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他意識到加強業務學習是提高執法水平的關鍵。他始終把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作為挑戰自我的目標,自我加壓,從剛開始進入環境執法隊伍的新手,通過學習《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環境監察要點》、《環境監察網格化管理制度》、《環境執法後督察制度》、《環境執法監察制度》、《汙染源分類監管辦法》等制度、辦法、標準,逐漸成為了環境執法業務骨幹。他不僅熟練掌握現場監察執法要點、熟悉環境執法程序和各類文書製作,而且能規範運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標準等,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案能力,做到依法、嚴格、規範執法。在平時執法辦案,而且樣樣在前,事事爭先,確實是不容易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牢記肩上的責任和使命,樹立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勤奮工作,在其位、謀其政、負其責、求其效,把思想用在幹事業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實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實上,不忘初習,恪盡職守完成組織上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愛崗敬業,業績突出
李鐵同志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組織參加「增、樹、做」、學系列講話等活動,注重學習理論、業務、文化知識,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覺悟和道德修養,熱愛崗位工作,吃苦耐勞,勤勤懇懇,盡職盡責,勇於創新,在崗位上做出突出業績。能夠本著負責、認真、盡職盡責的態度,不折不扣的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盡力以最優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工作業績突出,工作成績顯著。本著一切為了工作的原則,能以身作則,在工作中做到為人正直,處事公道,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他的組織協調能力、管理能力、業務能力等綜合能力都在不斷提升。
四、作風優良,廉潔執法
李鐵同志認真貫徹落實環保部的「六條禁令」、全國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及「六項」禁令和環保系統職業道德規範,加強自身廉政建設,做到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依法行政,公正廉潔,依法辦事,依規服務。對於環境執法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他總是毫不留情,他說自己在平時不知道因此得罪了多少業主和單位。「只要去企業檢查總會遇到或多或少的環境違法問題,就得得罪人,但我寧願做惡人,也不能當罪人。」對各項制度他自己帶頭執行,率先垂範,自覺抵制各種誘惑,不貪不佔,保持了共產黨員的本色。2017年環境執法大練兵中,結網格化監管、雙隨機抽查、各項專項整治工作,紅河州環境監察支隊與紅河州環境監測站多次進行了聯動執法,截止2017年10月連續參與調查處理了16件環境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其中:李鐵同志等執法人員於2017年3月10日在對蒙自銀爍礦冶有限公司現場監察中發現:該公司一是不正常運行防治汙染設施,未按照脫硫系統操作規程添加脫硫劑,致使脫硫循環水PH值為1。二是經現場監測,該公司煙化爐二氧化硫折算濃度為5308mg/m3,超過《錫、銻、汞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0770-2014)表5標準排放濃度限值400mg/m3,超標12.27倍,針對上述環境違法行為紅河環境保護局作出如下行政處罰:一是責令停產整治;二是針對二氧化硫排放濃度超標的違法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佰萬元(目前已繳清罰款);三是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行政拘留(蒙自市公安局已對該廠副廠長進行10日行政拘留)。2017年4月12日,李鐵等執法人員對該公司複查中發現:經現場監測,該公司煙化爐二氧化硫濃度為1051mg/m3,超過《錫、銻、汞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0770-2014)表5標準排放濃度限值400mg/m3,超標1.6倍。根據現行的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紅河州環境保護局作出了按日連續處罰的決定(紅環連罰字〔2017〕06號),處以該企業共計(大寫)貳仟叄佰萬元整(23,000,000.00)元罰款。
李鐵同志在嚴格執法辦案的同時,不記初習,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文明執法的理念,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各項環境執法工作,樹立了良好的環境執法形象。
馬關縣環境保護局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事跡材料說明(簡版)
【案件提供單位】馬關縣環境保護局
【候選人】胡秀虎
【案件名稱】馬關縣國能礦業有限公司外排廢水超標排放案(停產整治、行政處罰案件)
【調查及處罰情況】
一、案件調查處罰情況
馬關縣國能礦業有限公司2017年7月國控重金屬監督性監測報告顯示砷超標0.19倍,馬關縣環保局立即對該公司下發了責令停產整治決定書,並對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1.094萬元,現已解除停產整治決定,正在對外排廢水進行複測,案件未結案,待外排廢水複測結果出具後,根據結果進行結案或是繼續實施停產整治,啟動按日連續處罰措施。
二、案件查處中候選人發揮的重要作用
馬關縣國能礦業有限公司外排廢水超標排放案,胡秀虎同志作為環境大隊副隊長,同時又是該案件承辦人,在帶領執法人員進入現場調查時,堅持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果斷對企業實施了停產整治決定,杜絕了企業超標排放行為繼續延續。
馬關縣環境保護局
2017年10月18日
馬關縣環境保護局環境執法大練兵先進個人事跡材料說明(詳版)
【案件提供單位】馬關縣環境保護局
【候選人】胡秀虎
【案件類型】一般行政處罰、停產整治
【案件名稱】馬關縣國能礦業有限公司外排廢水超標排放案(停產整治、行政處罰案件)
【調查及處罰情況】
案件來源:監測超標。
調查經過:2017年7月28日馬關縣環境監察大隊收到《馬關縣國能礦業有限公司2017年7月國控重金屬監督性監測報告》(文環監字[2017]第276號),顯示該公司尾礦庫外排廢水砷監測結果為0.3579mg/L,超過【鉛、鋅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25466-2010)表2中0.3mg/L的標準限值,超標0.19倍。馬關縣環境監察大隊於2017年7月31日對公司現場檢查,為制止企業超標排放行為繼續延續,執法人員向縣環保局領導匯報後,現場下發了《責令停產整治決定書》(馬環停產字[2017]01號)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停產整治。
違法行為認定:馬關縣國能礦業有限公司外排廢水超標排放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條規定。
處罰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第六條第三項進行立案查處和停產整治。2017年9月8日馬關縣環保局以《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馬環聽告〔2017〕10號)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馬環罰告〔2017〕10號)告知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該公司時限期內未提出聽證申請及陳述、申辯。2017年9月13日馬關縣環保局下發處罰決定書對馬關縣國能礦業有限公司作出停止違法行為,處應繳排汙費4倍的罰款(七月份繳納排汙費2735.00元人民幣),合計罰款10940.00元人民幣的罰款;並且責令停產整治至所有問題整改完畢。
執行情況:自覺履行。2017年9月26日該公司書面上報了對砷超標的整改方案,10月9日又書面上報了具體的整改情況,我局於接到整改報告的當日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已按相關要求進行了整改,需恢復調試生產,對外排廢水進行複測檢驗整改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到位,我局下發了《解除停產整治決定書》(馬環解停字[2017]01號),決定解除停產整治決定,同意恢復調試生產1個月(11月9日前出具複測報告)。目前,公司已繳納罰款,正在對外排廢水進行複測,案件未結案,待外排廢水複測結果出具後,根據結果進行結案或是繼續實施停產整治,啟動按日連續處罰措施。現相關停產整治和行政處罰信息已錄入「環保專網12369」系統,並將處罰信息在馬關縣新聞網(網址http://www.wsnews.com.cn/mg/)「公示公告」專欄中進行了公開公示。
候選人在案件辦理中發揮的作用:提名候選人:胡秀虎,男,1988年12月出生,非黨,大專學歷,2013年進入馬關縣環保系統工作,現任馬關縣環境監察大隊副隊長職務。馬關縣國能礦業有限公司外排廢水超標排放案,該案件是我縣自《環保法》及其四個配套辦法出臺以來的第一件停產整治案件,胡秀虎同志作為環境大隊副隊長,同時又是該案件承辦人,在帶領執法人員進入現場調查時,堅持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果斷對企業實施了停產整治決定,杜絕了企業超標排放行為繼續延續,對新法律法規的運用,對新文書的規範,胡秀虎同志都做了大量工作,讓各類違法行為得到了最有效的懲戒手段,表現了該同志運用法律法規靈活多變,敢於對環境違法行為硬碰硬。對配套辦法的不斷嘗試,正是執法大練兵開展的目的,通過對違法行為的嚴肅查處,特別是典型案例的查處,強有力的威懾了企業「守法成本高,違法處罰低,寧違法,不願治」的錯誤思想。我縣環境監察大隊副隊長胡秀虎同志在2017年馬關縣環境執法大練兵工作中,親自承辦調查處理案件15件,配合調查處理7件,為整個環境執法大練兵工作的執法人員作了一個「好榜樣、好先帥」。
(一)心系環保,嚴肅執法。胡秀虎同志自進入環保系統工作的那天起,就緊記環保工作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把普通的環保工作看成是完成一項神聖的使命,從而對自身本職工作由衷的敬畏,真心的熱愛。案件查處過程中,胡秀虎同志作為環境監察大隊副隊長,積極組織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到第一現場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對發現的環境犯罪敢於硬碰硬。
(二)取證細密,處罰得當。胡秀虎同志作為環境監察大隊副隊長,加強自身業務知識一直是該同志工作和日常中的一項重要工作,通過不斷的學習和參加各類培訓,胡秀虎同志在在監察執法中,始終堅持「五個堅持」原則;在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時,堅持做到「五個必須」。取證細密,副隊長要求辦案人員固定好證據,拍攝好照片,並參與調查取證,證據收集,尋求最合理、最恰當、最科學的對違法人員的詢問方式;處罰得當,「環保處罰不是唯一的目的,教育企業守法合法尊法才是重要關鍵」是副隊長對所有執法人員的教育理念,督促企業落實好環保主體責任,處罰過程中,胡秀虎同志在當好承辦人的角色,更做好案件參謀,適用對違法行為最合適的法律法規,處罰對違法事實最合理的金額,讓違法行為得到最有效的懲戒,胡秀虎同志工作態度和表現得到了全局,乃至被處罰單位的一致好評。
(三)及時歸檔,邏輯合理。在所有案件處罰中,只要違法單位繳納了罰款,並改正了違法行為,胡秀虎同志都要求所有辦案執法人員及時歸檔,按照《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的歸檔順序及時整理歸檔,從立案到處罰,再到結案,做到查處分離,立案及時,處罰得當,歸檔正確,保證案件在時間上符合邏輯,在證據相符證明違法行為上符合邏輯,在歸檔卷宗整理上符合邏輯;另外,該同志還擔當了案件信息錄入的工作,我縣所有行政處罰、現場查封、停產整治等信息該同志都嚴格按照要求,在決定書下發3日之內完成「環保專網12369」信息錄入,為全州、全省,乃至全國能準確統計案件信息提供了一份保障,並及時與政府宣傳部門聯繫,將處罰信息公開公示,讓違法企業曝光於群眾、曝光於社會。
(四)廉潔執法,克己奉公。環境監察工作的高風險性,要求我們隨時牢記監察執法的準則,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胡秀虎同志在執法工程中,廉潔執法,克己奉公。其身正,不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在廉政建設中,胡秀虎同志自覺踐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切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在工作中,胡秀虎同志始終堅持按制度辦事,依法辦事,無論是面對幹部、工人、農民群眾,還是老同學、老同事、老部下、老朋友,都能做到不論親疏、不分貴賤、不徇私情,堅持按規定程序辦事,杜絕了以親疏、貴賤區分處理解決問題。在生活上,胡秀虎同志在嚴格要求自己的同時,對身邊工作人員也從嚴要求,嚴禁收受企業的各種禮品和請吃宴請,真正做到為企業服務,接受企業的監督。
不忘初心,砥礪前行
——雲南省大理州環境監察支隊楊永燕
「世間最美好的事情之一莫過於你的工作恰好是你喜歡的,而你,還年輕著。」不可否認,她就是這麼一個幸運兒。從事環保工作,一直是楊永燕的夢想。2014年9月她通過公考進入大理州環境監察支隊工作,翻開了她人生中嶄新的一頁,從此夢想成為現實。從加入環保這個大家庭的那一刻,她就時刻把自己的前進與發展和環保事業緊密聯繫在一起。她對待工作認真負責,踏實勤奮,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嚴謹的工作態度、較強的綜合能力。在工作崗位上她始終如一,嚴謹求實,勤奮刻苦,兢兢業業,時時處處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環境執法工作中吃苦耐勞、恪盡職守、業績突出、廉潔執法,得到了領導、同志們的讚譽。
一、堅定思想,提高認識
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楊永燕深知理論是行動的先導,思想決定認識。她清醒地認識到,作為一名環境監察工作者,不僅要具備熟悉法律知識、專業知識、政策法規的素質,而且一定要樹立堅定信念,秉公執法,依法行政。作為單位黨支部宣傳委員,她積極配合支部書記工作,認真組織黨課學習,積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廣見者博,勤學者智,她通過學習黨章、黨規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守紀律、講規矩作為思想和行動的基本準則,能在重大政治問題上始終立場堅定、保持清醒。
在長期工作及生活中,她始終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堅持不斷的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工作,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執行黨的決定,以身作則,廉潔勤政,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把理論與環境執法工作實踐相結合。通過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來端正執法理念和工作態度。她堅持向領導學、向同事學、向書本學、在實踐中學。通過學習,武裝思想,提高了執法能力、協調能力、辦事能力,保質保量地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鑽研業務,恪盡職守
「要知道,即便你足夠幸運把愛好變成了職業,要想做精做專,把愛好發展成自己的事業,你該付出的努力和艱辛,一點兒也不會少。」楊永燕深刻地認識到在環境監察工作中,光有熱情是遠遠不夠的,愛崗敬業也需要實力,還必須「苦幹+實幹+巧幹」。她通過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業務操作規程,努力鑽研業務,熟練掌握環保的各項業務技能和知識,成為單位上勇創佳績、追求卓越的先鋒模範。業務不精是執法質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她意識到加強業務學習是提高執法水平的關鍵。她始終把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作為挑戰自我的目標,自我加壓。結合之前從事環評工作的基礎,通過學習新修訂的《環保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環境監察要點》、《環境監察網格化管理制度》、《環境執法後督察制度》、《環境執法監察制度》、《環保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環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等法律法規、辦法、標準,逐漸成為了環境執法業務骨幹。她從初出茅廬的「門外漢」,到環境執法一線的環境監察人員,十分注重專業知識的學習積累,每一部新的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釋義出臺後,她都認真學習,仔細做好筆記;對監管的每個汙染源,她都通過查閱資料、向專業人員請教等方法,逐一學習掌握生產、治汙工藝,詳細了解原輔材料和產品產出的關係,每次現場檢查,他都認真學習前輩同事的工作方法和技巧,牢記各個環節要點。在近3年的鍛鍊下,她不僅熟練掌握現場監察執法要點、熟悉環境執法程序和各類文書製作,而且能規範運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標準等,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案能力,做到依法、嚴格、規範執法。
楊永燕憑藉著勤於學習、鑽研業務的優秀素養,使自身的工作能力不斷得到提升。雖身為一名女同志,但巾幗不讓鬚眉,在監察一線,爬高趟低,從不畏縮。在執法過程中,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厲打擊企業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
三、愛崗敬業,業績突出
楊永燕始終堅持「敬業,才能變成事業。」她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組織參加「創先爭優」、「兩學一做」等活動,注重學習理論、業務、文化知識,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覺悟和道德修養,熱愛崗位工作,吃苦耐勞,勤勤懇懇,盡職盡責,勇於創新,在崗位上做出突出業績。本著負責、認真、盡職盡責的態度,不折不扣的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盡力以最優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工作業績突出,工作成績顯著,2016年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2017年大練兵期間,認真履職,和科室同事一起查處違法企業20多家,共處罰金400多萬元,其中查封扣押案件5起。在2017年1月份查辦「張天衛廢舊物資收購點未經批准擅自轉移危險廢物」案件過程中,多次到現場進行調查,認真與總隊同志取經,對其跨州轉移危險廢物的證據材料進行多方核實。仔細研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等相關條款,最終對其進行實施查封扣押及行政處罰,圓滿結案。
2017年10月,楊永燕參加了環保部組織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汙染防治強化督察行動」,奔赴開封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督察工作。督察工作之前,她認真學習有關對在線監測系統(CEMS)監察要點和技巧,對火電、煉鋼、煉鐵等日常工作中尚未接觸的行業進行學習研究,按照督察培訓的要求,對開封市汙染企業情況進行摸底,對照奧維地圖進行網格標註,為督察工作打下堅實基礎。督察工作期間,作為最年輕的同志,在每天督察結束後,不辭辛苦認真匯總上報各種報表及總結;同時在被分任為「達標排放執法檢查小組」組長後,不負所托,帶領監察小組成員順利完成檢查任務。
日常工作中,楊永燕一邊承擔著監察一線的工作,一邊承擔著支隊的黨務黨建工作。在工作任務重,人員少的情況下,她從不推諉,自己加班加點完成每一項工作。成績與付出總是結伴同行。環境監察工作的特殊性,加班加點成了家常便飯。為了工作,「五加二」「白加黑」更是不足為奇。通過3年的歷練,她的組織協調能力、管理能力、業務能力等綜合能力都在不斷提升。
「因為喜歡,所以願意。」楊永燕憑著自己對環保事業的熱愛和執著,像一個虔誠的朝拜者,一步步走來。不忘初心,砥礪前行,環保徵程現在才是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