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領導一再強調,黨風廉政建設今年要把主體責任給中央國家機關、省區市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黨委扛上。有權力沒責任是管黨治黨之大忌。要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使之「不敢腐」。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對幹部加強日常監督管理,逐步實現「不能腐」。
分析人士指出,一段時間以來,查處領導幹部貪汙腐敗力度不斷加強,包括郭永祥、倪發科、陳柏槐三名已經卸任的省部級官員被查處,提拔為貴州省委常委才9個月的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表明,不論是已經退位的、剛剛提拔的,還是專職反腐的,只要違紀違法都不會被放過 。
「下山老虎」不放過:一年3名卸任副部級官員被查
今年3月,廣東省紀委發布消息稱,廣東省茂名市原政協主席馮立梅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而現年63歲的馮立梅已從政協主席職位上退休兩年;近期海南海洋漁業系統被查處的腐敗窩案中,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監察總隊原副廳級幹部王世坤在被查處之前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事實上,像馮立梅、王世坤這樣退休或退居二線的官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被追責的並不在少數,其中不乏一些省部級官員。
僅2013年一年,就有四川省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永祥、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三名省部級官員,先後被宣布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而案發前,64歲的郭永祥已經卸下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擔任省文聯主席;63歲的陳柏槐已卸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近一年;59歲的倪發科也已卸任安徽省副省長半年。
此輪反腐風暴中,退休官員遭查處已不是什麼新鮮事,這等於向外界表明,作為「安全著陸」標誌的「退休」不再「安全」。
反腐專家、中國紀檢監察學院教授李永忠說:「退休也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權,這有助於預防『腐敗期權化』現象的發生。」
「上山老虎」不放過:「帶病提拔」不能「一筆勾銷」
2014年2月14日,廣東省紀委通報,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副廳長王可煒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王可煒2013年6月才被提拔為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副廳長。
而早在2013年10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2013年1月被提拔為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的廖少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在接受組織調查,此時離其被提拔不到一年。
海南省東方市林業局原副局長麥明剛刷新了獲提拔官員被查的紀錄。2013年8月,麥明剛被當地檢察機關帶走,而距離其被提拔為副局長不足半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日前對1986年至2010年發生的1419個腐敗案件進行分析後發現,腐敗分子的行政級別越高,腐敗潛伏期就越長,被查處的難度就越大。「『蒼蠅』有可能因為提拔變成『老虎』,新一輪反腐果真是『老虎』、『蒼蠅』一起打,決不讓腐敗官員有『帶病提拔』的空間,防止養癰遺患。」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羅猛說,對新提拔官員的查處表明,提拔不意味著過去的腐敗可以因為職位上升而一筆勾銷。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負責同志座談中強調,要將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幹部作為查處重點。
「紀檢老虎」不放過:紀檢系統向「自家人」開刀
5月11日晚,「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的消息在中紀委網站上發布,引起輿論關注。中紀委拿自己「開刀」折射出反腐不留空白區,這也是近期反腐的一個鮮明特徵。中紀委自查的行為贏得了網民紛紛點讚,很多網民用「反腐不護短」、「打掉腐敗燈下黑」、「正人先正己」來為中紀委嚴查魏健違紀叫好。
隨著反腐鬥爭的深入,「誰來監管監管者」成了公眾關注的話題。很顯然,紀委自身不應該游離於監管之外,更不能存在「燈下黑」。在魏健之前,今年至少已有2名曾與紀檢有關的省部級官員被查。原四川省政協主席李崇禧、今年2月被調查的山西省委副書記金道銘均有多年的紀檢工作經歷。
2013年5月,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就啟動會員卡專項清退行動,開始自我淨化,自我清理;今年3月,中紀委機構改革新增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意在通過內部監督的方式對紀檢人員進行監管,改變了過去內部監督缺失、僅有單向監督的「燈下黑」局面。
中央黨校教授林喆表示,一系列動作表明反腐「無死角」。中紀委幹部違了紀同樣被查,說明紀委不僅僅是「專查別人」的機構,本身也要受制度的監管。 據新華社
湖南常德:進口公車一律收繳
據新華社長沙5月18日電記者從湖南省常德市紀委獲悉,繼上月出臺加強和規範公車管理有關規定後,常德市紀委近日下發專門通知,對各級領導幹部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作出規定,並明確整改時限。
通知明確,6月1日之後,全市各級各單位現有公務車輛中,屬於進口車輛或違規購置的車輛,一律由市、區縣(市)有關部門收繳、處置;越野車一律不得作為領導幹部(含退線、兼職)相對固定公務用車;借用、佔用企業或下屬單位的車輛一律退回註冊單位;領導幹部退休後一律不再配備相對固定公務用車等。
遼寧3幹部挪用巨額失地補償款被判刑
據新華社瀋陽5月18日電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區一名街道辦事處幹部吳成實與一村委會黨支部書記吳作剛、村婦女主任吳赤等共謀,在協助政府管理土地徵用補償費時,將國家發放給失地農民的土地補償款 200餘萬元存入個人帳戶 ,大肆挪用。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公布了對此案的終審裁定書:3人均已構成挪用公款罪。其中吳作剛系主犯,吳赤、吳成實為從犯且自願認罪,對從犯予以減輕、從輕處罰。為此,判處吳作剛有期徒刑10年,判處吳成實有期徒刑8年,判處吳赤有期徒刑5年。(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本文來源:半島都市報 責任編輯: 王曉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