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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擬建議設結婚冷靜期,網友的反應一邊倒
本文轉自【新聞晨報】; 「上海政協委員擬提議結婚冷靜期」 這則新聞引發網友熱議 據澎湃新聞報導,1月14日,上海市政協委員、上海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徐姍姍表示,在今年上海「兩會」擬遞交提案—— 建議保障婚前配偶知情權,大力倡導婚前醫學檢查,探索建立婚姻登記異議期,即婚姻登記生效前給予配偶獲取信息披露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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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離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指什麼意思
最近,由於新民法的出臺,裡面的「離婚冷靜期」引起了人們的熱議。實際上,提出離婚冷靜期的初衷是為了避免結婚的夫妻衝動型離婚,在一個月內可以撤銷離婚申請。那麼,具體什麼是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又多久開始實行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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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給你一個月冷靜期
還有很多其他的改變和細化 我們來看看 咱們江陵的法律專家是怎麼解讀的 據統計,2019年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共辦理結婚登記947.1萬對,離婚登記415.4萬對,不包括法院判決離婚數,為了維護家庭穩定,減少輕率離婚,衝動離婚現象,《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設置了離婚冷靜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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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離婚「冷靜期」,像極了你媽讓你穿的秋褲
第二,30天期滿後,男女雙方必須在30天之內再次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如果超過了時間沒去領,或者沒有雙方親自去領,那麼視為撤回離婚申請。也就是說,在冷靜期制度下,當事人有兩種可以反悔的方式:一種是積極的反悔,即在30天之內主動撤回;另一種是消極的反悔,即在30天屆滿後的30天之內不去領證,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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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看」典「 | 淺談對離婚冷靜期制度的理解
一起看」典「 | 淺談對離婚冷靜期制度的理解 2020-07-30 15:1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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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離婚,這些才是我想要的冷靜期
據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提出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天內,夫妻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都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申請。且在冷靜期滿後三十天內,雙方必須親自到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才能發證。有說法稱,離婚冷靜期的立法,是為了拯救衝動型離婚的年輕人。可現實生活中,無處安放的衝動那麼多,哪是一個離婚冷靜期就能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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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離婚冷靜期」有多重意義
□張玉勝 近年來,我國離婚率逐年上升,「閃離」現象增多,甚至一言不合就離婚。8月27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擬規定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草案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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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是什麼意思 離婚冷靜期是多久實施了嗎
關於完善離婚冷靜期草案第1077條規定了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的,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李鉞鋒委員認為,從立法的本意來看是避免婚姻當事人輕率離婚、衝動離婚,以維護家庭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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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實施一周,離婚流程有何變化?
進入2021年,《民法典》生效,離婚冷靜期正式實施,至今已有一周,離婚流程有什麼變化?近日,新京報記者分別前往北京西城區、朝陽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實地探訪。 由於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日子」,前來辦理離婚申請的人數相較結婚更多。多位離婚申請人表示,自己對「冷靜期」有基本了解,「具體流程可能要到現場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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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去年23172對離婚 30天「離婚冷靜期」有用嗎?
其中,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格外引人注意。 根據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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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離婚冷靜期是什麼?
在北京離婚冷靜期是什麼? 答:根據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僅僅在政府機關實施。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離婚冷靜期僅適用於協議離婚,訴訟離婚中不存在冷靜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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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試水離婚冷靜期5個月 九成夫妻冷靜後沒離
聯合辦公 法院聯合民政局成立家事糾紛協同化解工作室 有針對性 不會亂發《離婚冷靜提示書》,會看對方離婚原因,判斷是否屬於衝動型離婚 可以中斷 如出現家庭暴力、轉移財產等情形,可終止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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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也要冷靜期?網友反應絕了
1月14日,上海律協召開「2021年上海律師參政議政新聞發布會」,市政協委員徐珊珊就在會上表示,今年上海「兩會」上擬遞交提案,建議保障婚前配偶知情權,大力倡導婚前醫學檢查,探索建立婚姻登記異議期,即婚姻登記生效前給予配偶獲取信息披露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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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關注 | 走進民法典,帶你了解「離婚冷靜期」
根據《民法典》1077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要求撤回離婚登記,前款規定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婚姻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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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民法典——「離婚冷靜期」
其中社會關注度比較高的就是「離婚冷靜期」的提出。>NO.1·啥是「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強制要求雙方在一定時間內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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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了解「離婚冷靜期」嗎?丨解讀民法典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的這60天期間被人們形象地稱作「離婚冷靜期」。02「離婚冷靜期」賦予夫妻雙方「單方撤回權」無論是「離婚冷靜期」的前30天還是後30天,《民法典》都賦予夫妻雙方「單方撤回權」,只是該「單方撤回權」在行使方式上略有區別。具體表現為:在「離婚冷靜期」的前30天,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其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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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制度實施中的多重考量
為了離婚冷靜期制度能夠更好地適用,實現制度設計的初衷,面對現實中出現的形形色色的離婚的特殊情形,民法典在實施過程中,需要通過法律解釋或者指導性案例對離婚冷靜期進行限縮解釋,以保證離婚冷靜期制度良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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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開始實施,這些命格的人結婚可得更謹慎!
爭議不斷的「離婚冷靜期」終於還是在2021年1月1日迎來了它的實施,這就意味離婚有了更高的門檻。 雖然離婚冷靜期設置的初衷是為了避免婚姻當事人輕易、草率離婚,衝動離婚,以維護婚姻家庭的穩定。卻也遭到了不少人調侃:離婚冷靜期不一定會降低離婚率,但一定會降低結婚率,因為會嚇得不敢結婚。 被嚇到難免有些誇大,但對結婚抱持謹慎的態度卻很必要,尤其是夫妻宮有七殺、破軍、廉貞、貪狼等開創型命格之人更得考慮清楚結婚的真正目的與意義,以及接受婚姻從濃烈到平淡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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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平均結婚年齡公布,不敢結婚的90後:相比離婚,結婚才更需要冷靜...
(媽,過分了啊) 「怎麼還沒對象?」 「打算什麼時候結婚?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併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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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在「離婚冷靜期」實施前離婚的夫妻說,結婚要慢,離婚要快
我是用文字溫暖你的夕言,點擊上方藍色按鍵關注我哦。作為曾經的民政工作人員,我一直特別關注婚姻登記的相關新聞。當2020年「離婚冷靜期」要實施的消息公布以後,我的內心就一直波瀾起伏。尤其是前幾天看到一個消息說,2021年1月1日「離婚冷靜期」將要實施,2020年12月多地的離婚人數翻了幾倍,就有了更多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