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後疫情時代食品安全法治治理創新」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發布的《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特點和趨勢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顯示,食品類糾紛佔比近半,30.78%的爭議涉及食品安全問題。如何有效應對新時代食品安全工作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
近日,以「後疫情時代食品安全法治治理創新」為主題的第三屆中國食品安全法治論壇(2020)在北京召開,相關專家學者、企業代表就當前食品安全法治治理的新形勢展開對話、交流,進一步總結後疫情時代食品安全法治治理新經驗、新模式,共同致力於食品供應保障,創新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法治之道,推進我國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法學院院長王軼表示,食品安全問題是人民群眾關注的突出問題,加強食品安全法治建設,是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基礎和保障。
「食品安全法治是重大的民生問題,也是重要的政治問題,食品安全歸根到底要靠法治。」中國法學會法治研究所所長尹寶虎坦言,在當前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形勢下,食品安全法治治理和食品行業健康發展需要理論界、實務界、產業界在秉持社會共治理念下形成共識、精誠合作、增強合力。
「在疫情常態化的新形勢下,需要重點關注對網絡平臺食品安全的監管。」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副主任兼管委會主任胡錦光認為,在國際環境影響下,如何在保證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的情況下堅持四個最嚴、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的「放管服」是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在食品安全治理之中,如何貫徹關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明確各方權利義務,以做好食品安全,也是需要重點研究的問題。
衛生健康系統主要承擔食品安全標準制定與風險監測評估、推動實施國民營養計劃和合理膳食行動兩個方面的職責。國家衛健委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司長劉金峰對此提出了3點建議:一是需要強化食品安全法與傳染病防法等法律之間的銜接與互補,夯實公共安全法治基礎;二是強化食品安全標準與營養健康標準的銜接與互補,構建最嚴謹的食品標準體系;三是強化食品安全底線風險與營養健康風險監測評估與預警的銜接與互相,提升系統性防範食品安全與健康風險能力。
「中央提出的食品安全形勢根本好轉中的根本,主要靠法治。」中國質量萬裡行促進會會長劉兆彬指出,食品安全需要不斷地進行法治創新,強調有效市場、有為政府、社會共治的作用。
在疫情影響下,人們對營養健康方面有了更多關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安全監管司稽查專員張晉京認為,營養健康食品方面的法治可以有更多的創新,比如,法規制度如何更好地與政策規劃相協同、相配套;如何通過法規充分反映儲量和引導消費者更好地選用營養健康食品;如何堅持問題導向,對目前存在的與營養健康相關的食品問題建立長效機制等。「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需要各方努力,以使營養健康食品產業可持續發展,服務於公眾健康。」
「食品安全領域應該率先實現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首席專家吳永寧建議,以科學為基礎,以風險評估為準繩,建立一個風險分析框架,從農田到餐桌建立優先監控名單,整合食品安全體系,從以最終產品檢驗過渡到以過程監管,整體上改善我國食品風險監測水平。
關於食品安全法治發展方向,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任端平建議,要進一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研究確定「十四五」規劃及2035年遠景目標;紮實推進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實施;深入研究完善食品安全法治基礎理論和重要基礎制度;強化刑事民事行政基礎性法律及相關法律,對食品安全的支撐;研究破解食品安全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抓緊研究解決食品安全執法領域中的熱點難點問題。
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如何對食品安全路徑進行選擇?「從市場層面看,儘管疫情對食品餐飲業和食品企業造成了不小的衝擊,但由此衍生出的多樣化經營為食品產業抗擊風險提供了多樣化選擇,拓展了新路徑;從政府層面看,早期幹預對市場復甦起到了強有力的推動作用;從社會層面看,食品安全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間存在矛盾。」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馮軍指出,正確處理政府、市場、社會三者關係是食品安全治理的理論邏輯和路徑選擇。在市場層面應當自救與互救並行;在社會層面應當自律和共贏並舉,構建共建共享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的共同體;在政府層面應當輸血和造血並重,用好市場無形的手和政府有形手,政府掌舵,社會划槳,形成食品安全社會治理的強大合力。
今年以來,有關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大體上有兩個方向,分別為堅持四個最嚴和改善營商環境。胡錦光認為,這兩個方面有著密切聯繫,需要嚴格而科學的界定各自的義務,既能使政府監管到位,也能使企業在良好的營商環境下發展。
記者 周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