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20:3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喂,是物業嗎?
樓道燈泡壞了,找物業公司;
停水停電了,找物業公司;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還找物業公司……
當房屋、小區出現問題
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物業公司。
不好意思,這不歸我們管
當聽到這樣的回覆時,
會有業主認為
物業公司在「踢皮球」,不負責任。
但是,
物業公司不是萬能的,
並非在小區內的所有業務
都歸物業公司「管」。
物業公司究竟是幹嘛的?
物業公司管理的職責邊界在哪裡?
其實民法典早有規定!
1
綠地被侵佔物業該不該管?
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九百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因此,物業公司負有對小區公共綠地的管理義務。如果小區的綠地被侵佔,物業公司應該要求破壞者整改並恢復原樣。
2
消防出問題該誰管?
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因此,物業公司有義務制止其服務區域內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這要求物業公司應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必要時應向相關消防機構報告。
3
噪聲汙染歸誰管?
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物或噪聲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滑動查看法條)
因此,物業公司同樣有維護小區秩序的義務。當小區出現聲、光汙染,業主可以請求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進行處理,也可以請求小區物業公司進行處理。如果行為人拒不停止其侵害行為,業主同樣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介入。
4
家裡插座、電路壞了物業管嗎
非共有部分,物業公司沒有無償維修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插座、房屋內電路、水龍頭並不屬於業主的共有部分,物業公司並沒有無償為業主進行維修的義務。因此,不能要求物業公司無償提供服務。
5
小區公共部分出問題誰負責
需要使用維修資金的,須經業主共同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電梯等共有設施設備出問題時,如日常保養等,屬於物業公司管理的範疇。如需要維修、更新、改造,符合維修資金使用範疇的,經業主共同決定,可由物業公司或業委會申請使用維修資金解決。
END
下次遇到以上問題,
知道該怎麼解決了吧!
編輯丨佛山中院微信編輯小組
原標題:《物業公司真的是在「踢皮球」嗎?看完你就懂丨每天學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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